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現實好像陷入了誤區。我們強調全麵協商,因此對於同一個問題,各個民主黨派都在關注;同時各個民主黨派都努力拓展自身協商空間,使協商主題分散於各個領域。這種共同的廣泛性在提案協商內容中再次找到了證據。在湖北省各民主黨派省委會提交的提案中,除大家都不約而同地較少關注“政治領域”外,他們都涉及到了經濟、文化、社會、生態等領域;如果以行業來劃分的話,他們都涉及到了工業、農業、商業、教育、養老、醫療衛生、就業、社會管理、突發事件等等眾多紛繁複雜的領域。
參政黨在協商內容上出現的公益性協商有餘而代表性協商不足、服務性協商有餘而特色性協商不足、參政黨整體協商內容的廣泛性與單個民主黨派協商內容的廣泛性糾纏不清等問題,與當前民主黨派的趨同發展存在很大關係。這種趨同發展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麵:政黨章程中對各民主黨派的政治綱領和現階段的基本任務規定基本一致;發展對象趨向一致,經濟界人士、新階層人士成為各民主黨派爭相搶奪的人才;社會階層基礎相同,各民主黨派成員大多都為中上層人士和中產階層。政治目標、發展方向和社會基礎的趨同發展致使各民主黨派在政黨協商過程中無法體現其代表性、特色性,也是協商內容廣泛性和趨同性的根源。
參政黨與執政黨的協商實踐已經走過60餘年。在此過程中,不斷地遇到問題,不斷地解決問題;有些問題是一直都存在的老問題,有些問題是隨著時代發展顯現的新問題;有些問題是參政黨所遇到的客觀存在的環境難題,有些問題是參政黨自身主觀上存在的問題;有些問題是政黨協商領域所獨有的,有些問題是參政黨在各個行為領域共同存在的。為了完善我國多黨合作基本政治製度,為了使我國協商民主的重要組成部分——政黨協商更好地發揮作用,也為了使參政黨更好地發揮其存在的價值和功能,我們必須正視問題,探究問題根源,才能對症下藥,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建議。
參政黨在參與政黨協商過程中所遇到的和表現出來的問題,是由多種因素交叉作用造成的。一種問題的出現是多種原因同時作用的結果,一個因素能同時導致幾種問題的出現,問題和原因之間無法一一對應。但總的來說,影響參政黨政黨行為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參政黨自身發展不足,如有些民主黨派的社會基礎萎縮、各民主黨派趨同發展等;政治體製的影響,如國家縱向中央集權體製和橫向黨委領導體製對各政黨(包括執政黨和參政黨)政治智慧的考驗等;傳統政治文化的束縛,如尚中、一統、一尊、人治、古典君民觀、親民觀等傳統政治觀念在中國人思想和基因中的傳承對於協商所需要的“平等”觀念的影響;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的限製,如法治國家的尚未完全建立對於人們遵守製度的習慣的養成、中國還是發展中國家的經濟事實造成具有政治參與意識和政治協商能力的公民的人數遠遠不夠等等。
因此,要想提高政黨協商實效,就必須多管齊下:既要注重提高參政黨自身能力,又要注重促進參政黨良性、健康、合理發展;既要提高製度化水平,也要提高人們遵守製度的意識和約束;既要勇於突破傳統政治文化的不利束縛,又要善於創造新的符合當代中國發展實際的新型政治文化;既要注重協商製度自身的完善,又要不斷推動整個政治體製的改革,創造有利於政黨協商的政治環境;既要認識到這些問題的存在是政治問題,又要認識到這些問題同時也是經濟問題。當然,還有一個問題也必須認識到,解決政黨協商領域所存在的問題絕不是一個可以一蹴而就的事情,這是一個係統工程,既要製定解決問題的當前具體舉措,又要對此有長遠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