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傣族的傳統服飾,我們首先會想到五彩繽紛的筒裙。分布在不同地區的傣族女子的服飾有著明顯的地域差異,例如:西雙版納的傣族女子,上身穿白色、緋色或淡綠色的緊身窄袖短衫,下著花色各異的長筒裙,束銀腰帶,喜歡將長長的頭發在頭頂處挽髻,在發髻上插上梳子或鮮花,亭亭玉立,婀娜多姿;生活在德宏一帶的傣族婦女,上穿齊腰短衣,下著色彩豔麗的筒裙,發髻梳於腦後,留一綹餘發散拖在背後,別有風情。傣族婦女喜歡佩戴金銀飾品,服飾的衣料過去多用土布,現多為絲綢和細花布。傣族男子多穿對襟或大襟的無領小袖短衫,寬腰肥腿長褲,多用白、青、淺藍、淡黃色的布包頭,也有人戴呢料禮帽。
苗族服飾也稱苗服,種類繁多,服飾的材質、顏色、款式、刺繡等方麵都極具民族風格,有“苗族服飾博物館”之稱。苗族婦女較典型的裝束是上身穿窄袖、大領、對襟短衣,下身穿百褶裙。苗族百褶裙,或長可抵足、飄逸多姿,或短不及膝、婀娜動人,圖案花紋色彩斑斕,多以刺繡、織錦、蠟染、挑花等裝飾。女子著便裝時則多在頭上包頭帕,上身穿大襟短衣,下身穿長褲,係一幅繡花圍腰,搭配精致的銀飾。銀飾是苗族服飾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苗族的銀飾在各民族首飾中首屈一指。2008年,苗族銀飾鍛製技藝入選首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苗族銀飾的種類較多,從頭到腳,銀飾無處不在,包括頭飾、胸頸飾、手飾、衣飾、背飾、腰墜飾,還有腳飾。苗族姑娘尤其重視對胸頸部位的裝飾,包括銀項圈、銀壓領、銀胸牌、銀胸吊飾等。有一種銀項圈,每套少則幾個,多則十幾個,由內及外,項圈直徑層層增大,戴在身上很是壯觀。
3.2.3 儀禮特色
中國是服飾大國,素有“禮儀衣冠之邦”的美譽。在中國文化中,衣裳冠冕不僅是人們生活之必需,而且關係到儀禮規範,《管子》中說“衣服有製,宮室有度”,俗話說“官有官服,民有民衣”。服飾的穿戴具有很強的禮儀性、場合性和目的性,成為分尊卑、別貴賤、辨身份、表信仰的首要標誌。自古以來,服飾與各種儀禮活動緊密聯係在一起,標示著儀禮的規範,渲染著儀禮的氣氛,因而具有鮮明的儀禮特色。不僅漢族講究服飾的儀禮,少數民族也有此類服飾民俗,如苗族的衣裝上遍布精美的刺繡圖案,但這些圖案並不是隨意織繡的,什麼地方織繡什麼樣的圖案,各種圖案表達的意思,什麼身份、什麼年齡的人應該配飾什麼圖案,都是有規矩和要求的。
服飾民俗的儀禮特色集中體現在人生禮儀與歲時節日之中。人從降生被包入繈褓,到成年之禮,再到穿婚裝嫁衣,直至喪服祭冕,可以說一生都離不開服飾。在人生一係列的重要時刻都有與之相匹配的儀禮及專用服飾,作為一種標誌,寄托一種祝福。人生儀禮中最重要的誕生禮、成年禮、婚禮和喪禮,四次重大儀禮,四次換裝,每次換裝都有不同的方式與內容,體現了儒家文化的禮儀倫常和崇宗敬祖觀念。如彝族少女在15歲之前要穿紅白兩色童裙,梳獨辮;15~17歲之間,要舉行“換裙”儀式,內容包括換裙子、梳雙辮、扯耳線,由此標誌著少女已經長大成為女人;舉行“換裙”儀式後,彝族女子穿上中段是黑色的拖地長裙,戴上繡滿彩花的頭帕,掛上銀光閃閃的耳墜,就可以自由自在地逛街、趕場、談戀愛了。摩梭人在年滿13歲時,都要在當年除夕晚上舉行換裙或換褲的成人儀式。參加這些特定的民俗儀式,服飾必須符合相應的儀禮規範,否則就被認為是“失禮”和“越禮”,甚至被人嘲笑。
