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失聲(3 / 3)

從海裏爬到沙灘下去挖個蛋巢

用它那笨拙的短槳般的爪子

但旅遊的人們和那十多歲的孩子

在海灘上燃起篝火舉行野外烤肉宴會

加上他們的摩托車威脅地尖聲叫著

大海龜嚇壞了

它的配偶正瀕臨死亡

幾夜前他勇敢地爬上岸去

但犯了一個錯誤

吞食了一隻丟棄的廢塑料袋

現在他不能吃食而且疼痛不止

大海龜們在踩水

他們離岸不到四分之一英裏

可始終不讓人們瞧見

那些旅遊的人們像岩石一樣瞎

像沙灘一般聾

繼續在搞著低劣的玩樂

玩啊鬧啊,從早到晚,通宵達旦

直到未來的災難

他哼著這首歌的時候,禁不住又想起了那位老人,想起了此行的一無所獲。他不願把老人與大海龜聯係在一起,但他心裏確實憎惡眼前的人景物事。他的心情又一次惡劣起來。他不願再去散步,他回過頭準備鑽進帳篷睡覺。

就在這一刻,他看見了姑娘。姑娘也正站在她的帳篷門口。

接下來,他看見姑娘邁步朝他走過來。

他有點愣神,直到姑娘到跟前了,他才設法使麵部肌肉活動起來。

“進來坐會兒吧。”他說。

姑娘微笑頷首,先鑽進了帳篷。

帳篷裏很黑,姑娘幾步走到中央,熟練地點亮了一盞吊燈。他很驚異,他還沒發現有這樣一盞燈呢。

“怎麼樣,收獲不小吧?”姑娘毫不客氣地坐到他的地鋪上說。姑娘聲音很平靜,但他卻覺得其中暗含譏諷。

“對不起,”他字斟句酌地說,“冒昧地問一句,你好像對我有所了解?”

“誰不認識你大歌星?巡撫出朝,地動山搖。上火車之前,還剛在一份小報上看到有關你的報道呢,說你要遠走鄉野,要改變歌風,追求樸素,等等等等,該就是說的此行吧?”

他無可奈何地歎了一口氣。行前他曾千囑咐萬叮嚀,求朋友們別走漏風聲,別拿這事兒開玩笑。不想,還是讓他們涮了一鍋。

“你好像很討厭我,是不是?在火車上我就有所感覺,請問是討厭我這個人還是討厭我的歌?”他拖過自己的包,墊在屁股下麵,他渴望就此弄清一些疑問。

“好吧,咱們是陌路相逢,明天就各奔東西了,不妨明說,我不僅討厭你一個人,而是討厭你這一類人。我不明白你們幹嗎總要拿我們做點綴,總要打擾我們平靜的生活……”

“你們?”

“是的,是我們,我是本地人,我就是曾被你們弄到城市裏做點綴的人……”姑娘的聲音明顯地激動起來,燈影下,她的臉色似乎有些發白。“我也是名人呢,你知道嗎。你聽沒聽說過一個男作家把他的作品署上他的情人的名字,後來被揭露的那件醜聞?我就是那個男作家的情人。”

他徹底呆了。是的,前一陣是沸沸揚揚地傳說過這樣一件事情,幾家報紙都做過披露。說是一位挺有名的男作家,為了討自己情人的歡心,竟然在自己的一篇作品上,公然署了情人的名字,而且還為此開過規模很大的作品討論會,愚弄了讀者愚弄了編輯愚弄了作家評論家包括諸多權威名流,影響相當惡劣。怎麼,事件的核心人物就是眼前這位姑娘?

“好吧,仔細給你說個清楚吧。我確實是本地人,幾年前,你們那家最大的酒店來歌會上挑選禮儀小姐——順便說一句,那時候的歌會可不是如今這樣,那是我們自己的真正的節日——我和幾個姐妹給挑中了,就去了你們的城市。我們,還有許多地方許多民族的女孩子們在那個大酒店裏各司其職。或者穿著家鄉特色的服裝在門口迎接客人,或者手舞足蹈地在餐廳裏為客人獻歌敬酒。後來,漸漸地又演化成陪著客人到房間聊天,給他們講家鄉的奇風異俗,其中有些幹脆是老板搜集的一些挺低級的笑話、故事。久而久之,好多姐妹就走了下坡路。我之所以沒有走上那麼一條路,就是因為他……不知為什麼,他從第一次來就盯住了我一個人。那時我可不知道他是作家,我隻知道他是一個挺實在的中年人。他開始隻說特別喜歡聽我唱歌,唱家鄉民歌。後來,他就讓我講家鄉的事。他不同於別人,他不聽那些老板搜集來的東西,隻讓我講在家鄉親自聽過的見過的做過的事情。就這樣,有一天他帶來一本雜誌,上麵有篇作品,幾乎全是我給他講的一些事情。我自然是非常驚喜,接下來他就問我願不願意離開酒店?願不願意和他繼續合作?願不願意也成為作家,一個女作家?我就答應了,就辭了酒店的活兒,住進了他給我包的房。從此,我不但給他提供素材,而且成了他的情婦。”

