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雨停了。大地經過雨水的洗滌後,幹淨清爽,閃閃發亮。我們休息了兩天,緩緩走進多克。如往常一樣,那兒有大批興奮的孩童迎接我們。社區顧問給了我們一部篷車住,理查決定等我們知道杜基的命運如何後再走。我因為不知道杜基的那條腿到底會不會好而在那兒等了六周。理查在那兒停留兩周。那段時間並不愉快。
人類能在表麵上保持冷靜、控製自己、明智,其實內心已經崩潰,這種能耐令我驚異。我現在可以了解,在多克的那段時間是精神崩潰的開始,雖然當時的我不願用精神崩潰來形容。再怎麼說,我還是在做該做的事。那兒的白人很好,而且全力款待及照顧我,不過他們無法了解我需要全副精力才能留在那個篷車裏舐我的傷口。他們無從知道他們的邀請是在抽掉我的精力,而我的道德感讓我不好意思拒絕;他們無從知道我不斷展露的笑容後麵,其實隱藏著莫大的絕望。我渴望躲起來,我睡了又睡,等我醒來時,又感覺虛無縹緲,灰色的虛無。我病了。
不論我以前如何為拍攝原住民的照片辯護,現在都無話可說了。顯而易見,他們討厭被人拍照,他們知道這是一種巧取豪奪。我要求理查停止,他辯稱這是他的工作。我翻閱《國家地理雜誌》給他的一本記錄開支的小本子,裏麵寫著“送當地人的禮物”。令人難以置信!我告訴他寫支出五百元買鏡子和珠子,然後把這筆錢捐出去。我也明白,像《國家地理雜誌》這種保守雜誌所做的報道,對這些人不會有半點好處,不論我如何寫這篇文章都一樣。對絲毫不關心他們遭遇的讀者來說,他們仍然是奇怪的原始人,讀者還是會對他們投以驚奇的眼光。我和理查爭辯他所做的是一種寄生行為,而且現在每個人都以為他是我的丈夫,他們對他有什麼感覺,對我就會有相同的感覺。他們和平常一樣客氣,態度恭敬,帶著我去打獵、尋覓食物,但是我們之間一直存有一座牆。他說的都是些老掉牙的理由,但我知道他也很苦惱,因為他知道我說的話沒錯。
他該走的時候到了,他有滿懷的挫敗感,因為他沒有完成他的工作。有天晚上,我們聽到從營地那兒傳來慟哭聲。第二天一大早,他在我不知曉的情況下,溜出篷車去那兒拍照。他並不知道自己拍攝的是一個秘密儀式,是一件神聖的事。他的腿沒有被矛刺穿,算他走運。雖然我在他離開以後才知道這件事,但是我可以感覺到人們的敵視。他們不是公然的敵視,從來都不是,但這種感覺就是存在,我以為這是因為他們可以看穿我的緣故。看來我和原住民在一起的一個主要目的現在無法達成了。
我把駱駝牽到鎮外七英裏的地方,那兒的牧草最多。我讓杜基隨意走。我每天開車去看看它們,割草給歌利亞吃(我用繩子把它圍了起來),然後盯著杜基看。它看起來沒有任何起色。我決定搭郵機飛回艾麗斯斯普林斯去請教獸醫或沙雷,或者弄一架手提的X光機來。在艾麗斯普林斯機場降落時,我無法形容那種被打敗的感覺。我發過誓決不回去,但現在看起來我好像永遠也擺脫不了這個地方,連身體離開也不行。我問了每一個人,嚐試從衛生部門、醫院,甚至牙醫診所弄一台X光機,但是徒勞無益。答案都一樣,你隻能等著瞧。
我飛回去。理查已經走了,他把他的車留給我。