除了人生儀禮的重要時刻,在一些歲時節日中也展示和體現著服飾民俗的儀禮特色。如紅色為吉祥喜慶之色,婚嫁、生子、過節時多穿紅色服裝。如端午節時,在孩子的手腕或腳腕係上青、白、紅、黑、黃色的“五彩線”,這五種顏色代表木、金、火、水、土,象征東、西、南、北、中五方神力,能驅邪除魔,祛病強身;有的地區還有給孩子掛香囊和在腦門上塗雄黃酒的習俗,都是驅邪、求安、祈福之意。
現代社會,人們仍十分重視服飾的儀禮功能。如天安門升旗儀式的國旗班和迎送國賓的三軍儀仗隊,其軍帽、服裝、手套、軍鞋、穗纓、佩飾等都有明確的禮製,彰顯出莊嚴、大方、剛健、優雅的氣質,是中華民族偉大精神的體現。在生活儀禮中,婚禮的服飾民俗備受人們的重視,在現代社會中,傳統婚俗與西方婚俗並行不悖,一對新人在婚禮上都會準備中式和西式兩套禮服,登台亮相。中式服裝是旗袍和唐裝,西式服裝是婚紗和西裝,並佩戴與之相配的各種頭飾、項鏈、戒指、耳環等。
與服飾民俗有關的成語——衣冠禽獸
衣冠禽獸,是一個帶有貶義的成語,出自明朝陳汝元《金蓮記·構釁》:“人人罵我做衣冠禽獸,個個識我是文物穿窬。”衣:穿衣;冠:戴帽。衣冠禽獸即穿衣戴帽的禽獸,指那些徒有人的外表、行為卻如同禽獸的道德敗壞之人。
衣冠禽獸一詞,源於明代官員的服飾,起初並無褒貶之意。按明代官員服飾的規定,文官官服繡禽,武將官服繪獸,官員品級不同,所繡的禽和獸也各有不同,具體為:文官一品繡仙鶴,二品繡錦雞,三品繡孔雀,四品繡雲雁,五品繡白鷳,六品繡鷺鷥,七品繡鴛鴦,八品繡黃鸝,九品繡鵪鶉;武將一品繪麒麟,二品繪獅,三品繪虎,四品繪豹,五品繪熊,六品、七品繪彪,八品繪犀牛,九品繪海馬。因此,當時人們稱文武官員為“衣冠禽獸”。後至明代中晚期,宦官專權,吏治腐敗,不得民心,民間遂將為非作歹、道德敗壞的文武官員形象地稱為“衣冠禽獸”。衣冠禽獸一詞逐漸轉為貶義。
3.2.4 表征特色
在人類社會早期,服飾的變化主要體現為服飾構成要素的變化。隨著人類文明的發展,服飾的變化成為觀念變化的載體,具有豐富的文化內涵和顯著的表征特色。
服飾是人們心靈的積澱、是無聲的語言,在人際交往和溝通中有著不容置疑的意義和象征功能,人們往往借助服飾來傳情達意。中國服飾民俗的表征特色主要表現在色彩、圖案、花紋以及配搭等方麵,往往都寄予著一定的美好寓意。如給兒童佩戴的長命鎖、項圈及童裝上刺繡的花紋圖案等,寄予了人們祈求孩子平安健康成長的美好願望。苗族服裝多用刺繡圖案,其中含有苗族的曆史意蘊,如文山“花苗”,在黑色圓領斜襟窄袖衣的領邊和袖肘處繡有紅色、黃色、藍色、白色的花紋,有花狀紋、江水狀紋,相傳這些花紋象征著苗族祖先居住的地方。雞和鳳在彝族、白族等民族中具有特殊的意義,這些民族的少女喜歡帶雞冠帽或鳳凰帽,是認祖歸宗的一種表現。納西族婦女服飾中的羊皮披肩,上部綴有兩個大的圓形繡花圖案,下擺橫綴著一排七個小的圓形繡花圖案,以此象征納西族婦女“肩擔日月,背負繁星”,早出晚歸,不辭辛勞,服飾的設計意圖表現了納西族婦女的勤勞美德。
