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泰《注冊會計師法》比較研究(2 / 3)

可見,兩國在注冊會計師資格準入方麵的要求類似,對學曆要求、工作經驗和加入協會方麵是一致的。

注冊會計師執照雖是終身的,但均需接受繼續教育且履行相應的會員職責和義務。無論是中國還是泰國,如果注冊會計師不按照執業要求辦理業務,觸犯刑法,其資格會失去法律效力。此外,兩國均明確規定了注冊會計師執照終止的情形,如我國規定,已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的人員,注冊後有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受刑事處罰的,因在財務、會計、審計、企業管理或者其他經濟管理工作中犯有嚴重錯誤受行政處罰、撤職以上處分的,自行停止執行注冊會計師業務滿一年的等情形之一的,由準予注冊的注冊會計師協會撤銷注冊,收回注冊會計師證書。《泰國會計職業法》規定,已取得注冊會計師執照的人員在死亡、失去FAP會員身份、缺乏資質、由於違反職業道德規範而被吊銷、沒有繳納執照費用且FAP理事會也沒有授予其寬限期、沒有參加FAP的培訓課程等情況下執照失效。可見,兩國的規定沒有實質性區別。

三、中泰注冊會計師業務範圍和規範

我國《注冊會計師法》規定注冊會計師可以承辦審計業務和會計谘詢、會計服務業務。其中,審計業務為注冊會計師的法定業務,包括審查企業會計報表,驗證企業資本,辦理企業合並、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以及其他審計業務,在上述業務中出具的有關報告具有法律效力。同時規定了注冊會計師在接受委托承辦業務的過程中應當遵循的行為規範,如必須按照執業準則、規則確定的工作程序出具報告、負有保密義務、利害關係回避等,並明確規定了拒絕出具報告的情形,以及在執業過程中的禁止性行為。

《泰國會計職業法》中沒有明確規定注冊會計師的業務範圍,但其法定業務與我國相似,均為財務報表審計,合並、分立、並購重組審計等。在管理谘詢方麵,他們還可以提供泰國勞動法方麵的建議,目的在於能夠幫助投資者處理工作許可證、工作簽證、薪酬、納稅和社會保障方麵的業務。稅務服務方麵,稅收籌劃、按照泰國稅務法律規定進行納稅申報表的編製和申報,以及處理與泰國稅務署的業務往來,專門針對外籍人士的個人所得稅服務,也有工程造價信息谘詢服務。《泰國會計職業法》第五章審計專業實務管理中的第37條規定,“如果法律要求需經審計師審計或簽署,以便證實文件或審計師的意見,那麼,除了他是授權審計師並以其勝任能力適當履行了職責,否則任何人不得以審計師的名義簽署證明文件或審計意見”,明確規定了審計業務為授權審計師的法定業務。

四、中泰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比較

根據我國《注冊會計師法》規定,被追究法律責任主體分別為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兩個層麵。注冊會計師如果存在違約、過失或欺詐,可能被追究的法律責任包括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其中承擔行政責任的方式包括警告、沒收違法所得、罰款、暫停執業、吊銷某類業務的執業許可證、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或營業執照等。

《泰國會計職業法》對授權審計師違反該法規定作出了明確的法律處罰規定,其處罰包括罰款、判處監禁,或者兩者並罰。例如,沒有執照或注冊的人執業,以及提供審計服務、簿記服務法人不符合要求,可判處不超過三年的監禁,或處以不超過六萬泰銖的罰款,或兩者並罰;冒用、盜用審計師名義簽署審計意見,可判處不超過三年的監禁,或處以不超過六萬泰銖的罰款,或兩者並罰。

五、中泰注冊會計師行業組織比較

我國《注冊會計師法》規定,注冊會計師協會是注冊會計師的社會團體,其中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CICPA,簡稱中注協)是注冊會計師的全國性組織,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是地方性組織。注冊會計師必須加入注冊會計師協會。中注協依法擬定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規則。注冊會計師協會應當對注冊會計師的任職資格和執業情況進行年度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