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附錄2 其他識人術(1)(3 / 3)

原文

自序

夫聖賢之所美,莫美乎聰明;聰明之所貴,莫貴乎知人。知人誠智,則眾材得其序,而庶績之業興矣。

是以聖人著爻象則立君子小人之辭,敘《詩》誌則別風俗雅正之業,製《禮》、《樂》則考六藝祇庸之德,躬南麵則援俊逸輔相之材,皆所以達眾善而成天功也。

天功既成,則並受名譽。是以堯以克明俊德為稱,舜以登庸二八為功,湯以拔有莘之賢為名,文王以舉渭濱之叟為貴。

由此論之,聖人興德,孰不勞聰明於求人,獲安逸於任使者哉!是故,仲尼不試無所援升,猶序門人以為四科,泛論眾材以辨三等。又歎中庸以殊聖人之德,尚德以勸庶幾之論。訓六蔽以戒偏材之失,思狂狷以通拘抗之材;疾悾悾而無信,以明為似之難保。又曰察其所安,觀其所由,以知居止之行。

人物之察也,如此其詳。是以敢依聖訓,誌序人物,庶以補綴遺忘;惟博識君子,裁覽其義焉。

九征

蓋人物之本,出乎情性。情性之理,甚微而玄;非聖人之察,其孰能究之哉?

凡有血氣者,莫不含元一以為質,稟陰陽以立性,體五行而著形。苟有形質,猶可即而求之。

凡人之質量,中和最貴矣。中和之質,必平淡無味;故能調成五材,變化應節。是故,觀人察質,必先察其平淡,而後求其聰明。聰明者,陰陽之精。陰陽清和,則中睿外明;聖人淳耀,能兼二美。知微知章,自非聖人,莫能兩遂。故明白之士,達動之機而暗於玄慮;玄慮之人,識靜之原而困於速捷。猶火日外照,不能內見;金水內映,不能外光。二者之義,蓋陰陽之別也。

若量其材質,稽諸五物;五物之征亦各著於厥體矣。其在體也,木骨、金筋、火氣、土肌、水血,五物之象也。五物之實,各有所濟。是故:

骨植而柔者,謂之弘毅;弘毅也者,仁之質也。氣清而朗者,謂之文理;文理也者,禮之本也。體端而實者,謂之貞固;貞固也者,信之基也。筋勁而精者,謂之勇敢;勇敢也者,義之決也。色平而暢者,謂之通微;通微也者,智之原也。五質恒性,故謂之五常矣。

五常之別,列為五德。是故:

溫直而擾毅,木之德也。剛塞而弘毅,金之德也。願恭而理敬,水之德也。寬栗而柔立,土之德也。簡暢而明砭,火之德也。

雖體變無窮,猶依乎五質。故其剛、柔、明、暢、貞固之征,著乎形容,見乎聲色,發乎情味,各如其象。故心質亮直,其儀勁固;心質休決;其儀進猛;心質平理,其儀安閑。夫儀動成容,各有態度:直容之動,矯矯行行;休容之動,業業蹌蹌;德容之動,顒顒卬卬。夫容之動作,發乎心氣;心氣之征,則聲變是也。夫氣合成聲,聲應律呂:有和平之聲,有清暢之聲,有回衍之聲。夫聲暢於氣則實存貌色;故:誠仁,必有溫柔之色;誠勇,必有矜奮之色;誠智,必有明達之色。

夫色見於貌所謂征神。征神見貌,則情發於目。故仁目之精,愨然以端;勇膽之精,曄然以彊;然皆偏至之材,以勝體為質者也。故勝質不精,則其事不遂。是故,直而不柔則木,勁而不精則力,固而不端則愚,氣而不清則越,暢而不平則蕩。是故,中庸之質,異於此類:五常既備,包以澹味,五質內充,五精外章。是以目彩五暉之光也。故曰物生有形,形有神精;能知精神,則窮理盡性。

性之所盡,九質之征也。然則平陂之質在於神,明暗之實在於精,勇怯之勢在於筋,強弱之植在於骨,躁靜之決在於氣,慘懌之情在於色,衰正之形在於儀,態度之動在於容,緩急之狀在於言。其為人也,質素平澹,中睿外朗,筋勁植固,聲清色懌,儀正容直,則九征皆至,則純粹之德也。

