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達田佩後,我與經營牧場的人共享了一頓愉快的午餐,然後把我的水壺裝滿他們水槽裏珍貴甜美的雨水,繼續上路。

離開田佩不久,我赤腳踩著暖熱的小石頭和柔軟的枝條越過一條寬闊的河床,腳趾踩在閃爍的沙子上發出的聲音令我滿懷喜悅。我看到第一座沙崗。這個地方前一季發生過叢林大火,後來又下了一場滂沱大雨,因此現在呈現鮮橘色、烏黑和不健康的灰綠色。誰聽說過這樣的沙漠?在這片沙漠之上是熾熱、深藍色、終年無雲的天空。新長的植物處處可見,路徑與地貌都是我以前從來沒見過的。一簇簇焦黑的灌木叢有如老烏鴉的羽毛從被風拂皺的壟上豎起,新生的灌木叢中有食物等著被人發掘和摘擷。這是個看起來賞心悅目、走起來累死人的地方。沙拖著我的腳,激情過後,反複出現的沙崗令我昏昏欲睡。萬籟俱寂的沙浪令我窒息。

不過,至少我學會了忍耐蒼蠅,雖然有成千上萬的蒼蠅繞著我飛舞,我還是不會揮走它們。駱駝對它們怒目而視,但緊跟著我們的蒼蠅像雲層般厚。牧牛區的蒼蠅比浩瀚沙漠上的蒼蠅還多。接下來是螞蟻。在蚊子取代蒼蠅之前,我難得坐下來喝杯茶,喝茶的當兒就有那種可怕的小東西成群結隊地爬上我的褲管。當然這要看我是在哪裏露營,我很快就學會盡量遠離平坦的淤泥淺窪地。在找尋好的露營地點時,另外一種討人厭的東西就是刺。幹旱的地方有各式各樣的刺,而且多得數不完:有毛毛的刺,有會粘在毛毯、上衣、鞍布上的刺,有紮在狗爪上的硬刺,也有像大頭釘似的刺在肉上的大怪刺。

我走了大概兩星期,才開始期待、渴望走到艾爾斯岩。理查會在那兒,他會把我帶回現實。我知道艾爾斯岩已被一車又一車的觀光客馴化、破壞。在我到達華勒拉(Wallera)牧場,也就是離開田佩兩天後,那些觀光客快把我逼瘋了。他們坐著車子蜂擁而至,觀賞澳洲的自然奇觀;他們帶著雙向無線電、絞盤、上麵飾有軟木的滑稽帽子、小瓶啤酒、有袋鼠和裸女圖案的啤酒瓶皮套,在一條絕對安全的道路上旅行;他們還會帶照相機。我有時候覺得,觀光客帶著相機是因為他們對度假感到罪惡,自覺應該利用這些時間做一點有意義的事。然而不論如何,當一個平常很好的人戴上帽子成為觀光客時,就會變成沒有禮貌、說話大聲、感覺遲鈍、煩人的笨蛋。

討厭的觀光客

我必須把旅客與觀光客加以區分。我在路上偶爾也會遇到一些可愛的人,但這種人有如鳳毛麟角。起初,我愉悅有禮地對待所有的人,他們問我十個千篇一律的問題,我總一一恰如其分地回答。我不斷擺姿勢讓他們拍照、錄像。這些人多到我每半小時就要停下來一次,到了下午3點——這個對我而言是危險的時刻——我的幽默感與想法已力不從心的時刻,一個我也無法善待自己的時刻,更甭說是對這些蜂擁而來、擋我的路、嚇壞駱駝、攔住我問一些愚不可及的無聊問題、用照相機把我拍下來以便回家貼在冰箱上,或是在炎炎暑熱之際把我賣給報紙,然後揚塵而去,連一杯水也不請我喝的人。到了下午3點,我就開始變得斤斤計較。表現粗魯的態度會讓我稍微好過些,但也好不到哪兒去。最好的辦法就是站到路旁,或是裝聾作啞。

