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生態環境觀在回族文化中的體現(2 / 3)

回民非常重視商業,這一方麵是受伊斯蘭教鼓勵從商思想的影響,回民的祖先就是因為經商而來到了中國;另外一個方麵是與回民聚居的環境條件有關,由於回民集中在我國的大西北,那裏的土地比較貧瘠、幹旱少雨,生態環境脆弱,因此僅僅靠普通的農耕活動難以滿足人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並且過度進行農耕活動也會加重對環境的破壞,基於這兩個方麵的原因,回族特別重視商業活動。回民的商業活動是連接北方遊牧民族和中原農耕民族的橋梁,回民的商業活動使中原民族獲得生活所需的肉類和奶類,使遊牧民族獲得生活所需的絲綢、茶葉和糧食等,實現互通有無,這樣就使北方遊牧民族專門從事畜牧業而不必從事農耕活動,大大減輕了對脆弱的草原生態係統的破壞。

回族文化中的生態智慧也體現在他們的飲食文化中。回族文化中對可食之物和不可食之物有明確的劃分,他們認為豬、騾子、驢子等牲畜和虎豹等野生動物是不可食的,而牛、羊、鴨、雞等都是可食的;植物中的瓜果蔬菜都是可經常使用的,而草木類的植物應該慎重實用。顯而易見,回族文化中的飲食觀更注意食物的清潔性。他們認為的可食之物都是位於食物鏈的底端、數量比較眾多,而不可食之物位於食物鏈的頂端,是數量比較少的物種。這種飲食觀很注意維持自然生態係統的平衡,注重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在這種飲食觀的影響下,在回民的餐桌上很難發現數量稀少的野生動物、飛禽等。

2.2回族禁忌習俗中的生態環境觀

世界上各民族在其長期的曆史發展過程中都形成了自己的禁忌習俗,這是尊重自然規律的一種體現,回族也在其發展過程中形成了自己的禁忌習俗。

2.2.1對動物保護的禁忌

保護動物是回族全體成員的一個共識,在他們的思想觀念中認為,動物和人類一樣,都是真主安拉創造的生靈,他們隻是不會說話而已,理應受到人類的善待。《聖訓》中也認為,虐待動物的罪過跟虐待人的罪過一樣,是要受到真主的懲罰的,這種將保護動物和保護人類等同的理念非常有利於對動物的保護。

回族民間對動物保護的禁忌特別多,並且這些禁忌規定特別明確。在回族人的日常行為準則中,禁止將動物捆綁起來或將動物作為射擊的靶子;禁止民間將動物作為玩耍和取樂的對象,如耍猴等;禁止將未到宰殺期的幼年動物宰殺,並且在宰殺時要將其與別的物種分開,不能宰殺哺乳期的雌性動物等。伊斯蘭文化特別注重“動物權”的概念,他們認為動物與人類一樣,應該享有基本的權利,如主人應該按時給動物提供食物、不能強迫動物進行超負荷勞動、應使它們有良好的休息場所、不能使它們受到別的動物的傷害等。對處於哺乳期的動物進行擠奶時,應考慮喂養幼崽的需要,不要過度擠奶;在動物處於交配期時應為雌雄動物提供相遇的機會等。

2.2.2對植物保護的禁忌

伊斯蘭文化也特別注重對植物的保護,《聖訓》中就說,親手栽種一顆樹木並使它正常生長成材,這是一件有功德的事情,一定會得到真主的賞賜。在這種思想的影響下,回族成員特別注重植樹造林、栽花種草等,對各種動植物進行積極保護並形成了保護植物的禁忌習俗。他們認為植物是有性無命的物種,即植物雖然不能像動物和人類那樣進行自由活動,但它們也是有靈性的,它們會感覺疼痛。因此回族文化中禁止對花草樹木進行潑髒水,禁止對著花草樹木隨意大小便,禁止人們對樹木進行隨意損壞砍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