九征有違,則偏雜之材也。三度不同,其德異稱。故偏至之材,以材自名;兼材之人,以德為目;兼德之人,更為美號。是故:兼德而至,謂之中庸;中庸也者,聖人之目也。具體而微,謂之德行;德行也者,大雅之稱也。一至,謂之偏材;偏材,小雅之質也。一征,謂之依似;依似,亂德之類也。一至一違,謂之間雜;間雜,無恒之人也。無恒依似,皆風人末流;末流之質,不可勝論,是以略而不概也。

體別

夫中庸之德,其質無名。故鹹而不堿,淡而不,質而不縵,文而不繢;能威能懷,能辨能訥;變化無方,以達為節。是以抗者過之,而拘者不逮。

夫拘抗違中,故善有所章,而理有所失。是故:厲直剛毅,材在矯正,失在激訐。柔順安恕,每在寬容,失在少決。雄悍傑健,任在膽烈,失在多忌。精良畏慎,善在恭謹,失在多疑。強楷堅勁,用在楨幹,失在專固。論辨理繹,能在釋結,失在流宕。普博周給,弘在覆裕,失在溷濁。清介廉潔,節在儉固,失在拘扃。休動磊落,業在攀躋,失在疏越。沉靜機密,精在玄微,失在遲緩。樸露徑盡,質在中誠,失在不微。多智韜情,權在譎略,失在依違。及其進德之日不止,揆中庸以戒其材之拘抗;而指人之所短以益其失;猶晉楚帶劍遞相詭反也。是故:

強毅之人,狠剛不和,不戒其強之搪突,而以順為撓,厲其抗;是故可以立法,難與入微。柔順之人,緩心寬斷,不戒其事之不攝,而以抗為劌,安其舒;是故可與循常,難與權疑。雄悍之人,氣奮勇決,不戒其勇之毀跌,而以順為恇,竭其勢;是故可與涉難,難與居約。懼慎之人,畏患多忌,不戒其懦於為義,而以勇為狎,增其疑;是故可與保全,難與立節。淩楷之人,秉意勁特,不戒其情之固護,而以辨為偽,強其專;是故可以持正,難與附眾。辯博之人,論理贍給,不戒其辭之泛濫,而以楷為係,遂其流;是故可與泛序,難與立約。弘普之人,意愛周洽,不戒其交之溷雜,而以介為狷,廣其濁;是故可以撫眾,難與厲俗。狷介之人,砭清激濁,不戒其道之隘狹,而以普為穢,益其拘;是故可與守節,難以變通。修動之人,誌慕超越,不戒其意之大猥,而以靜為滯,果其銳;是故可以進趨,難與持後。沉靜之人,道思回複,不戒其靜之遲後,而以動為疏,美其懦;是故可與深慮,難與捷速。樸露之人,中疑實,不戒其實之野直,而以譎為誕,露其誠;是故可與立信,難與消息。韜譎之人,原度取容,不戒其術之離正,而以盡為愚,貴其虛;是故可與讚善,難與矯違。

夫學,所以成材也,恕,所以推情也;偏材之性,不可移轉矣。雖教之以學,材成而隨之以失;雖訓之以恕,推情各從其心。信者逆信,詐者逆詐;故學不道,恕不周物;此偏材之益失也。

流業

蓋人流之業,十有二焉:有清節家,有法家,有術家,有國體,有器能,有臧否,有伎倆,有智意,有文章,有儒學,有口辨,有雄傑。

若夫德行高妙,容止可法,是謂清節之家,延陵、晏嬰是也。建法立製,強國富人,是謂法家,管仲、商鞅是也。思通道化,策謀奇妙,是謂術家,範蠡、張良是也。兼有三材,三材皆備,其德足以厲風俗,其法足以正天下,其術足以謀廟勝,是謂國體,伊尹、呂望是也。兼有三材,三材皆微,其德足以率一國,其法足以正鄉邑,其術足以權事宜,是謂器能,子產、西門豹是也。兼有三材之別,各有一流。清節之流,不能弘恕,好尚譏訶,分別是非,是謂臧否,子夏之徒是也。法家之流,不能創思圖遠,而能受一官之任,錯意施巧,是謂伎倆,張敞、趙廣漢是也。術家之流,不能創製垂則,而能遭變用權,權智有餘,公正不足,是謂智意,陳平、韓安國是也。

