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三公”經費公開的症結及治理
高校財務
作者:肖矗
【摘要】國家逐年加大公共財政監督機製改革力度,政府公辦高校公開“三公”經費支出勢在必行。文章針對高校“三公”經費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明晰概念、明確標準、統一格式,並從高校的預算管理模式、財務管理體製、監督審計機製入手,提出見解,為控製“三公”支出提供參考。
【關鍵詞】高校;“三公”經費;信息公開
一、高校“三公”經費公開的迫切性
近年來,國家不斷深入改革高等教育體製,使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逐步向大眾化教育轉變,高校的各類信息已成為社會大眾關注的焦點。隨著公共財政監督機製的不斷完善,社會迫切要求高校信息透明公開,以維護自身公信力。為此,國家於2010年出台了《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明確規定高校應當主動公開“財務、資產與財務管理製度,學校經費來源、年度經費預算決算方案,財政性資金、受捐贈財產的使用與管理情況”,從而揭開高校信息公開化進程的序幕。2011年國務院要求中央部門公開2010年度出國(境)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這“三公”經費的支出情況,地方比照中央進行公開。中央2012年第5次廉政會議再次強調嚴格控製“三公”經費,2012年繼續實行零增長。這是對信息公開化的又一次具體要求。鑒於高校的公營身份且高校作為精英聚集之地,理應率先執行國家“三公”經費的規定,積極公開“三公”經費開支,嚴格控製其支出,從而向高校信息公開化邁進,但實際情況卻不容樂觀。中國政法大學教育法中心發布的《2010—2011年度高校信息公開觀察報告》中指出“教育部‘211工程’中的112所大學,沒有一所向社會主動公開學校經費來源、年度經費預決算方案以及財政性資金的具體使用情況”。可以說,高校“三公”經費公開的大門尚未開啟。
二、高校“三公”經費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概念涵蓋麵過小,統計數字不準確
從中央部門公布的“三公”經費資料來看,“三公”經費的內容隻包含用財政撥款開支的出國(境)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即僅指公共財政撥款資金用於“三公”經費的開支。但是高校情況不同,由於學費收入占高校經費來源的比重越來越大,這部分資金用於“三公”經費的開支數額也在逐年上漲,而學費收入不屬於公共財政撥款,按照上述概念,這部分資金形成的“三公”支出也就無法涵蓋其中,這將導致“三公”經費統計口徑過小,統計數字與實際偏差較大。
(二)標準不明確,浪費現象嚴重
近年來,隨著高校規模不斷擴張,“三公”支出也水漲船高。在其管理上,出現了公私難分、公私不分、公為私用等腐敗問題。出國(境)費已逐步演變為借考察之名,行旅遊之實;車輛購置及運行費中不僅包含大量公車私用的費用,還包含著采購上的腐敗、維修上的虛假報銷;在公務接待上,雖然根據《行政事業單位業務招待費列支管理規定》,地方各級行政事業單位業務招待費的開支標準不得超過當年單位預算中“公務費”的2%,但在通脹嚴重、物價高漲的形勢下,該標準已形同虛設,超支數額巨大。管理上的混亂加上沒有嚴格的標準來約束,使“三公”經費支出數額大、無章法、難控製,鋪張浪費及其他各種違法違紀行為日益嚴重,國家不得不痛下決心,嚴格治理“三公”經費。
三、概念清晰、標準明確、格式統一是高校“三公”經費信息公開的前提要件
(一)明晰“三公”經費概念,明確鑒定其核算範圍,統一口徑,提高公開信息的準確性和真實性
現在通行的“三公”經費的提法並非一個科學的概念,而是人們約定俗成的提法。在“三公”經費概念問題上,筆者非常認同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公共管理學院任建明教授的觀點。他對“三公”經費作了一個新的概括:“三公”經費指公務差旅費、公車購置及運行、公務會議與接待這三類經費。這個新“三公”內容中,用“公務差旅費”代替“出國(境)費”是因為“出國(境)費”其實是借公務出差,大搞國內公款旅遊的升級版,故而要從源頭上控製出國(境)費,就必須嚴格控製公務差旅費。將公務會議費與公務接待費放在一起,是因為在實際工作中,許多單位借開會之名,將公務接待費放入了公務會議費中進行核算,以此達到降低公務接待費數額。故新“三公”從本質上講更能涵蓋舊“三公”的內容。在此基礎上,筆者認為,從“三公”經費來源上講,不論是公共財政撥款還是高校其他收入,隻要形成了“三公”經費開支,都應統計進去。據此,新“三公”的概念至少應涵蓋如下內容:
1.公務差旅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因公出差的住宿費、交通費、夥食交通補助費、培訓費、會議費等。
2.公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