那兩個星期挺令人失望的。開始旅行的那股陶醉勁已經消失,一些小而煩人的疑慮逐漸鑽進我的腦海。我對自己在擔心什麼也說不個出所以然來,我並未發生什麼異常或是天大的事。我一直在期待發生一些奇跡似的明顯變化。旅行以來一切當然都很順利,有時候甚至很好玩,可是使人在沙漠中失去意識的情況在哪裏?我依然是出發時的那個我。

那幾個晚上露營有時會挑起人孤獨淒涼的感覺,而這種思緒已悄無聲息地占據我的心靈,我渴望有一個安全的角落可以避開冷颼颼、空洞洞的風。我覺得脆弱不堪。月光使影子看起來不友善,我和狄吉蒂蜷伏在毛毯下,我很高興有狄吉蒂溫熱的體軀,我會把她摟得緊緊的,使得她差點透不過氣來。我例行的程序又有了另一個必要的結構,且每件事都要強迫自己正確無誤地做完。睡覺以前,我會把每件東西都放在隔天一睜眼就可以看到它們的位置上。展開旅行之前,我是無可救藥的迷糊、健忘和馬虎,還有朋友說我可能會早上忘了牽駱駝走。現在完全相反。食物已經收好,露營用的水壺裏裝滿了水、茶葉、小杯子和糖,保溫瓶也已拿出來,然後用鼻繩拴在樹上。我會在營火旁攤開行囊,研究我的星象書。

星星現在對我來說有意義了,因為我就住在它們下麵。它們會在我半夜醒來小便、檢查駝鈴時,告訴我是什麼時辰。它們會告訴我,我在哪裏或是正往哪裏去,但是它們就像霜一樣冰冷。有一天晚上,我決定聽點音樂,於是就放艾瑞克·薩蒂(Eric Satie,1866耀1925,法國作曲家,曲風與正統音樂大相徑庭——譯注。)的錄音帶。但是那流瀉出來的噪音聽起來很陌生,和這裏不協調,於是我關掉它,對著酒瓶喝我的威士忌。我對自己說話,讓星星與星座的名稱從我的舌尖滑過。晚安,金牛座。明天見,天狼星。再見,烏鴉座。我很高興天上也有烏鴉。

華勒拉牧場根本算不上是座牧場,隻能算是賣酒給旅客的地方。我走進酒吧,要了一杯啤酒,在那兒碰到一群典型缺乏教養的澳洲人,正在談他們最喜歡的性與女人。我心想:“這可好,正合需要。腦力激蕩。”其中一個長相醜陋、骨瘦如柴、滿臉青春痘的矮色鬼,原在墨爾本送牛奶,這家夥正在大吹法螺,編一些他征服過不計其數性饑渴的家庭主婦的故事。另一個開遊覽車的司機說,開車是件“使睾丸滴幹”的可怕工作,因為所有的女人都一直在追求他的身體。天哪,夠了吧。他的啤酒肚還頂著他的襯衫鈕扣呢。我走開了。

我現在走入野生駱駝區。它們的足跡無所不在,框當樹(quandong tree,一種澳洲檀香科的樹木,其核果可食——譯注。)被吃得幾乎光禿禿的。沙雷使我對公駱駝反目成仇的可怕後果產生恐懼,而現在已經接近它們變臉的季節。他一再警告我:“先開槍,再問問題。”因此我把槍裝上子彈,插在巴布的鞍具上。我思忖:“上帝,以我的運氣看來,槍可能會走火,射到我自己的腳。”我又取出子彈,放了幾排子彈在口袋裏。

那天晚上,我在山丘腳下的洞中宿營。那兒的牧草豐富充裕,有澳洲霧冰草、無脈相思樹、濱藜、駱駝荊棘、刺槐等等。我可以挖一種像小洋蔥的植物,然後放在煤炭上烤來吃。我對自己說:“挺好的嘛。”同時盡量壓抑自己愈來愈不安的感覺。我覺得駱駝們也有點神經過敏,但沒放在心上。那晚我輾轉難眠,好不容易睡著,又做了一大堆光怪陸離的夢。

隔天我醒得比平常早,放開歌利亞去吃草。等我收拾妥當時,它們已經出發了(往艾麗斯斯普林斯的方向走)。我在灌木叢裏走了兩英裏路才追上它們,它們看起來很害怕。我告訴狄吉蒂:“附近一定有野駱駝。”不過我看不到駱駝的足跡。往回走時,我被一個廢棄的原住民營地絆倒。那個營地是由無脈相思樹的樹枝架設而成,幾乎被叢生的植物完全遮蔽。

