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當孩子抱怨父母處理事情不當或者有誤時,父母應該放下架子認真反思和敢於向孩子承認錯誤。要知道,父母的一言一行都是對孩子最好的教育,如果父母認為“家長總是對的,孩子一定要服從”,隻讓孩子學會如何做人,而自己卻不做出示範和表率,這樣的教育是收不到良好的效果的。事實也證明,父母教育孩子更多的是靠人格的力量、感情的力量,而不是壓製的力量。
認真聽取孩子的不同意見
自古以來,孩子跟父母“強嘴”,在中國的家庭裏都是不允許的。孩子對父母的話隻能是“絕對服從”,如《弟子股》裏所說:“父母教,須靜聽;父母責,須順承。”孩子隻有“聽從”的義務,沒有辯駁的權利,就是父母說錯了,孩子也不能不聽。正像《家規輯要》中講的:“子孫受長上訶責,但當俯首默受,毋得分理。”這個“規矩”在中國許多的家庭裏至今也沒有被破除。
有的父母經常用這樣的話訓斥孩子:“我的話你怎麼敢不聽?”“你必須這樣做!”“你說了算還是我說了算?”有的父母甚至還拿起棍棒逼迫孩子就範。在這些父母的頭腦裏存在這樣一個概念:父母總是對的,孩子一定要服從。這樣教育孩子是最容易的,但是,最容易的往往不是最好的辦法。孩子也是有思想、判斷力的,采取壓製的方式粗暴地對待孩子,他們會覺得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如果總是采取這樣的方式,一旦孩子養成執拗的個性,他也許就不聽父母的了,至少內心裏不買父母的賬,結果是“言者諄諄,聽者藐藐”,和公開表示不服沒有兩樣。
對孩子嚴格要求,從父母應有的責任來說是正確的。孩子正處於慢慢確定自己人品的時期,如果染上不好的毛病,就可能給他們造成終生影響,因此,應該對孩子嚴格要求。但是嚴格不等於專製,父母與孩子的關係不是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關係。教育需要有服從,但是要讓孩子心服口服。服從有兩種,一種是自覺自願的服從,一種是被迫的服從。顯然,前一種方式是可取的,它不抹殺和壓抑孩子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孩子在服從中不會感到被壓製。正確的做法是父母應向孩子指出哪些事情不允許做,哪些事情可以做。當孩子不同意你的看法或者不大領會你的思路時,絕不要硬性地規定必須這樣做或不要那樣做。首先要弄清他為何不同意,然後耐心地進行疏導,做到以理服人。如果有必要,可以坐下來同孩子討論這些準則。注意不能包辦代替,不要總以為孩子離開你就不行,否則隻能導致孩子的依賴性。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正當要求,孩子也一樣。如果孩子的正當要求總是得不到滿足,或其積極性得不到重視,或其情緒經常被壓抑,孩子就不能正常發展。孩子要麼變得消極被動,對事物不感興趣;要麼變得愛背著大人做事,不願意把心裏話告訴大人。因此,父母不能從成人的角度看問題,不要把自己的想法強加給孩子。
有位父親帶孩子去買玩具卡車,孩子看中了塑料的,父親卻看中了鐵的,因為鐵的結實,不易摔壞。於是父親不顧孩子的要求買了鐵的卡車,結果買回的玩具不能使孩子高興。
父母應設身處地為孩子著想,充分理解孩子的心情,對孩子的正確想法和要求盡量予以滿足。當然,這並不是說父母要滿足孩子的所有要求,而是說父母在作決定時應和孩子一起商量,無論是否讚同孩子的要求,一定要向孩子講明自己讚同或反對的理由,使孩子明白他的某些要求是不合理的,並愉快地接受父母的意見。這樣做,可以加強父母與孩子的情感交流,使孩子健康地成長。
當孩子在某件事情上發表了與你不同的看法時,絕不要壓製他們,不要用諸如“小孩子懂什麼”的話斥責孩子,更不能將自己的觀點強加給孩子。父母首先要承認孩子有權發表自己的觀點、意見和感情,你可以坐下來耐心傾聽孩子說什麼,如果覺得看法確實不成熟,那就設法幫助其調整思路。總之,要以朋友的形式來交流,而不要搞教條主義,切忌板起麵孔來引經據典地教訓孩子,要注意孩子的愛好和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