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房東”的春天(1 / 3)

“二房東”的春天

特別關注

作者:卜娜

從2月份開始,與虛擬運營商相關的信息多數變成了利好消息:工業和信息化部授牌的19家虛擬運營商的短客服號悉數落實,本月內在蘇寧、話機世界、迪信通等銷售渠道便可預約“170”號段的手機號碼,4月份有人可能就會接到“170”開頭的電話……隨著首批虛擬運營商市場運營活動的展開,一直籠罩在“二房東”們頭上的霧霾,似乎已被春風漸漸吹散。

阻力變助力

從去年12月底工業和信息化部為首批虛擬運營商發牌到今天,短短兩個多月的時間裏,虛擬運營商便被推上了正式運營的軌道。涉及民企、政府、運營商三方的博弈,此般高效確實史無前例。據虛擬運營商發展研究中心秘書長鄒學勇預測,今年6月份,所有拿到牌照的虛擬運營商均可順利開展業務,雖然初期可能局限於移動通信業務的轉售,但很快個性化的服務就能百花齊放。

在授牌之初,質疑虛擬運營商發展前景的聲音並不算少,質疑主要圍繞基礎運營商擔憂競爭而“刻意”製造阻力,而政府對三大運營商的約束力也未必起效。但這次,“旁觀者”卻未必能看清政府、虛擬運營商和三大運營商之間的“新關係”。

從2月開始,從虛擬運營商的口中,記者並沒有繼續聽到類似發牌之初的抱怨。“從牌照下發到現在,政府相關部門和三大運營商、虛擬運營商的合作非常積極、努力。” 按照北緯通信高級副總裁張軍的說法,所有的事情都在按預定的時間推進,三方的配合也沒有出現困難,更未出現外界猜測的矛盾,反而是“相當融洽”。在簽約中國電信後,中國電信對口部門對北緯的支持力度非常大,北緯通信業務後台的服務效率已明顯提高。

阿裏巴巴公關總監顧建兵當下所看到的,也是一個讓虛擬運營商進行公平競爭的環境。除了快速落實客戶號、力推開放電信市場資費等一係列保障措施,在試點方案中,工業和信息化部還為虛擬運營商設計了一係列的保障條款,從業務接入質量、號碼資源分配到批發價格各個方麵,都對基礎運營商提出了要求。

首批拿到牌照的巴士在線,最強烈的感受是政府部門不遺餘力落實虛擬運營商相關政策的決心。令巴士在線副總裁宋宏生沒有想到的是,今年工業和信息化部對虛擬運營商的支持力度會如此之大,牌照下發前、後各個階段,工業和信息化部一直在組織虛擬運營商、三大運營商進行座談,虛心聽取虛擬運營商的意見,讓價格、流程等多項難題快速形成了對應的解決方案。本次,巴士在線簽約的運營商是中國移動和中國聯通,中國聯通與虛擬運營商的合作較過去發生了180度的轉變, 中國聯通相關部門的“有序工作”、“務實態度”以及“開放姿態”,令宋宏生感受頗深。

對於虛擬運營商過去爭議較大的轉售定價問題,工業和信息化部在2月底又為虛擬運營商提供了一次通過補充協議“談條件”的機會,讓當初為了盡快拿牌照而“不惜代價”的虛擬運營商,得到了更公平的談判結果。據宋宏生透露,三大運營商目前可以提供的資費模式已變為兩種:“套餐包”模式和“資源池”模式,前者就像是傳統代銷模式的升級,後者則給了轉售企業在市場營銷、產品設計等方麵更大的自主空間。

“搶飯碗”還是“保飯碗”

“將民資引入電信業,發展虛擬運營商是國家政策,是中國通信行業改革的重要舉措,更是推動中國混合製經濟的大事。”在鄒學勇看來,虛擬運營商的發展是大勢所趨,無論是民企、政府還是運營商,目前都非常清楚各自的利益所在,外界的過度擔憂完全沒有必要。

鄒學勇告訴記者,中國聯通不僅成立了虛擬運營商合作處全麵支持虛擬運營商的發展,,還建立了微信群以便積極與虛擬運營商進行溝通,推進這些企業業務的盡快上市;中國電信也成立了專門的轉售業務部,目前已投入了幾百萬元構建統一平台,以便實現虛擬運營商“一點對接”、“需求一點升級”、“業務集中管理”以及“收入統一結算”;中國移動由市場部統一負責轉售業務,2月份基本全部完成了轉售協議的簽署。而且,三大運營商均指派高管直接負責轉售業務,可見支持力度之大。

今天,虛擬運營商和運營商更像是“魚和水”的關係。從業務層麵看,外界擔憂三大運營商會被“搶飯碗”似乎不無道理,畢竟虛擬運營商開展類似的套餐業務,難免導致用戶的暫時流失。但長遠來看,虛擬運營商卻將決定三大運營商在4G時代的命運。一方麵,雖然虛擬運營商號碼的分配由三大運營商管控,但運營商未來在客戶層、品牌層、業務層的轉售卻要依靠虛擬運營商完成;另一方麵,流量變現能力即是4G時代的話語權,這正是虛擬運營商的特長,特別是對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而言,麵對這個改寫市場格局的機會,又怎麼會不抓緊時間提升服務虛擬運營商的能力呢?麵對虛擬運營商這一特殊群體,三大運營商態度的轉變並不令人意外。

“三大運營商對虛擬運營商的態度絕不是‘限製發展’。”鄒學勇坦言,實現流量變現主要是計費平台的問題,運營商直接為需要進行流量變現的企業設計套餐困難較大,三大運營商在係統支持方麵還存在很多問題。特別是受陳舊的係統架構所累,基礎運營商要想實現流量靈活變現,需要投入巨大成本、解決眾多複雜問題,還未必能和“船小好調頭”的虛擬運營商進行競爭,在基於一定用戶群的行業應用領域,運營商更是“服務不過來”,合作是明智之選。當下,基礎運營商高管積極向虛擬運營商“跳槽”的現象,也在證明虛擬運營商的發展勢不可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