國際會計委員會的資產減值會計準則在1998年4月通過並從1999年7月1日起開始的財務報告生效。2002年3月,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C)發布了有關改進現有國際會計準則的征求意見稿,提出了對資產減值內部指標和使用價值確定作了幾項主要變動的建議。為了與其主體合並計劃相一致,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建議禁止對商譽進行攤銷,要求每年進行減值測試。相應地,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B)還對商譽減值測試的應用變化提出了若幹建議。
2004年3月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發布了修訂後的資產減值會計準則(IAS36),並於2005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
三、我國資產減值會計的發展曆程
我國的資產減值會計產生於20世紀90年代初期。1992年1月1日起實施的《股份製試點企業會計製度》最早做出了計提壞賬準備金的規定,但沒有強製要求。1992年7月1日起實施的《外商投資企業會計製度》要求按不超過3‰的比例計提壞賬準備,並在期末進行測試計提存貨變現損失準備。在1993年開始的會計改革中出台的“兩則兩製”都允許采用應收賬款百分比法計提壞賬準備。
隨著會計改革的深入和證券市場的發展,1998年1月27日財政部頒布了《股份有限公司會計製度》,第一次對股份有限公司提取資產減值準備做出了具體的規定。
我國於2000年12月29日頒布了統一的《企業會計製度》。會計製度明確提出“資產減值”概念,在原有四項減值規範的基礎上對其他四項資產提出計提減值準備的規定,將資產減值計提範圍擴大到應收賬款、存貨、短期投資、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委托貸款、在建工程八項資產,要求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委托貸款、在建工程四項資產按賬麵價值高於可收回金額的差額計提減值準備。2001年頒布和修訂的《無形資產》、《投資》、《固定資產》和《存貨》等幾項企業具體會計準則也都對相關資產的減值問題做了規定。
財政部於2006年2月15日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一資產減值準則》,其內容較之前資產減值會計製度有了很大改善,標誌著我國資產減值會計一個新的發展階段,進一步增強了會計準則的可理解性和可操作性,充分考慮中國的實際情況並體現了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協調和趨同。
四、資產減值會計發展曆程的國際比較與啟示
通過對中美以及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資產減值會計曆史發展的回顧、考察,我們不難發現資產減值會計是市場經濟的產物。對資產減值會計規範的研究,都是從存貨減值開始逐漸發展到對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等非流動資產減值計提,最終從附屬的具體準則中獨立出來,形成獨立、完整的準則體係。
縱觀我國資產減值會計核算內容的發展變化,表麵上體現的是一個資產減值範圍逐漸增加的過程,實質上也是一個逐步市場化的過程。國際社會經濟環境在客觀上也對我國會計製度提出了市場化的要求,對資產計提減值準備就是滿足經濟市場化的結果。從我國資產減值會計的發展曆程可以看出,資產減值的範圍數量增加較快,經曆時間越來越短,這也體現了我國經濟的市場化是一個逐步放開、加速推進的過程。
從美國、我國以及國際會計委員會資產減值會計發展曆程可以看出,資產減值規範的發展呈現出:從對存貨等流動資產計提減值逐漸發展到對固定資產等非流動資產計提減值;對資產減值的規範也逐漸從附屬的具體資產準則中獨立出來,形成了自己完整而獨立的準則體係。
在曆史上,各國的資產減值會計規範並不是一帆風順的。美國會計界在反反複複的過程中對其資產減值會計規範做了大量的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應該說,資產減值會計準則本身是一個很難規範的準則。世界上的其他國家在實施資產減值會計準則時同樣也遇到了難以執行的問題。我國雖然起步晚,但是經濟發展迅速對資產減值會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十幾年的發展把資產減值會計推向了高潮,隨著我國經濟的市場化與國際化相信不久的將來,我國資產減值會計一定能發展的更好,更加符合經濟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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