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多舉措整改 出實招反腐(2 / 2)

第六,加強對代管事業單位領導班子的監督考核。從2012年中鋼協對代管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及領導班子成員實行年度考核以來,中鋼協黨委要求,每位領導班子成員都要在中層幹部和職工代表參加的會議上述職述廉,然後由中鋼協組織人事部門參加進行民主測評。對幹部職工提出的意見,由中鋼協進行反饋,限期整改,並把測評結果和整改情況作為提拔、使用和獎勵幹部的重要依據。對在考核中群眾反映偏多、民主測評中得票偏低的班子成員,由中鋼協黨委書記進行約談。

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強化責任意識

今年5月13日,國務院國資委召開學習貫徹王岐山同誌關於“兩個責任”重要講話精神後,中鋼協黨委書記在中心組集體學習時強調:中鋼協雖然是社團組織,但落實“兩個責任”,是每個黨組織的重要職責。要求中鋼協各級黨組織落實“兩個責任”,不能空對空,要出實招、辦實事、求實效。

第一,建立“兩個責任”製度。今年7月8日,中鋼協黨委印發了《中鋼協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具體意見》,對中鋼協黨委、紀委、機關各黨支部,對各代管單位黨委、紀委(總支、支部)落實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進行細化分解,提出了具體意見,要求各單位結合實際貫徹落實。

第二,嚴厲懲治腐敗分子。今年上半年,在國資委紀委的指導下,中鋼協對在清理“小金庫”中被查出犯有私分國有資產行為,被司法機關依法判處緩刑的冶金工業規劃研究院原院長作出了開除公職的處分(國資委紀委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對中鋼協管理的幹部、冶金工業規劃研究院原副院長作出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處分,督促冶金工業規劃研究院黨委給予原財務處長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低崗位等級的處分。

第三,進一步強化監督檢查。今年上半年,國家審計署對2013年超預算列支“三公經費”的審計結果公布後,涉及中鋼協代管的一家事業單位、三家社團組織,在中鋼協財務部門的督促下上述單位按照國資委的要求進行了徹底整改。雖然這四家單位超預算列支數額並不大,但中鋼協黨委高度重視,黨委書記委派紀委書記約談了四個單位的主要領導、紀委負責人、財務負責人,並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要求四個單位從思想認識、製度建設和監督機製上采取措施堅決杜絕類似事件發生。

第四,將“兩個責任”落實情況納入年終考核。中鋼協黨委決定,在年底對代管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年度考核中,將“兩個責任”落實情況納入考核內容,使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和“一崗雙責”成為考核班子成員和主要領導的一項硬指標。

(作者為中國鋼鐵工業協會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