當天晚上我住在安格斯丘陵(Angus Downs)牧場的利豆斯(Liddles)家。我洗了個澡,也飽餐了一頓。當我說起前一晚的經曆時,利豆斯太太說,那個營地上的鬼魂多得不得了。

隔天早上,我更改行囊,為齊萊卡設計一種彈性鼻繩,我希望它不會因為戴了這個鼻繩而畏縮不前。我還是讓巴布走最前麵,朝柯廷普林斯(CurtinSprings)出發。我在柯廷普林斯停留數日,重新安裝杜基的鞍具——它的行囊安排得不盡理想。

由於觀光客令我難以忍受,因此我設計了一個往艾爾斯岩的羅盤路線,準備橫越沙丘。在那片變硬的沙海中走起來步履艱難,把我累得半死,於是我決定騎上巴布。驀地有樣東西映入眼簾,讓我大吃一驚。我無法相信那個藍色的東西是真的。它飄浮著,受到催眠似的閃閃發光,而且看起來過於巨大。實在難以形容它。

我滑下沙丘,推著巴布快速穿過沙漠橡樹林,走過山穀,到達下一個斜坡。我屏住氣息直到再度看到它。那塊岩石具有的難以理解的力量讓我的心狂跳。我並未預期會看到這麼奇怪且充滿原始美的東西。

我下午走進旅客村,見到幅員遼闊的國家公園的巡山員主管。他是個不錯的人,表麵上看起來,他的工作令人羨慕。他必須保護該地的生態平衡,以免受到愈來愈多的澳洲人和觀光客破壞。這些人不但對沙漠的生態以及他們的存在對這個生態的影響毫無認識,而且恣意摘野花,把罐頭扔出車外,為了生火破壞林木,而生起不必要的火之後,又不把火撲滅,就把車開上原本相當完好的道路揚長而去,留下好幾年都無法磨滅的輪胎印。巡山員主管說可以提供我一部篷車休息,我接受了。他又帶我去看一個可以拴駱駝的地方,並告訴我,無論我在歐嘉岩(Olga)宿營幾天都沒關係。

這塊穩固碩大的岩石四周環繞著肥沃的平原,半徑有半英裏。平原上因為有融雪,所以覆蓋著蔥綠茂密的牧草與野花,很難從中穿越。接下來,沙丘開始綿延無盡地伸展,由橘紅色隱沒到一片灰藍色中。

叢林大火也曾波及過這個地區。這裏雖說拜這場大火所賜而更美、更綠,不過對駱駝卻可能造成一些問題。很多沙漠植物為了保護自己而蘊含各種毒素,但是當它們剛從地麵發芽吐枝時,看起來非常美味可口。我知道齊萊卡會分辨哪些可吃,哪些不能吃,但是其它駱駝是否有這個能力就不得而知了。早期有許多探險隊都因為駱駝中毒而失敗。為了不使我的駱駝閑逛太遠,齊萊卡與歌利亞現在輪流從腳絆綁起繩子,繩長四十尺,可以拴到樹上。原因是齊萊卡顯然是領袖,沒有它,其他駱駝哪裏也不會去。再說它在此地可以教它們哪些草可吃。我希望附近的草夠它們吃,這樣它們就不會去嚐新。其實它們在這方麵向來非常小心,我後來才明白這一點。

我坐在第一座沙崗上,看著漸濃的夜色把白晝刺眼的顏色變成柔和朦朧的色彩,慢慢地再加深為孔雀羽毛的藍色和紫色。這一直是我在當地一天當中喜歡的時刻。艾爾斯岩一點也沒有令我失望。來自世界各地的觀光客都無法破壞它,因為它太巨大、太堅強、太古老了,不容易被侵蝕。