接下來幾天的例行工作極為瑣碎。我通宵看不入流的科幻小說,以免自己胡思亂想,然後強迫自己早上起床,開車到駱駝所在的地方。有時候帶一群孩童一起去,會使這件事變得比較愉快一點。不過,那天我第一次遇到公的野駱駝時,我是一個人。
“老天!狄吉蒂,杜基突然看起來更大了,一定是這個綠色的……噢,天啊,來了,來了。”
野駱駝在那兒戲弄我的齊萊卡,搞得我的公駱駝也焦躁不安……我的駱駝全部蠢蠢欲動,要是我等的時間太久的話,它們大概會跟著野駱駝一起走。還好路上遇見一個年輕的原住民,他開車一圈又一圈地繞著那些野駱駝轉,使它們無法接近我。我衝出去,覺得一籌莫展,隻好快速把齊萊卡拴在一棵樹上。到目前為止一切都還好。然後我再以可媲美光速的速度衝回社區。
沒有什麼事比讓血液再度流動一樣危險的了。我一把抓住我的槍,一些男人又衝回來。我很少用到槍這個東西,而且依舊很怕它,在我扣動扳機時,還會不由自主地閉上眼睛。我的手靠著卡車,開槍,沒打中,開槍,打中了,開槍,開槍,開槍,開槍,射死了。
接著,我們開著車追逐其它的野駱駝,男人們是用點二二的子彈射它們。開很多槍才能殺死它們,對我來說,每一發子彈對我造成的痛苦幾乎一樣多。看到這種驕傲的野獸倒地,實在太可怕、太令人震驚了。人們怎麼能夠為了娛樂而射殺動物,我完全無法理解,然後是後悔。
傷心中離開多克
數日後,葛蕾妮絲(Glenys)來到這裏。她是在原住民衛生局工作的護士,我和她一見如故。我們經常一起出去,與女性朋友們一起打獵,挖掘馬庫(maku,一種野菜根。)、蜜蟻,挖兔子,用鐵鍬和類似的東西朝土裏深深挖掘,運氣好可以抓到很多兔子。這些兔子被揪了出來,丟到卡車上,載回家烤來吃。我喜歡這種探險,二十個婦女和孩童擠在那部豐田車上,一路說說笑笑,開車到三十多英裏外的某個地方。營地那些皮包骨的癩皮狗也會跟在車後跑,一麵汪汪叫。它們往往跑了數小時,我們正準備離去時,才累得半死地到達。
葛蕾妮斯和我決定開車到基爾斯(Giles)。基爾斯是在西邊一百英裏遠的一個氣象站。那兒有一個原住民大營地,還有一些白人負責經營氣象站。我們到達營地時,幾名年輕男人出來邀請我們到他們的小賣部。我們知道到那種地方免不了要和別人聊天,可是我們兩個都不怎麼熱衷。葛蕾妮絲是有原住民血統的混血兒,對於原住民笑話的感受比我更強烈。我已經學會充耳不聞。我們告訴他們其中一個人,我們要去營地。
“看你們能不能在那個動物園酒吧裏打倒幾個黑鬼,嗬嗬嗬。”
我倒車,在車子快速倒退時用石頭丟他。葛蕾妮絲則把頭伸出窗外咒罵他。他的下巴真的掉下來了。
我們到達營地後,和一些婦女聊了一下。不一會兒,有些婦女低語著在商量事情。然後一名年長的女士上前來,問我們想不想學跳舞。答案當然是想。我們被帶到一塊看不到營地的空地上。年紀最大的婦女們——那些醜得很美的老女巫蹲坐在前麵,後麵跟著一大群年輕婦女和女孩。葛蕾妮絲和我坐在前麵。她們有很多碰觸、歡笑、安慰。我會說的皮特揚特雅拉語不多,無法完全聽懂她們的話,但是無所謂,歡樂的情緒是會傳染的。吟誦聲開始。領頭的是年老的女士們,每次領頭的人都不同。其他的人則用棍子有節奏地在紅土上互相輕拍。我不知道該不該加入,因為我不清楚行動的規則。