凡此八業,皆以三材為本。故雖波流分別,皆為輕事之材也。能屬文著述,是謂文章,司馬遷、班固是也。能傳聖人之業,而不能幹事施政,是謂儒學,毛公、貫公是也。辯不入道而應對資給,是謂口辯,樂毅、曹丘生是也。膽力絕眾,才略過人,是謂驍雄,白起、韓信是也。凡此十二材,皆人臣之任也。主德不預焉。

主德者,聰明平淡,總達眾材而不以事自任者也。是故,主道立,則十二材各得其任也。清節之德,師氏之任也。法家之材,司寇之任也。術家之材,三孤之任也。三材純備,三公之任也。三材而微,塚宰之任也。臧否之材,師氏之佐也。智意之材,塚宰之佐也。伎倆之材,司空之任也。儒學之材,安民之任也。文章之材,國史之任也。辯給之材,行人之任也。驍雄之材,將帥之任也。

是謂主道得而臣道序,官不易方,而太平用成。若道不平淡,與一材同好,則一材處權,而眾材失任矣。

材理

夫建事立義,莫不須理而定;及其論難,鮮能定之。夫何故哉?蓋理多品而人材異也。

夫理多品則難通,人材異則情詭;情詭難通,則理失而事違也。夫理有四部,明有四家,情有九偏,流有七似,說有三失,難有六構,通有八能。

若夫天地氣化,盈氣損益,道之理也。法製正事,事之理也。禮教宜適,義之理也。人情樞機,情之理也。

四理不同,其於才也,須明而章,明待質而行。是故質於理合,合而有明,明足見理,理足成家。是故質性平淡,思心玄微,能通自然,道理之家也;質性警徹,權略機捷,能理煩速,事理之家也;質性和平,能論禮教,辯其得失,義禮之家也;質性機解,推情原意,能適其變,情理之家也。

四家之明既異,而有九偏之情;以性犯明,各有得失。

剛略之人,不能理微;故其論大體則弘博而高遠,曆纖理則宕往而疏越。抗厲之人,不能回撓;論法直則括處而公正,說變通則否戾而不入。堅勁之人,好攻其事實;指機理則穎灼而徹盡,涉大道則徑露而單持。辯給之人,辭煩而意銳;推人事則精識而窮理,即大義則恢愕而不周。浮沉之人,不能沉思,序疏數則豁達而傲博,立事要則炎而不定。淺解之人,不能深難;聽辯說則擬鍔而愉悅,審精理則掉轉而無根。寬恕之人,不能速捷;論仁義則弘詳而長雅,趨時務則遲緩而不及。溫柔之人,力不休強;味道理則順適而和暢,擬疑難則濡懦而不盡。好奇之人,橫逸而求異;造權譎則倜儻而瑰壯,案清道則詭常而恢迂。此所謂性有九偏,各從其心之所可以為理。

若乃性不精暢,則流有七似。有漫談陳說,似有流行者。有理少多端,似若博意者。有回說合意,似若讚解者。有處後持長,從眾所安,似能聽斷者。有避難不應,似若有餘,而實不知者。有慕通口解,似悅而不懌者。有因勝情失,窮而稱妙,跌則掎蹠,實求兩解,似理不可屈者。凡此七似,眾人之所惑也。

夫辯,有理勝,有辭勝。理勝者,正白黑以廣論,釋微妙而通之。辭勝者,破正理以求異,求異則正失矣。夫九偏之材,有同、有反、有雜。同則相解,反則相非,雜則相恢。故善接論者,度所長而論之;曆之不動則不說也,傍無聽達則不難也。不善接論者,說之以雜、反;說之以雜、反,則不入矣。善喻者,以一言明數事;不善喻者,百言不明一意;百言不明一意,則不聽也。是說之三失也。