這兒還有極少數的皮特揚特雅拉人。大多數的族人都已遷徙到比較隱蔽的部落地區,隻留下少數人保護與照管這個在他們神秘的文化中被視為極重要的地點。他們靠販賣手工藝品給觀光客勉強糊口,他們稱這些東西為“烏魯汝”(Uluru),偉大的烏魯汝。我懷疑他們是如何站在那裏看著人們在洞穴裏跌跌撞撞地走著,或是攀爬漆成白色的線,然後不停地拍照。如果這種情形都能讓我差點潸然淚下的話,那對他們的意義一定更大。西側有一個小得可憐的牌子上麵寫著:“不準進入。原住民聖地”。

我問一名巡山員他對原住民的看法。他回答:“噢,他們還好。他們具有令人討厭的價值(指引起人們的強烈反感而顯得重要)。”我開始預期這種答案,事實上,說這些顯而易見的話也沒啥意義,觀光客才具有令人討厭的價值,他們侵入這塊聖地,這塊聖地根本不屬於他們,可他們就是無法明白。但至少這個人不會瞧不起他們。

多了同行的旅伴

理查在第二天到達,一副精神抖擻、滿腔熱誠、活力充沛的模樣。之前,我已經在南邊的森林裏探險過、漫遊過。他宣布他為我帶來一個意外的驚喜,並帶著我走回篷車。在我的床上,腿上綁著繃帶、拄著拐杖靠在枕頭上休息的,赫然是我可愛的朋友珍妮。我的第一個反應是鬆了一大口氣,驚訝、快樂。但很快地卻有一個小小的聲音對我說:“你的朋友一路都要跟著嗎?”我這兩個反應一閃即逝,不過珍妮是個極敏感的人,雖然我極力隱藏心中的想法,她還是從我的臉上看出來了,好像我已經對她尖叫著說出心裏的話似的。在那段難受的日子裏,我們都處於一種微妙的緊張氣氛中,我們兩個寧願對理查發泄,也不願對彼此說。

珍妮在烏托邦時從腳踏車上摔下來,在泥土裏躺了好一陣子。當時她動都不能動,隻能盯著自己皮開肉綻袒露於外的骨頭看。這種遭遇當然會使人受驚,事後回想起來餘悸猶存。她尚未恢複過來,也還無法處理情緒上的衝突。那晚在篷車上發生的事不斷衝擊著她,像峽穀中回響的鼓聲。我們兩人都還沒有做好處理這種情緒的準備。

理查用他的幻燈機播放離開艾麗斯斯普林斯當天拍攝的幻燈片給我們看。我們坐在那兒,珍妮和我活像串場表演的小醜,張著嘴巴,頭忙著轉來轉去。這些照片棒透了,沒有可以抱怨的地方,不過那個身後跟著一群駱駝,浪漫地走在路上,頭發迎著森林的微風飄揚起來,背後又有燈光形成一道金黃色光圈的《時尚雜誌》(Vogue)模特兒是誰?她到底是誰?別說相機不會騙人。

它就像泥巴裏的豬一樣會說謊,它捕捉的是拍照者的投影,而非事實。不過這些幻燈片在記錄旅行途中大批影像的巨大變化方麵十分生動。

起初,我發現自己難以啟齒對他們說話,因為看起來似乎什麼事也沒有發生,隻是帶著駱駝沿著一條路走下去而已。那天晚上我們坐在篷車裏,氣氛凝重。我的腦袋開始有天崩地裂般的感覺,整個人快垮掉了,我知道都是這趟旅行在作祟,使我產生始料不及的改變。我變成了另外一個人,連自己都沒有注意到。

接下來的兩天過得渾渾噩噩。珍妮含淚等候飛機飛回艾麗斯斯普林斯,我感覺自己像被揉捏的麵團;理查幫我們拍照。我們為此而鄙視他,認為這是一種寄生行為,是一種偷窺癖。我們不能也不願意了解,這隻是他處理他覺得完全無法處理的情況的一種方式。接著我和他一起動身離開。

《國家地理雜誌》堅持要理查從新的角度拍攝一些令人興奮的艾爾斯岩照片,但是沒有用。我在洞穴裏擺姿勢,在沙崗上走過來走過去。我帶著駱駝登上陡坡,騎著它們走過野花。“做真實的新聞報道如何?”我一麵叫,一麵往前走,臉上同時擺出一副僵硬的怪表情。可憐的理查,我的確讓他付出了很大的代價。我覺得他有時候真的很怕我。當然,他也的確心甘情願。我讓他騎著杜基,我則騎乘開始顯露害羞的巴布。我叫理查抓緊,在一陣嘈雜聲中,我還聽到按快門的聲音。我在很多攝影師身上都看到這個特質——他們透過鏡頭看東西時,會比平常勇敢。有意思!