不過,隨著儀式的進行,那種嗡嗡聲,含糊、冥想的樂音,讓我恍若被帶入另一個空間,感動得幾乎流下淚來。這個聲音仿佛是從地下升起,恰到好處,是一種整體與認知的歌曲;那些幹癟的醜老太婆就像是大地的延伸。我迫切地想了解,這些笑容可掬的婦人為什麼要為我們做這些?我產生了一種歸屬感。她們讓我進入她們的世界,問我要不要跳舞。我覺得自己笨手笨腳,因此不敢站起來。最後一位老婦人牽起我的手,配合那種奇怪的澎恰節奏和嗡嗡的旋律,教我跟著她跳舞。我盡了全力。我身後傳來嗬嗬的笑聲。一張張臉龐上撲簌簌滾落的淚水和歡笑聲混合為一。我和她們一起笑,那位年長的老師則擁抱著我。她再度示範每一次當某個節奏終止時那種高難度的身體抖動給我看。我終於學會舞步,於是我們熱切地舞蹈,在塵霧中跳躍,拖曳著腳步,終止時抖動身體,旋轉,走回去,然後慢慢跳著圍成一個圓圈。好幾個小時過去,舞蹈結束了,大夥兒雖然沒有說要離開,婦女們已逐漸散去。不久每一個人都走開了。我們站在原地,不知道她們希望我們怎麼做。我們正準備離開時,一個老婦人走過來,皺起她沒有牙齒的嘴巴說:“六塊錢,你們得付六塊錢。”她瘦骨嶙峋的手伸過來,其他的人全都轉過頭來看。我呆住了,說不出話來。我沒想到……我用盡自己會說的皮特揚特雅拉語,告訴她我們沒帶錢。我掏出口袋給她看。“兩塊錢,你付兩塊錢。”萊蕾妮絲摸索著把身上所有的零錢都給了她。我答應把剩餘的錢寄給她,然後和我的朋友離去。
回家的路上,我們沒說什麼話。當時我並不知道舞蹈結束時給一點小禮物是一種禮節。在我的感覺,這是一種象征性的挫敗,是一個結論——我無法打進他們的現實環境,永遠是一個在外麵往裏看的白人旅客。
因而那些微小的希望與夢想逐漸腐爛的感覺又一次籠罩著我。這時杜基的肩部在複原當中(在此之前,我已診斷出它是肌肉拉傷)。我在多克到處詢問,有沒有哪位老男人願意和我一起去皮巴亞特雅拉(Pipalyatjara)。接下來的一百多英裏路程我必須抄近路,這麼一來必定要經過聖區,裏麵有一些聖地女人不準去。沒有老男人陪著,我是不能進入的,因為那會是最嚴重的冒犯,可是我迫切地想遠離泥土路徑。他們沒有明確說好,也沒有說不好,這是原住民一種普遍的禮貌,稱為禮貌性的偏見。我知道他們不信任我,即使我沒有照相機。我已經從憤怒的社區顧問那兒知道理查做的好事,知道自己是同謀犯後,便很難正視他們。拍攝秘密儀式的照片比褻瀆教堂對虔誠的基督徒來說更嚴重。那兒的原住民把旅客分為兩種,一種是觀光客,一種是一般人。我明白他們已經把我歸類為觀光客了。
多克隻住有六個白人,他們全是好人。從社區顧問、技師到店長,每個人都邀請我去烤肉、野餐、打獵,但是他們絲毫看不出我的沮喪。
直到我準備離開時,沒有一個老男人願意與我同往。這表示我要走一百六十英裏的泥土路,雖然我預期路上不會有車子經過,但還是不希望走這條路。我不知道是否該繼續走下去。一切看起來沒有什麼意義。我已經出賣這次旅程,誤解每一件事情,也把每一件事情都搞砸了。對原住民來說,我隻是一個笨拙的侵入者。這趟旅行失去了所有的意義,失去所有神奇的鼓舞,不過是一個空洞又愚蠢的姿態罷了。我要放棄,可是放棄之後又要做什麼呢?回到布裏斯班嗎?如果這件我所嚐試的最艱難、最值得的事情是一個令人難受的失敗,那麼到底做什麼才會成功?離開多克時,是我最不開心、最消極、最軟弱的時候了。
