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加強財政涉農項目和資金科學管理的政策和途徑研究(1 / 3)

加強財政涉農項目和資金科學管理的政策和途徑研究

前沿

作者:王仕龍

一、財政涉農項目和資金的內涵

(一)財政涉農項目和資金的含義

財政涉農又稱農業財政投入和支出,是政府為克服市場缺陷,通過財政手段支持農業發展的各種經濟行為的總和。包括:農業基本建設支出、農業挖潛改造資金、農業科技三項費用、支援農業生產資金、農業事業費、農業綜合開發支出。本文的財政涉農項目主要有工程類和非工程類兩大項。工程類涉農項目,主要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財政資金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農業產業化項目;非工程類涉農項目,主要是指農村文化建設、農村社會救助、農村社會保障事業等。

(二)財政涉農政策的種類和主要管理部門

財政涉農政策主要有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業防災救災政策和資金以及支持農村社會事業發展的政策和資金兩大類;涉農項目和資金的管理部門主要有林業局、水利局、交通局、財政局、扶貧辦等,涵蓋了大部分政府管理部門。

二、X鎮涉農項目和資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項目申報缺少科學管理

1.項目申報隨意性大,缺少科學的程序。基層鄉鎮涉農項目的申報,缺少科學的程序。X鎮各行政村在項目申報時也遵循“好中選優、優中選強”的原則,也通過“兩委會”充分醞釀和討論,但這些程序大多流於形式。當基層黨員、群眾對促進本村未來發展的關鍵項目有不同的意見時,僅憑幾個村領導就決定了擬立的建設項目,使村民失去了主體地位。

2.涉農資源“散”,缺少統一管理。財政涉農項目之所以名目繁多的原因是各個部門分別掌握各自的涉農資源,這些項目和資金最根本的表現形式就是“散”,部門散、資金散、項目散、去處更是散!這就難以進行規範化、精細化、科學化的管理,也不可能把有限的財政涉農資源用在刀刃上,用在最優的項目上。同樣因為“散”,基層鄉鎮隻能分別各個相關機構申請涉農項目和資金,缺少統一的領導協調機構。

3.涉農資金缺口沒有保障機製。由於涉農項目配套資金短缺,村領導隻能靠個人關係,向上級機關爭取或向鄉村在外創業成功的“能人們”“討米下鍋”,但這些資助隻是杯水車薪,不能滿足涉農項目工程建設的資金需求。如X鎮T村2012年、2013年的村級建設項目中,雖然從外麵爭取的資金達100多萬元,但也僅夠總需求的20%左右,這種“討米下鍋”的做法不可能成為新農村建設的長效機製。

(二)涉農項目的審批缺少科學的製度

1.涉農項目立項缺少科學論證。有些村為更多地享受到“優惠”政策,通過種種不當手段去爭取,這必然幹擾涉農管理部門正常的工作程序。如X鎮A村、B村、C村,經常有各種項目得以立項;而F村、H村、M村等,兩三年也沒有一個項目。這就使基層幹部群眾怨聲載道,導致出現“黨的政策雖好,我們享受不到”、“端起飯碗吃肉,放下筷子罵娘”的怪象,參見下表案例分析。

從2011年至2014年3月各村合計涉農項目獎勵、補助資金看,A村達1161.8388萬元;B村在缺少2011年補助資金數據的情況下,其三年合計也達908.0785萬元;C村合計達869.4305萬元,而M村和H村卻隻有67.293萬元和21.612萬元。

2.人情關係影響涉農項目和資金的審批。基層村鎮,人情關係錯綜複雜,大家都礙於麵子。曾在該鎮某區域任職的一位領導,擔任鎮部門領導後,在資金、項目等的安排上,會更多地向這個村“傾斜”。並且,這種項目和資金的安排多“錦上添花”,少“雪中送炭”,多“麵子工程”,少“裏子建設”。從該鎮A村、B村、C村2011—2013年度村級集體經濟收入看,已經很富裕了,但“錦上添花”的“麵子工程”卻還常有其“份”,各種涉農項目和資金源源不斷地流向這些村。因為這些貧困村的主要領導與上級機關溝通、協調不足,地理位置相對偏遠、信息比較閉塞,“跑鎮”不夠,有的村甚至還“不認識”有關領導。所以,分配不到各種涉農資源。這從表1中,A、B、C、M、H村所得到的項目類獎勵和資助資金的多寡已經可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