多年來我一直渴望看到歐嘉岩。這些岩石是艾爾斯岩的姐妹岩,看起來像是巨人從天上丟下來的一條條紅色土司。從艾爾斯岩上眺望,岩石群像是排列在天邊的淡紫色的小石頭。我打算在那兒待幾天,遠離觀光客,盡情徜徉、探索,享受我所欠缺的樂趣和獨處的時刻,讓自已坐下來好好想一想,厘清糾結成一團的思緒,不用擔心一定要趕到哪裏,或是擔心任何人。我要再度暫時拋開一切,重新享受自由。我在離開紅岸峽穀時,滿心以為自己永遠自由了,結果並非如此。

我走了二十英裏路。這個地區理當使我的心情逐漸好轉,但是我不允許環境影響我。我很沮喪,覺得受騙上當,我的臉看起來像把中提琴。我討厭理查,把一切都怪罪在他身上。再說,他也不喜歡沙漠,對沙漠視若無睹。他不屬於這裏,不會生火煮飯,也不會修理卡車。他就像離水的魚,他覺得鄉下無聊透頂。

他會聽音樂、看書,直到看見我,才會以這塊動人的大地為背景拍照。另一個難處在於,我處理緊張的方法是讓情況更緊張,而非發一頓脾氣就算了,理查則是生悶氣不說話。我從沒有見過這種繃著臉不說話的人,我寧願他打我,也勝過他生悶氣,因為我受不了。一天還沒結束,我就會對他卑躬屈膝,想辦法逗他開口,或是激他和我鬥嘴什麼的,什麼都可以。狄吉蒂愛他愛得不得了。我心想:“吃裏扒外的小鬼,虧你本來對人還蠻有品味的哩。”

我們那晚在緊繃的沉默中抵達歐嘉岩,在岩石下方搭帳篷。岩石散發著橘紅色的光芒,接著是紅色,接下來是虹彩的粉紅色,然後是紫色,最後又在月亮的光暈下變成黑色剪影。理查叫艾爾斯岩的巡山員測試他的無線電,結果他無法與僅隔二十英裏遠的巡山員聯絡上,反倒可以與相距五百英裏遠的南部阿德萊德的一個釣友很清楚地通訊。

“哦,好極了,好極了。幸虧我們帶了無線電,是不是,理查?我是說,當我淌著血在最近的牧場附近一英裏的路上等死時,很高興知道自己還可以跟遠在阿拉斯加的人愉快地聊天。你不認為嗎,理查?理查?”

理查沉默不語。

那天晚上我再也無法忍受了。我捉著理查的手,強迫他在我身邊坐下,說:“好了,老兄,你贏了。我受不了了。我們得想個辦法,不過這真是可笑之至。我們目前是在一片最神奇的沙漠上,做一件應該是帶給我們歡樂的事,但我們的舉止卻像小孩一樣。”

理查仍然注視著營火,眼睛閃現一絲愁苦,下唇略為凸出。我再試一次。

“這有點像你知道的兩個和尚的故事。他們不準和女人有任何瓜葛。有一天,他們走在一起,看到一個女人在溪裏快淹死了。其中一個和尚立時跳下水把她救上岸,然後不發一語繼續走了一陣子,突然另一個和尚忍不住說:‘你怎麼可以碰那個女人?’第一個和尚吃了一驚,抬起眼回答:‘哦,你不是還背著那個女人吧?’你懂我的意思,理查,我們兩個都是第二個笨和尚。這種事既愚蠢又沒有建設性,而且讓我一直想喝水。我要擔心的事已經夠多了。生命太短,沒有機會做彩排。因此,要不你現在就離開,我把錢寄還給《國家地理雜誌》,然後我們就當這件事沒有發生過;要不就是我們針對我們兩人想要的,以及如何達到自己所要的目標彼此溝通一番,好嗎?”