我離開多克時,無精打采,覺得什麼都沒有意義。我的腳步緩慢、沉重,好像灌了鉛似的。這麼走下去是不會有結果的。行行複行行,一步又一步,漫無止境地走,我的思緒也跟著不斷往下沉。這個地區看起來陌生、黯淡、靜默,那股寂靜中懷有的敵意,令人不知所措。
我已經走了二十英裏路,又累又渴。我喝了些啤酒。正當我準備走入岔路紮營時,三頭高大強健、正值壯年的公駱駝從午後的騰騰熱氣中大步踱過來。
驚慌、顫抖,驚慌、顫抖。記住,它們會發動攻擊,會殺人。想起來了,現在該做的是:一、把巴布綁得緊緊的;二、讓它趴下;三、從槍套中拿出步槍;四、步槍裝上子彈;五、槍上膛,瞄準,發射。它們離我隻有三十碼,隻見其中一頭噴出一道圓柱狀的鮮血,它似乎沒有注意到自己正在流血。它們全部再度朝前方奔馳而來。
我真的嚇壞了。先是無法相信眼前的事是真的,繼而意識到這事難以善了。我的耳朵發出嗡嗡聲,背上直冒冷汗,視線因為恐懼而扭曲。然後我熬過恐懼,什麼也不去想,隻是做著動作。嗖!嗖!這次隻打到頭後麵,它轉身從容跑掉。嗖!嗖!這次射中接近心髒的位置,它砰然倒下,躺在那裏。嗖!嗖!打到頭,死了。另外兩頭竄逃到樹叢裏。發抖、流汗,發抖、流汗。你暫時贏了,我告訴自己。
我把駱駝身上的鞍具取下,把它們拉近,一邊不時往四處張望。天色漸暗,那兩頭公駱駝又回來了。勇敢一點!我射中一隻,但隻是打傷它而已。黑夜來得太快了。
營火在灑著月光的沙地上閃爍,天空像黑色的瑪瑙。在我入睡前,駱駝們的低沉噪聲在營地四周清晰可聞。我在月色中醒來,大概二十碼外的地方有一頭駱駝側身站著。我喜歡它,不想傷害它。它長得漂亮,一副驕傲的架勢,對我完全沒有興趣。我見駱駝們平靜地反芻著,便在它們的駝鈴聲中再次沉入夢鄉。
黎明來臨時,我悄悄逼近野駱駝,槍已上膛,一切就緒。兩頭公駱駝還在,我必須殺死受傷的那頭。我試著這麼做。另一道血柱射出,它帶著傷口逃走。我不能去追它,因為我得考慮自己的生存問題。它就在那兒——最後一頭年輕的公駱駝,漂亮的家夥,月光駱駝。我做了決定,這一頭漂亮的公駱駝可以活著,直到它直接危害到我的安全為止。這是個快樂的決定。“對,說不定它會一路跟到卡那封(Carnarvon)。我要叫它阿德巴蘭(Aldebaran),它很棒吧,狄吉蒂,和杜基真是旗鼓相當。我沒有必要非得殺死它。”我躡手躡腳地四處抓駱駝。它看著我。現在,輪到巴布了,它是最後一頭要抓的駱駝。巴布縛著腳絆飛快地往外衝,那頭新駱駝在它身旁懶洋洋地踱著步子。我沒辦法在另外一頭公駱駝這麼靠近的情況下抓住巴布。我忙碌半個小時,搞得精疲力竭,我要宰了巴布,把它分屍!眼見它們走開了。我拿起步槍,走到距離那頭至今還很興奮、發出嘟囔聲的年輕駱駝三十尺的地方。我在確知可以殺死它的地方開了一槍,但是並沒有殺死它,它咬著傷口,一邊大聲吼叫。它不明白那裏怎麼會這麼痛,我哭了起來。我再朝它的頭部開了一槍,它頹然坐在自己汨汨流出的血泊中。我走到它的頭部旁,我們注視著彼此——它這才恍然覺悟。它看著我,我朝它的腦部射了一槍,直截了當。
