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底,國民參政會第二屆參政員名單公布,國民黨參政員人數大增,而民主黨派和民主人士受到排擠。於是,黃炎培、左舜生、張君勱、沈鈞儒等民主人士頻繁聚會“共商組織問題”,決定“發起成立民主聯合運動”,並“與中共積極聯合以抵抗國民黨的壓迫”。皖南事變發生後,各民主黨派紛紛痛斥國民黨反動罪行,民主黨派領導人與中國共產黨代表周恩來會麵反複討論,決定在統一建國同誌會的基礎上組建中國民主政團同盟。
1941年3月,中國民主政團同盟成立大會在重慶特園秘密召開,參加黨派有:中國青年黨、中國民族解放行動委員會(後演變為中國農工民主黨)、國家社會黨(後改稱民主社會黨)、中華職業教育社、鄉村建設協會的成員及其他民主人士,它並非嚴格意義上的政黨組織,而是包括黨派領袖和成員在內鬆散的多階級政治聯盟。1942年,沈鈞儒領導的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加入中國民主政團同盟,至此,中國民主政團同盟集體成員共六個,故有“三黨三會”(或“三黨三派”)之稱。1944年9月,中國民主政團同盟在重慶召開全國代表會議,決定將名稱正式改為“中國民主同盟”,簡稱民盟。抗戰時期,特園成為重慶的知名人士、社會賢達從事民主運動的大本營,也是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活動的重要場合,被中共中央南方局負責人董必武譽為“民主之家”。
民盟是20世紀40年代中國所有民主黨派中影響力最大的組織,是國共之外各抗日黨派的政治聯合體,被稱為“民主運動的生力軍”。其關於政黨協商的民主思想由來已久,1941年10月中國民主政團同盟發表的《中國民主政團同盟對時局主張綱領》提出“實踐民主精神,結束黨治。在憲政實施以前,設置各黨派國事協議機關”,實際上這就明確提出政治協商的組織構想。民盟廣納民主力量,在爭取抗戰的最終勝利和抗戰勝利後爭取和平民主、反對獨裁內戰的鬥爭中,始終與中國共產黨保持親密合作。民盟的成立表明中國的抗日民主黨派已經形成政治合力,加深了黨派協商的程度,壯大了民族民主革命陣營力量,極大推動了國統區憲政運動的發展。
二、中國共產黨的係列嚐試
1937年7月,蔣介石發表的《告抗戰全軍將士書》宣稱“和平既然無望,隻有抗戰到底”。為尋求國內各方麵的支持,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於8月決定撤銷國防會議和國防委員會,改設國防最高會議,負責國防方針、國防費用、國防總動員等國防方麵事宜,國防最高會議下設國防參議會,作為凝聚各黨派與民主人士共商國是的谘詢性機構。第一批參議員多屬當時軍政名流、學界泰鬥和社會精英等碩望人才,且以中國共產黨、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中國青年黨、國家社會黨等主要在野黨派和社會團體的代表人物居多,還包括部分社會名流。國防參議會極大提高了各黨各派和社會精英參政議政的積極性,社會民主氛圍有所改觀,梁漱溟評價到“今天政府願意大家來,大家亦願意來,一麵是政府開誠延納,一麵是大家竭誠擁護。團結在此,民主在此,統一在此,進步在此。氣象光昌,三十年來所未有。”國防參議會具有黨派合作、參政議政的性質,是國民黨在抗戰初期對於多黨合作和政黨協商的思考和嚐試,也是國民黨政治製度改革的重大突破。
由於國防參議會所體現的民主程度不能滿足戰時需要,在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及社會各界協商救國的共同呼籲下,為集思廣益和凝聚全國抗日力量,1938年3月至4月,國民政府臨時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抗戰建國綱領》和《國民參政會組織條例》,決定設立國民參政會,目的是“組織國民參政機關,團結全國力量,集中全國之思慮與識見,以利國策之決定與推行。”成立之初的參政會被賦予五項重要權利:決議權、建議權、詢問權、調查權和審議權,但在實際運用上,國民參政會的權利受到多方麵的限製,其地位及扮演的角色幾全操之於戰時政府領袖的意向。它所通過的決議案對國民政府並無強製的執行力,最終決定權在於國防會議。同年7月,在武漢舉行國民參政會一屆一次會議,發表的《國民參政會首次大會宣言》標誌著國民參政會正式成立,它是國防參議會的延續和發展,帶有“戰時國會”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