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縮短地方國庫資金到款時間
時間就是效率。地方國庫資金及早到賬,是減少財政資金年終結餘的重要環節。有些地方國庫資金一般在5~6月才能到賬,造成了一些高校在上半年無法啟動國庫項目的使用。因此,財政部門在一手抓財政資金預算執行進度的同時,也要提高預算批複速度,縮短國庫資金撥付時間。否則,不僅造成年初國庫資金的閑置、資金使用效益低下,更是導致了年底國庫資金的沉積和浪費。
(二)完善科研經費管理製度
根據我國科研活動的實際情況,修訂和完善現行的科研經費管理製度,調整人員經費支出的支付對象,提高人員經費的支出比例,減少儀器設備的購置經費比例,提高項目組成員的勞務報酬,真正把項目經費用到實處,體現績效評價機製,以人為本,激勵老師科學研究的積極性,鼓勵老師不斷創新、多出成果。在科學合理的科研經費管理製度下,科研經費的支出流動必然更加順暢和快速。
(三)加強預算編製的科學性
預算編製是預算執行的基礎。項目負責人,特別是經費主管職能部門,要切實做好項目規劃、評估評審和可行性論證等管理工作,嚴格審核項目預算的科學性、合理性,避免將不成熟項目列入預算,杜絕將預算誇大上報的可能性。另外,也可以建立預算編製責任製,當項目執行與編製差異較大時,主管部門通過約談、責成預算編製人員書麵說明等方式,將預算編製的嚴肅性落實到位。
(四)完善工程和設備支出審批製度
高校審計部門和招投標中心應進一步完善相關的管理製度,為項目支出預算執行作加速器。一方麵,審計部門和招投標中心應優化審核流程,提高辦事效率,縮短審批時間;另一方麵,根據高校的具體情況,通過相關的數據統計,適當提高工程審計和設備招投標的準入門檻,使其更有利於發揮資金監管作用。例如,在如今建築行業原材料價格和人工成本均迅速增長的情況下,以1 000元作為工程審計的標準顯然過低,遠遠不符合經濟管理的要求。再如,招標中心可以考慮在國家規定的招投標限度之內將設備招投標的標準提高為50萬元。
(五)加強對項目支出預算執行進度的宣傳
高校應就教育部和財政部對財政資金預算執行進度的要求和已經采取的各樣措施、國庫集中支付製度對經費管理的有關要求進行廣泛的宣傳,使經費主管職能部門的相關負責人和科研項目負責人對預算執行進度有一個比較全麵和深入的了解,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合理的時效觀點,進一步加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加強政策宣傳,既有利於財務部門實施相關政策,推進項目支出預算執行,也有利於項目負責人合理安排資金進度,避免出現突擊用錢的情況。
(六)推進項目經費二次分配管理方式
由於項目支出的專項性,高校的經費主管職能部門通常用“一次性分配”的方式對財政項目經費進行分配。在第三季度末,對支出進度較慢或結餘資金占全部資金50%以上的項目,經費主管部門應了解執行緩慢原因和加快支出的計劃,如果支出執行的確存在困難的,在政策允許項目經費有所調整的前提下,經費主管部門可以將結餘資金進行二次分配,使資金用在真正有需要的地方,也有利於讓結餘資金在有效期內得到消化。
(七)簡化和優化財務報銷程序
會計監督和會計服務是高校財務部門職責的兩大主要內容,兩者缺一不可,辯證而又統一。如果輕監督而重服務,則財務部門不能有效發揮對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作用;如果輕服務而重監督,則財務部門又無法滿足高教管理的要求。
高校財務部門應積極采取多種措施進一步推動項目支出的執行進度。首先,理順財務部門各科室、財務部門與其他部門之間的流程,並將報賬流程在財務網站和辦公地點予以發布;其次,簡化報賬人在不同部門、不同科室之間流轉簽名、審批的程序,采取信息共享的方式提高部門辦事效率,盡可能提供一站式服務;再次,提高財務人員業務水平,在符合會計法規及國家相關製度的前提下靈活地為報賬人提供服務;第四,財務部門應及時更新國庫到賬和資金結餘情況,以方便各項目人員實時了解來款信息和報賬。
【參考文獻】
[1] 財政部.中央部門財政撥款結餘資金管理辦法[S].教預〔2006〕489號,2006.
[2] 財政部.財政部關於實行中央級普通高校績效撥款與項目支出預算執行掛鉤辦法的通知[S].財教〔2011〕39號,2011.
[3] 馬紅紅,孔曉丹.高校科研項目經費財務管理問題研究[J].華南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14):125-129.
[4] 華南理工大學.華南理工大學關於加強項目經費預算執行管理的通知[S].華南工校辦〔2011〕3號,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