巴布看上去有點茫然。它走到屍體旁,喝了點血。它的鼻子上沾滿血跡,就像小醜的口紅,它用舌頭舔了一圈。它俯首就擒,我也就作罷,沒有打它。
我繼續往前走。
逃離幹旱
我進入一個新的時間、空間和領域。一千年的時間擠進一天之中,漫長的時間擠進每一步裏。沙漠裏的橡樹在歎氣,對我彎下腰來,好像想捕捉我。沙丘一座接一座,隆起又伏低。浮雲卷過來,又卷過去,還有走不完的路,走不完的路,走不完的路,走不完的路。
我很累,便睡在淺淺的小溪裏,什麼也不想,隻想著我的失敗。我甚至連火也打不著,索性把自己藏身在黑暗之中。我深信這裏一天的時間比兩天還要長,因為我已經走了很遠的路。可是這兒的時間不同,這兒的時間被一步又一步的步伐拖得長長的,而且每一步都包含了一世紀的反複思考。我不想這麼思考,同時對自己的思緒感到羞愧,可就是無法停止。冰冷、殘酷如大理石的月亮對著我壓下來,一個勁兒地吸吮著我,我躲不掉,即使是在夢中也一樣。
接下來那天亦是如此,道路、沙丘和冷風吸吮著我的思緒,除了走路之外,什麼也沒發生。
這個地區十分幹燥。駱駝幹渴難耐,變得消瘦,到了晚上,它們走到營地試圖敲開水壺。我的水不夠,隻能定量分配。地圖上標示有“岩洞”。天可憐見!我竟在那段混沌而有彈性的時間轉進岔路。更多的沙崗,然後是一片風刻石平地,寬闊、幹燥、荒涼,上麵隻見一隻死鳥和兩個空蕩蕩的洞。我身體裏某處的某根弦開始鬆動了,這根弦很重要,就是那根壓抑驚慌的弦。我繼續往前走。那晚我在沙崗上露營……
天空像鉛一樣厚重,一整天都是灰蒙蒙的、闃寂平靜的、半透明的,像青蛙肚皮似的。雨滴打在我身上,但是還沒有大到可以平息沙塵的程度。天空讓我覺得疲累,把我整個人掏空。我冷得瑟縮在微弱的營火旁。在冰冷的沙丘之間,在一個為人遺忘的惱人的沙漠裏,在一個永遠以漫無止境的星座,或是借由烏鴉喚醒人來衡量時間的某個地方,我躺在一張肮髒不堪的毛毯上。霜像一碰就斷的蜘蛛網纏附在我四周的黑色樹叢上,天空在閃爍中變得更沉厚了。萬籟俱寂。我沉沉入睡。在太陽把淡薄的血色灑在沙地上之前,我突然醒來,試著從一個已記不清的夢境中振作起來。我醒來不知身在何處,也找不到自己。那裏沒有參考記號,沒有任何東西可以使世界受到控製、聚攏。除了混亂和一些聲音之外,別無他物。
堅強、憤世嫉俗、強而有力的那個自我在譏笑、嘲弄我。
“你這次太離譜了。被我逮到了吧,我討厭你。你真是惹人厭,不是嗎?你什麼也不是。我可逮到你了,我就知道會有這麼一天,隻是遲早的問題。反抗是沒有用的,沒有人可以幫你了。我逮到你了,逮到你了。”
另一個聲音平靜而溫馨。她要我躺下來,保持鎮靜。她告訴我不要放棄,不要投降。她向我保證,隻要我堅持下去,安靜、躺下,就會再度找回自己。第三個聲音在尖叫。
狄吉蒂在黎明時分叫醒我。我距離營地有一段距離,全身痙攣,而且寒冷徹骨。天空是冷漠無情的淡藍色,就像奧地利精神病人的眼睛。我再度走進異常的時間;我隻是部分進入異常的時間,就像個機器人。我知道自己必須怎麼做。“你必須這麼做,這樣可使你活下去,記住。”我走進那片正邪惡低語的沙海。我像一頭動物,感覺到威脅的存在。每一樣東西都是靜止的,但是在太陽的熱力下,卻具有脅迫性和不友善。我覺得它在看著我,跟著我,等著我。
