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O”牌車“馬甲”雖換特權仍在(1 / 1)

“O”牌車“馬甲”雖換特權仍在

4月17日,貴州公安部門宣布,到4月30日“貴O”專段號牌將全部停用;同日,武漢市公安局也啟動“鄂O”公安專段號牌將被“鄂A”普通號牌取代。至此,據初步統計,全國已有22個省份取消或宣布取消“O”牌。

一段時間來,由於“O”牌車享有道路優先通行權等特權,因此被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和相關單位爭相超範圍使用,屢受公眾詬病。那麼,在各地紛紛取消“O”牌車之後,特權是否隨之取消了呢?答案是否定的。

一些地方采取明確劃分號段或“尾號識別”的做法,以區分相關部門和單位的車輛。比如此次武漢市公安局雖換發成“鄂A”普通號牌,卻明確了專用的號段。其中,武漢市公安局公務用車號段為“鄂A7xxxW”“鄂A8xxxW”“鄂A9xxxW”。

盡管一些部門和單位既不使用“O”牌車,也不掛特殊號段,但是特權照用,反而增加了公眾監督的難度。記者在西南某市一次采訪中發現,某位政府官員乘坐一輛號碼和車型都很普通的民用車輛出行,但是在經過紅燈時並未停下等候,而是加速通過紅燈,揚長而去。知情人士告訴記者,闖紅燈之後他們都有辦法消除記錄。

而在另一些地方,除了黨政機關領導使用小牌號外,還自製“特殊車牌”,在交警等具體執行部門,則掌握著這些“特權車”的詳細名單,在執法時對這些車“選擇性執法”。(摘自《新京報》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