善難者,務釋事本;不善難者,舍本而理末。舍本而理末,則辭構矣。善攻強者,下其盛銳,扶其本指以漸攻之;不善攻強者,引其誤辭以挫其銳意。挫其銳意,則氣構矣。善躡失者,指其所跌;不善躡失者,因屈而抵其性。因屈而抵其性,則怨構矣。或常所思求,久乃得之,倉卒諭人;人不速知,則以為難諭。以為難諭,則忿構矣。夫盛難之時,其誤難迫;故善難者,征之使還。不善難者,淩而激之,雖欲顧藉,其勢無由。其勢無由,則妄構矣。凡人心有所思,則耳且不能聽,是故並思俱說,競相製止,欲人之聽己。人亦以其方思之故,不了己意,則以為不解。人情莫不諱不解,諱不解則怒構矣。

凡此六構,變之所由興矣。然雖有變構,猶有所得;若說而不難,各陳所見,則莫知所由矣。

由此論之,談而定理者,眇矣。必也聰能聽序,思能造端,明能見機,辭能辯意,捷能攝失,守能待攻,攻能奪守,奪能易予。兼此八者,然後乃能通於天下之理,通於天下之理,則能通人矣。不能兼有八美,適有一能,則所達者偏,而所有異目矣。是故聰能聽序,謂之名物之材。思能造端,謂之構架之材。明能見機,謂之達識之材。辭能辯意,謂之贍給之材。捷能攝失,謂之權捷之材。守能待攻,謂之持論之材。攻能奪守,謂之推徹之材。奪能易予,謂之貿說之材。

通材之人,既兼此八材,行之以道,與通人言,則同解而心喻;與眾人之言,則察色而順性。雖明包眾理,不以尚人;聰睿資給,不以先人。善言出己,理足則止;鄙誤在人,過而不迫。寫人之所懷,扶人之所能。不以事類犯人之所婟,不以言例及己之所長。說直說變,無所畏惡。采蟲聲之善音,讚愚人之偶得。奪與有宜,去就不留。方其盛氣,折謝不吝;方其勝難,勝而不矜;心平誌諭,無士無莫,期於得道而已矣,是可與論經世而理物也。

材能

或曰:“人材有能大而不能小,猶函牛之鼎不可以烹雞。”愚以為此非名也。夫能之為言,已定之稱;豈有能大而不能小乎?凡所謂能大而不能小,其語出於性有寬急;性有寬急,故宜有大小。寬弘之人,宜為郡國,使下得施其功,而總成其事;急小之人,宜理百裏,使事辦於己。然則郡之與縣,異體之大小者也;以實理寬急論辨之,則當言大小異宜,不當言能大不能小也。若夫雞之與牛,亦異體之小大也,故鼎亦宜有大小;若以烹犢,則豈不能烹雞乎?故能治大郡,則亦能治小郡矣。推此論之,人材各有所宜,非獨大小之謂也。

夫人材不同,能各有異:有自任之能,有立法使人之能,有消息辨護之能,有德教師人之能,有行事使人譴讓之能,有司察紏摘之能,有權奇之能,有威猛之能。

夫能出於材,材不同量;材能既殊,任政亦異。是故自任之能,清節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塚宰之任;為國則矯直之政。立法之能,治家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司寇之任;為國則公正之政。計策之能,術家之材也,故在朝也,則三孤之任;為國則變化之政。人事之能,智意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塚宰之佐;為國則諧合之政。行事之能,譴讓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司寇之佐;為國則督責之政。權奇之能,伎倆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司空之任;為國則藝事之政。司察之能,臧否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師氏之佐;為國則刻削之政。威猛之能,豪傑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將帥之任;為國則嚴厲之政。

凡偏材之人,皆一味之美;故長於辦一官,而短於為一國。何者?夫一官之任,以一味協五味;一國之政,以無味和五味。又國有俗化,民有劇易;而人材不同,故政有得失。是以王化之政,宜於統大,以之治小則迂。辨護之政,宜於治煩,以之治易則無易。策術之政,宜於治難,以之治平則無奇。矯抗之政,宜於治侈,以之治弊則殘。諧和之政,宜於治新,以之治舊則虛。公刻之政,宜於糾奸,以之治邊則失眾。威猛之政,宜於討亂,以之治善則暴。伎倆之政,宜於治富,以之治貧則勞而下困。故量能授官,不可不審也。

凡此之能,皆偏材之人也。故或能言而不能行,或能行而不能言;至於國體之人,能言能行,故為眾材之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