我試著用自己的聲音克服它。我低沉沙啞的聲音劃破寂靜,隨即就被它所吞噬。它說:“我們要做的隻是走到範尼山(Mount Fanny),那邊一定會有水。我要做的隻是一步一步走,絕對不可以驚慌失措。”我佇立在燠熱的藍色天空下,可以遠望範尼山的所在,我企盼到那兒尋求那些岩石保護的欲望甚於一切。我知道自己不可理喻。我的飲用水到溫吉林那(Wingelinna)綽綽有餘,可是駱駝不然,我本來確定它們可以舒舒服服度過一星期,萬萬沒有料到會有這場突如其來的幹旱及綠草不足。“不過那邊會有水,當然會有。他們不是這麼告訴我的嗎?萬一沒有的話怎麼辦?萬一磨坊也幹涸的話怎麼辦?萬一我找不到那兒怎麼辦?萬一那條把我和我的駱駝係在一起的細繩斷了怎麼辦?……怎麼辦?”走、走、走,走不完的沙丘,看起來如出一轍。我好像踩在踏步機上原地走著,沒有前進,沒有變化。山丘很慢很慢才漸漸靠過來。
“現在還有多遠?一天?這是最長的一天。小心點。記住,隻不過是一天。撐下去,絕對不能放棄。說不定會有車子經過。沒有車子。萬一那兒沒有水,我該怎麼辦?一定得停止這麼想,一定得停止。隻要一直走就好了。一次走一步,隻要這樣就可以了。”這個對話一直在我腦海裏翻來覆去進行著,一次又一次。
下午四五點,影子拖得好長。山丘接近了。“拜托拜托,讓我在晚上以前到達。拜托不要讓我留在這兒,我會被黑暗吞沒的。”
翻過下一座沙丘肯定就到了。不對,是再下一座。好吧,是再下一個。不對,再下一個。不對,再下一個。老天爺,我是不是瘋了!山丘可不就在眼前,幾乎是觸手可及。我開始叫了起來,呆頭呆腦地對著沙丘尖叫。狄吉蒂舔著我的手嗚嗚叫,可是我停不下來。我叫了好久。我用很緩慢的速度走著。每一件事都慢了下來。
在翻過最後一座沙丘後,我蜷伏在岩石上,一邊哭,一邊用手觸摸岩石。我平穩地往上爬,爬上峭壁,遠離那片可怕的沙海。岩石沉重、陰暗、巨大,像島嶼般聳立。我爬過一塊於一片綠叢中隆起的巨大岩石。回首自己曾經走過的浩瀚沙海,那段痛苦經曆的記憶已經開始消逝。我忘卻了大部分的艱難日子,這些日子在記憶中淪陷,隻留下幾個依稀記得的山頭。我安全了。
“磨坊很容易找到,或者是岩洞也可以。此地總會找到水的。一切都不會有問題的。”驚恐逐漸消失,我嘲笑自己的荒謬:那完全是情緒化與身體疲累的關係,就是這麼回事。我沒事,我不會有事的。線都連在一起了,我摸著狄吉蒂。“狄吉蒂在這裏,沒事的。今天晚上太黑,沒辦法找水車。不過狄吉蒂,這兒有一片綠油油的霧冰草,夠讓它們高興的,對不對,小家夥?我們明天再去找磨坊,小鳥和路徑會帶我們找到的,到時候,我會給駱駝好好喝點水。現在我要先把火生得旺旺的,喝點茶,喂你吃飯,小朋友。”
我睡得很沉,一夜無夢,第二天一早就醒來,起床動作像老鷹離巢般利落。前一天的疲勞,或是前一晚的敵人全部一掃而空。我的思緒被洗滌得幹幹淨淨,而且閃閃發光。我四周的每樣東西充滿了生氣和活力。色彩在黎明清新的曙光中起舞、發亮。早起的鳥兒少說也有數百隻。我的興致高昂,快速收拾行囊,動作堪稱專業,如同一部準確的機器。我覺得自己變大、膨脹了。我在彎角處走了一百碼,看到磨坊。駱駝喝水,狄吉蒂也喝水,我則洗了一個冰涼冰涼、神清氣爽的澡。