我們終於說話了。我們連續談了好幾小時太陽底下的每一件事情,最後以大笑和交朋友結束,這著實讓人鬆了一大口氣。我現在比較了解也比較喜歡他了,他會做得很好的。他這個人其實深藏不露。

我還對他說,他五天後可以和我一起去多克河(Docker River),雖然我迫切地想一個人獨處,但是不讓他去又好像太小氣,況且他亟欲拍攝原住民的照片,這可能是少數幾個可以讓他拍攝的地方。雖然我感到不安(我知道原住民很討厭被麻木不仁的觀光客用鏡頭指著),卻又覺得如果他們可以獲得任何新聞媒體的報道,對現階段接近滅絕的他們來說,未嚐不是件好事,當然前提是得先獲得他們的同意。再說,理查再度開口和我講話,以及化解我們之間的緊張氣氛所帶給我的輕鬆感,也值得我做任何妥協。

當時我並未察覺,我正讓自己為一篇有關這次旅行的報道在忙碌,而非旅行本身。當時我渾然不知,我已經開始把這篇文章當成別人的故事寫,而且有頭有尾。

我們在歐嘉岩停留幾天,雖然很愉快,對我而言,這些日子卻有一種被束縛、被妨礙的感覺。我不斷想象,若是隻有我一個人的話會是什麼樣子,那該有多好。此刻我已經不再怪罪理查,隻是怪我自己。我知道自己必須為他置身此地負全責,也必須麵對這趟旅行不會、也無法照我原先計劃或希望的方式進行的事實。我沒有看到潛在的機會,隻是為失去自己寶貴的期望而感到痛心。

出發走了一天後,“氣壓”又開始降低。在我把一千五百磅重的垃圾裝到駱駝身上,走了二十英裏路,再把這堆垃圾從駱駝身上卸下,撿拾木頭、生火,煮一頓兩個人吃的飯,吃完飯,再洗完東西之後,我變得有一點難以相處。也許是血糖低的關係吧,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是,任何人過了一天像我這樣的日子後,最好有隨時會大發脾氣的心理準備,尤其是看到另一個人在我做那些事時隻會幫我拍照,而不會伸援手助我一臂之力。

有一天晚上,我怒火中燒,拿起一把大蒜猛地甩向我的同伴,叫說:“剝皮,要是你的手沒有斷的話。”我們又回了到原點:理查生氣不語,我在想一些可以謀殺他又能逍遙法外的方法。

第二天早上我離開營地時,理查告訴我他會在一個小時內趕上,我嘟噥著說了一個單音節的字,就繼續走我的路。我走了一個小時,兩個小時,兩個半小時。理查沒來。“老天,我還得走回去,他的車子一定拋錨了。”

我往回走了五英裏路,才看到第一輛車,也是唯一的一輛車開過來,停住。我問他們介不介意沿著路再開遠一點,看看是否會發現理查走進灌木叢的足跡,再告訴我他的情況如何。他們一直開到歐嘉岩才折返,他們沒有看到理查。當時已經下午了,我真的開始擔心起來。

我心想:“被蛇咬了,還是心髒病發作?”

我正準備揮別這些新朋友時,瞥見那輛豐田車朝山坡上衝過來,理查坐在裏麵聽瓊·阿瑪崔汀(Joan Armatrading)的歌。

“你到哪裏去了?”

理查看著一張又一張的臉,終於明白是怎麼一回事,他有一點不好意思地說:“我回到營地看書去了,怎麼了?”

我可以感覺到從我嘴裏憤怒地擠出了一些言不由衷的話。其他人相互交換眼神,輕咳了一下,開車離去。理查道歉,我沒響應。我的怒氣變冷、變硬,就像胸中握著一顆拳頭似的。

接著下起一陣雨。憤怒至極的雷雨雲在天空密布,接著,轟隆隆地下起了傾盆大雨。我在雨中踉蹌前進,渾身濕透,心中仍像抱小孩似的懷抱著我的憤怒。我一如往常地擔心著駱駝。我已經筋疲力盡,因為工作與憂心而筋疲力盡,因為憤怒而筋疲力盡,因為我的思緒而筋疲力盡。這些思緒不停地轉著圈子,最後的結論就是:我現在做的是一件毫無意義、荒唐可笑的事情,演的是一出鬧劇。

