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之二十六(2 / 2)

渤海國

渤海國,去燕京東北千五百裏,以石累城腳,東並海。其王舊以大為姓,右姓曰高、張、楊、竇、烏、李,不過數種,部曲、奴婢無姓者,皆從其主。婦人皆悍妒,大抵與他姓相結為十姊妹[一四],迭幾察其夫,不容側室及他遊,聞則必謀置毒,死其所愛。一夫有所犯而妻不之覺者,眾人則群聚而詬之[一五],爭以忌嫉相誇。男子多智謀,驍勇出他國右,至有”三人渤海當一虎“之語。自天祚之亂,金人陷城,慮其難製,轉徙他所,其人大怨[一六]。富室安居逾二百年,往往為園池,植牡丹,多至三二百本,有數十幹叢生者,皆燕地所無,才以十數千或五千賤貿而去。其居故地者,仍歸契丹[一七],舊為東京,置留守,有蘇、扶等州[一八],蘇與宋登州、青州相直,每大風順,隱隱聞犬雞聲。

校勘記

[一]在渤海國三十裏紀聞作”在渤海國都外三十裏“。席本”三十裏“上妄增”東“字。

[二]路出和龍北千餘裏入契丹國案:此語實出魏書失韋傳與北史室韋傳,席本改契丹國為室韋國,非是。

[三]田收甚薄”甚“原誤”其“,據席本改。

[四]惟鹿為務此並北史室韋傳:”饒獐鹿,射獵為務“而成句,席本改作”惟射獵獐鹿射獵為務“,非原文也。

[五]騎木而行案此亦本自上引室韋傳,席本改”騎“為”倚“,誤。

[六]新羅在高麗東南”東南“原作”國東“。案:北史新羅傳:”地在高麗東南“。隋書新羅傳:”在高麗東南“。今據二書改”國東“為”東南“。

[七]弓為弧”弓“原誤”宮“,據北史、梁書兩新羅傳改。

[八]女真世居混同江之東山乃鴨淥水之源”之東“下當遺”長白“二字。會編卷三載:女真”世居混同江之東長白山,鴨淥水之源“。可證。

[九]地方數千裏會編卷三作”地方千餘裏“。

[一○]合蘇館河西亦有之至五花城隔河相近在紀聞,此屬注文,今混作正文,當析出。

[一一]契丹每出戰按:”每出戰“雲雲,紀聞所記原為金人之事,國誌改為契丹之事,原義盡失。

[一二]以其族類之長為千戶統之契丹女真貴遊子弟及富家兒”千戶“原作”十戶“,據席本及紀聞改;”女真“二字原脫,從紀聞補。

[一三]族多姓李當依紀聞作”族多李姓“。

[一四]大抵與他姓相結為十姊妹”為“字據紀聞補。

[一五]眾人則群聚而詬之”眾“,紀聞作”九“。

[一六]慮其難製轉徙他所其人大怨案:此句紀聞作”金人慮其難製,頻年轉戍山東,每徙不過數百家,至辛酉歲,盡驅以從,其人大怨“雲。”徙“原作”徒“,亦據改。

[一七]其居故地者仍歸契丹”歸“字原無,據席本補。紀聞此句作”其居故地者,今仍契丹“。

[一八]有蘇扶等州”扶“下原有”複“字衍文,今據紀聞刪。案:複州即扶州。會編卷三撮抄紀聞之文,亦隻稱”有蘇、扶等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