離開磨坊走了大概半英裏路,我突然遇到四十頭駱駝。我順利而悄無聲息地把槍拿了出來。它們像幽靈似的從喝水的地方到山上慢慢地散步。我看著它們,它們也看著我,我們在同一條路上。我知道這時候還不需要開槍,可以安全過關,這是遊戲的規則。我對它們微笑。它們美得難以形容。發號施令的公駱駝帶領駱駝群慢慢地往前進,而且不時回頭衡量情勢。它們停下來,我也停下來——雙方陷入僵局。我大叫,對它們發出怪聲,衝著它們大笑。它們看起來有一點點好笑。我朝領頭的駱駝揮舞雙臂,大聲又有權威地大聲說:“噓……”它大概覺得無趣透頂。我朝空中開了幾槍,槍聲它是認得的。它馬上聚攏駱駝,推咬著它們的腳跟,於是它們積蓄動能,四十頭漂亮的野生駱駝齊向山穀俯衝,產生回響,並且卷起一陣塵土,然後消失無蹤。現在我才回過神來想起自己究竟是誰。
遇見友善的原住民
那天晚上,我正準備睡覺,聽到遠方傳來汽車聲。這種外來而不協調的聲音,我再也不需要,也不想聽到。這種聲音可能代表一種入侵,我甚至有點害怕聽到這種聲音,因為我知道自己仍處於半瘋狂狀態。“今晚會有人來做伴嗎,狄吉蒂?還是讓營火來替我們講話吧。我跟他們講不講得通呢?萬一他們問我問題怎麼辦?我要說什麼才好?最好的辦法就是保持微笑,不要講話,呃,小狗,你覺得呢?”我在腦海裏搜索,想找出被前一周搞得亂七八糟的輕鬆談話。我對著狄吉蒂嘟噥:“天啊,他們看到營火了,朝這兒來了。”我緊張兮兮地看看自己是不是一副癡呆相。
是原住民。是溫馨、友善、笑口常開、興奮、疲累的皮特揚特雅拉人,他們在沃伯頓(Warburton)開完土地權利會議,準備返回溫吉林那和皮巴亞特雅拉。我不怕他們,他們為人祥和,讓人覺得自在,完全不需要偽裝。我為他們每個人奉上茶水。有些人坐在營火邊聊天,有些人則繼續開車回家。
最後一輛車,一輛破舊的老爺車,嘰哩呱啦地開過來。坐在車裏的是一個年輕的駕駛員和三個年老的男子,他們決定在這兒過一夜。我拿茶給他們喝,把毯子借給他們。其中兩個老人很安靜,經常麵帶笑容,我安靜地坐在他們身邊,讓他們慢慢恢複氣力。我特別喜歡他們之中的一個,他個子很矮,雙手會靈活舞動,背挺得直直的,一隻腳上穿著過大的阿迪達斯球鞋,另一隻腳卻穿著小巧的女鞋。他把煮熟的兔肉最好的部位遞給我,這隻兔子滴著油和血,毛燒得焦黑,還發出臭味。我滿心感謝地吃著兔肉。前幾天我不曾好好地吃過東西。
我比較不喜歡那個口若懸河的人。他會說一點英語,熟諳駱駝,對世上其他事情也都了若指掌。他聲若洪鍾,自大,不像其他人那麼安靜友善。
第二天一早,我煮好了茶,開始打包。我和他們聊了一會兒,他們決定推派一個人陪我到皮巴亞特雅拉,在兩天的路程中照顧我。我相信這個人一定是話若連珠炮、會說英語的那位。我的心往下沉。
誰知等我準備與駱駝上路時,要和我一起同往的竟是那位小矮個。他指著自己說:“艾迪先生。”我指著自己說:“羅蘋。”不過,我猜他一定以為我的名字是“兔子”,因為在皮特揚特雅拉話裏,這個字的意思就是兔子。這樣的安排再恰當不過了,我們兩個人都笑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