就在那天晚上,親愛的歌利亞堅決地表示它再也不喜歡被拴在樹上。我追了它一個小時,這使我多了另一種筋疲力竭。等我捉到它時,我全身都是冰冷的泥巴,因為疲累而發抖。我慢慢地跛回營地,在十分鍾內喝了三分之一瓶威士忌,失控地哭得歇斯底裏,並且痛罵理查,最後在語無倫次、一副邋遢相中崩潰。

同一天晚上,我們的關係注入了兩種新的元素。第一是包容——也就是妥協的必要。包容為一段不可能的友誼奠定基礎。這段友誼雖然起起伏伏,但仍舊會延續下去;第二就是性。

啊,是啊。我是笨蛋。我想這也在所難免吧,不過現在回想起來,這算是旅程中我在自由方麵犯下的最嚴重錯誤之一。這使我依照古老且微妙的方式,加深對理查的承諾,不再像以往那樣輕易地漠視他的感受。理查·史摩蘭,一個才能出眾的攝影師,一個紐約活命主義的猶太人,一個出類拔萃的騙子和操縱者,但是他自己毫無所覺;一個有才華、寬厚、奇怪的年輕人,他覺得局促不安,所以要躲在相機後麵。這個人就是要和我的旅行糾纏不清的家夥;這個人將會讓我覺得這次旅行原有的意義和本質被剝奪;他從一個我根本不注意的人,變成一個套在我脖子上的沉重負擔,以及我要背負的十字架。第一個混淆不清、搖擺不定,而且即將成為這次旅行特點的元素,已經發動攻勢,並使理查“墜入愛河”。他愛的不是我,而是那個駱駝女郎。

不過,那晚過後,我們都較能善待對方。在理查努力嚐試之際,我也開始對這個事實妥協。這個事實就是,他要不就完全退出,要不就會從頭到尾參與。我不能兼得魚與熊掌。從那天起,他慢慢起了改變,讓沙漠對他發生影響,開始認識沙漠,結果也認識了自己。

為了杜基飛回艾麗斯

我們走過拉西特洞穴(Lassiter's Cave)。可憐的拉西特,是個有淘金狂的傻瓜。他丟了駱駝,死在沙漠中,死時手中還握著一根大概是從受驚的駱駝身上扯下的鼻釘。據說他發現了一個足以使他成為億萬富翁的金礦,但是他的死卻使這個謎無解。在此之前,與白人毫無瓜葛的皮特揚特雅拉人曾嚐試救他,無奈他就像其他運氣很差的探勘者,最後落得個慘死的結果,距離安全地帶隻有數十英裏路。很多老一輩的皮特揚特雅拉人都還記得他。我盡量不去想他手中的鼻釘。

我們還有一兩天就可以走到多克,但是旅程中的第一件大災難發生了。當時我正小心翼翼地帶著我的駱駝過河,這條河以前曾是一條道路。走在最後麵的杜基不慎滑倒,整個摔到水裏。我走到它身邊,叫它站起來;我從肩膀後麵拍拍它,要它再試一次。它可憐兮兮地看著我,然後對著它的腳呻吟。雨水遮蔽了我的視線,並且從我身上流瀉而下。它已經沒有辦法用它的右前腿走路了。

那晚我們在暗綠色的天色中露營。我不知道那條腿是怎麼回事。我幫杜基從肩膀到腳又搓又揉,外加檢查,肌肉都軟軟的,也看不到腫起來的地方。我隻能用熱敷,除此之外不知道還能怎麼辦。是骨頭斷了、韌帶扭傷,還是什麼?關鍵問題是杜基沒辦法走路了。它坐在溪床上,十分難受的樣子,而且拒絕動一下。我割下草,拿到它那兒去,再度按摩它的肩膀。我摟著它、關愛它,但是心煩意亂、疲累,有被打敗的感覺。有個想法倏忽湧上來,但是我盡量閃開它。這個想法就是我必須射殺我的駱駝,必須結束這次旅行,這一切不過是一個愚蠢、可悲的笑話。我很高興有理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