“也許他確實不壞,也許他真想把我培養成一個女作家,也許他是為了把我永遠拴在他的身上。反正不久之後,他開始把我的名字署在他的名字後麵,也開始帶我去一些社交場合。說實話,過去我真不知道自己有多麼漂亮,場合多了,我也就明白我的魅力了。越來越多的男人帶著鮮花來拜訪我,開著車來請我去大飯店吃飯,我在他們的眼裏是才貌雙全的當代李香君、杜十娘什麼的。他們最初總愛附庸風雅地跟我討論文學,恭維我的作品,我總是避開這種話題,因為我哪懂什麼文學。好在他們對我的興趣根本就不在這上麵。我的名聲越來越大,他們隻求能一睹我的芳顏就夠了。說來你可能不會相信,有一次我過生日,鮮花、花籃從樓門口一直擺進我的臥室。”

“我這樣張揚的社交活動,他……並不吃醋,反倒鼓勵我結識大人物,越大越好。同時,為了給我製造更大的名聲,他把他的一篇非常出色的作品單獨署了我的名字。作品一發出來,好話滿天,恭維我的電話終日不斷。他又決定趁熱打鐵,開作品討論會。許多作家、評論家紛紛都來捧場。那次討論會說好我不出席的,如果我一直不露麵,就不會出後麵的事情了。可是,會議快結束的時候,我忽然心血來潮,想給與會者一個驚喜,我就沒給他打招呼,擅自去了會場。我的出現,自然又掀起了*,許多人對那篇作品的評價就更加高得沒了邊兒。我正沾沾自喜,突然有人提出讓我談談關於那部作品的創作過程等等。天哪,那部作品我甚至看都沒看完,能談出什麼?何況作品已不再是寫的我的家鄉的事。何況對於文學,我其實一直就是個門外漢。沒有辦法,冷了一會兒場,我隻好拂袖而去。這下壞了,本來我和他的關係在圈內是人人心照不宣的事情,但這下紙包不住火了,一些老權威覺得受了輕視受了愚弄,終於事情越鬧越大了。也隻有在事情鬧大了之後我才知道,他之所以一直那麼捧我,除了希望永遠把我拴在他的身邊以外,我的魅力和社交活動為他的成就和晉升起到了相當大的作用。這時我才明白,我永遠是他的一個點綴,就像我和我的那些姐妹永遠是那個大酒店的一個點綴一樣,我的生活轉了一圈兒,絲毫沒有什麼變化……”

“也許你該問我為什麼到這兒來了?他受了嚴重的處分,我自然也丟盡了麵子,我的住處再也沒有人光顧了。當然,也有一些平時沾不上邊的小文人來占便宜,但那隻能讓我惡心。所以,我決定回來。說實話,我到現在都不知道我回來幹什麼。我一路上也沒拿定主意回不回家看父母。今早下了火車路過長途汽車站,正好有那輛來歌會上的車,我想也沒想,就來了。”

“接下來去哪兒、幹什麼,我還沒仔細想。你可能還想問為什麼我一開始對你那麼冷淡,而現在卻主動來接近你,實說吧,我是為了你手上的那盤磁帶。我在山上偶爾聽到你放的那盤磁帶上的歌以後,我就下了一個決心,就是千方百計把那盤磁帶弄過來。讓我告訴你那個在你的磁帶裏唱歌的人是誰吧,那是我們本地的一個有名的老歌手。老人現在已經去世了,即便還健在,老人也不會在這兒露麵的。你看這歌會還像什麼樣!倒是像我,不倫不類,叫人惡心透了。另外,即便你能見到老人又有什麼用?這兒不屬於你,也不屬於帳篷外麵的那些遊客。就像那些山一樣,它不是孤立地立在地皮上,而是紮根在地裏。你無法指出哪是山的起點,山和地永遠是渾然一體不可分割的。所以,你也不可能到這兒來轉上一圈就能唱出老歌手那樣的歌來,不可能!”

“你可以試圖模仿它,追隨它,但它永遠隻能是你的藝術生活中的一個點綴。就像我至今也沒有真正融入城市,最終隻能是城市風景的一個點綴而已。回去吧,並且把那盤磁帶留下。老歌手不在了,這可能是他唯一留在世上的聲音了。求你了,別再帶走它,留給我,留給我們吧。聽我的,它對你沒有用,它隻能使你白白地痛苦,因為你永遠也不會真正理解它。”

他一動不動地坐著,覺得自己肯定是被那個奇異的女子施了催眠術,否則,他怎麼就會那麼心甘情願地按她的指令把磁帶交給了她。漸漸地,他覺得自己開始有些清醒,他覺得還是不該把磁帶交給那個姑娘。他覺得這裏麵是不是有什麼陰謀?是不是有什麼商戰策劃?是不是別的音像公司為了把那盤磁帶搞到手,派了這麼一個“女殺手”來?

他站起身,走出帳篷。外麵依舊喧嚷如故。他看到那個姑娘沒回她的帳篷,正獨自往山那邊走去。他覺得自己張開嘴喊了一聲什麼,但又分明什麼也沒聽到,他張著嘴,怔住了。

原載《當代小說》1996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