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成功終身奉行上述戰略總方針,在貫徹、實施上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順治五年至十二年(1648—1655年)為第一階段,即創建海上根據地,發展壯大自己的階段;順治十三年至十六年(1656—1659年)為第二階段,即相機進取,北上進攻南京的階段;順治十七年至康熙元年(1660—1662年)為第三階段,即轉變戰略,東向收複台灣的階段。
三、創建海上根據地。發展壯大自己
(一)根據地思想的形成與相應的戰略措施
鄭成功深刻地認識到:沒有穩定鞏固的根據地,就無法生存,無法發展;沒有武器精良、紀律嚴明的軍隊,就無法作戰;沒有充足可靠的後勤供應,就無法養兵。順治三年(1646年)三月,他曾上疏隆武帝說“據險控扼,揀將進取,航船合攻,通洋裕國”,但當時軍政大權俱在鄭芝龍手中,他已決意投清,當然不會實行。鄭成功起兵後,在上述思想基礎上,根據他的戰略總方針,製定了第一階段固本蓄銳的戰略方針,即以金、廈二島為核心,以漳、泉二州為屏障,建立穩固的海上根據地,充分利用東南沿海地區的人力、物力資源及海上貿易的財力資源,建立一支精銳的、以水師為主的兩棲作戰部隊,等待有利時機,再圖進取。為此,鄭成功采取了一係列符合戰爭指導規律的戰略措施:
1.組建一支集中統一、軍紀嚴明和勇敢善戰的兩棲作戰部隊。鄭軍的戰略單位是軍和鎮(營),軍的統帥是提督,地位高於鎮將,但軍與鎮並無建製上的隸屬關係,統歸鄭成功直接領導和指揮,形成高度集中統一的指揮體製。其次,嚴明軍紀。鄭軍中頒有殺敵賞格,設“督陣官監同各鎮出征戰剿,授鐵竿紅旗一麵,書‘軍前不用命者斬,臨陣退縮者斬,副將以下先斬後報’”,每次戰役終了,進行民主評議,嚴格執行。由於鄭軍令行禁止,軍紀森嚴,從而加強了部隊的戰鬥力。再次,強調精兵選將。鄭成功認為:“兵之勇怯,在乎將領,如將領稍卻,則兵雖勇亦不肯向前,如將領勇敢,雖弱兵必勉力赴敵……故兵貴精而將尤貴乎選。”(《先王實錄》第169頁)
2.經營海內外貿易,成立製械造船機構,加強後勤保障。鄭成功利用鄭芝龍原來的商業基礎,大力發展海內外貿易,設立“五大商在京師、蘇、杭、山東等處,經營財貨”,同時組建商船隊,“以仁、義、禮、智、信五字號,建置海船,每一字號下設有船十二隻”,去“日本、呂宋、交趾、暹羅、柬埔寨、西洋等國”貿易。運出中國內地各種產品,換回銅、錫、桐油以及“銅煩、腰刀、器械”等軍用物資和其他商品。並在廈門“設局,督造軍器、藤牌、戰被、火筒、火罐等項”,發展軍火工業;還在廈門、山東、琅琦島等處“打造戰船”,以保障後勤供應。所造大戰艦可容戰士五百,所造商船在東海上也享有盛名,稱為“國姓船”。(鬱永河《海上紀略·偽鄭遺事》)
3.建立龐大嚴密的情報網。鄭成功非常重視情報工作,以各地所設商行為掩護,開展情報工作。將情報人員派至敵人心髒,對敵人兵力、企圖及行動等,一舉一動均了如指掌,因而可以及時判斷情況和定下正確的決心。
4.利用水上機動、以攻為守,集中兵力,局部殲滅敵人,控製漳、泉地區。當時總的戰略形勢,清軍已基本上控製了整個長江以北及華東、中南等廣大地域,在蜀、楚、贛、粵、江、浙等地均駐有重兵。鄭成功局促東南一隅,兵少地微,與湖廣、西南的抗清農民軍、南明軍都不能聯合、會師,完全處於獨立作戰的地位。鄭成功沒有采取消極被動的作戰指導,而是采用以戰求存、以攻為守的積極作戰指導,以集中兵力的手段,造成局部優勢,以戰役、戰鬥上主動尋敵進攻。他的進攻目標,主要是金、廈外圍漳、泉一帶及其兩側濱海縣城。如無漳、泉各據點為屏障,就直接暴露在清軍威脅之下,勢難持久。而且海島缺少戰略資源,特別缺少軍糧和後備兵源,無法養活幾萬大軍,當然更談不上發展壯大,隻有控製了漳、泉外圍,才能“集兵裕餉,恢複有基”。
(二)作戰經過
戰爭是運動中的敵對雙方各種因素相互對立、依存、滲透和轉化的過程。優秀的統帥能夠根據敵我部隊、地形和戰場變化的具體情況,及時、恰當地決定自己的作戰指導。鄭成功抗清戰爭的第一階段,有三個對鄭成功來說是帶有戰略性的關鍵戰役,都體現了上述原則,現分述如下:
1.鄭鴻逵、施琅收複廈門。
清提督馬得功占據廈門,清福建巡撫張學聖及興泉道尹黃澍,於三月一日同至廈門,為部署防守而同登山四望。張學聖愕然謂其眾曰:“此絕地也,若有緩急,援兵豈能飛渡?實用兵之大忌。”因主張即速撤退。提督馬得功貪於既成之功,不肯聽命。張學聖等乃先還。(夏琳《閩海紀要》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