求吉祈福是一種最普遍的心理趨向,這種趨向反映在服飾圖案的選擇與搭配上。如彝族婦女戴的雞冠帽來源於雄雞鳴叫嚇走惡魔的傳說,她們認為戴這種帽子可以辟邪;綴飾帽上的大小銀泡則是頭頂月亮星星的象征,預示光明永在、幸福長存。在各地區、各民族的服飾中,龍、鳳、鶴、魚、鴛鴦等吉祥動物,牡丹、鬆竹梅、蓮花、葫蘆、菊花、石榴等吉祥植物,太極圖、喜字紋、壽字紋、福字紋、雲紋、柿蒂紋等吉祥圖符,被廣泛應用,寓有驅邪求安、愛情甜蜜、婚姻美滿、多子多福等吉祥美意。例如:漢族服飾中常見“吉祥如意”、“龍鳳呈祥”、“連年有餘”等寓意的圖案;滿族服飾中常將花、鳥、蝴蝶形象繡在衣服的重要位置;蒙古族的紅纓帽,帽頂象征太陽,紅纓象征陽光。這些服飾民俗所表達的寓意反映了各族人民對生活的無限熱愛和對大自然的崇尚與感悟。
服飾民俗的表征特色表現在服飾禁忌風俗中。服飾禁忌多出自民間,同人們最初的鬼神信仰有關,流露出較強的原始崇拜跡象。如在服飾用色上,每個民族都有各自的貴、賤、吉、凶的觀念。在漢族服飾民俗中,白色和黑色都被視為凶色,尤其忌諱全身穿戴白色服飾,因為這是服喪時的裝扮;綠、碧、青等顏色被視為賤色,隻有娼妓、優伶的服裝才用這些顏色。舊時民間還忌諱將婦女和孩子的衣服夜間晾掛在屋外,小孩的衣服不能掛在高處,因為夜間、高處會有鬼怪出沒;忌諱衣服的扣子數為雙數,因為俗話說“四六不成材”,扣子為雙數會影響到人的成功;壽衣忌諱用緞子麵料,“緞子”與“斷子”諧音,不吉利;忌諱反穿衣服,因為有的地方隻有寡婦改嫁時才反穿羅裙;男子忌諱戴綠頭巾、綠帽子,因為在傳統觀念中綠色被認為是低賤的顏色,後來成為配偶不忠的代名詞,若妻子不忠、有外遇,其丈夫即被人們稱作“戴綠帽子”。如今,舊時民間很多的服飾禁忌已經消除或淡化,隻有男人戴綠帽子和女子係白頭繩仍屬服飾大忌。
男戴觀音女戴佛
在我國玉石佩戴中有“男戴觀音女戴佛”的民間習俗。這一習俗的形成,與我國傳統文化中推崇的陰陽流轉、陰陽交感、陰陽平衡之道密切相關。男性屬陽,女性屬陰,而觀音為女身形態屬陰,佛為男性屬陽,男戴觀音女戴佛可以使佩戴者達到陰陽平衡。傳統社會男子為生計奔波在外,情緒受外界環境影響較大,往往性情不安。觀音儀態端莊、心性溫和,男子佩戴觀音,不僅可保平安,而且多了份穩重和平和。女子以家庭為重,佩戴玉佛,體現了母性的慈愛,充滿了對整個家庭和美、圓滿、歡樂的良好期許,同時也能擁有大肚佛一樣的肚量,以包容的心態處理好與家人的關係和生活瑣事,笑口常開。由此可見,男戴觀音女戴佛有男女天性互補之意,男人可以吸取一些女性的陰柔來彌補自身的短缺,而女性則可以吸取一些男性的陽剛來彌補自己的不足。有些地方還有一種說法:“觀音”諧音為“官印”,戴觀音是希望男孩子長大後能夠當官發財;“佛”諧音為“福”,戴佛是希望女孩子長大後能夠嫁到好人家,一輩子都有福氣。其實,不論是觀音還是佛,人們都是將其當做祛災求福、逢凶化吉、永保平安的守護神,寄寓著人們的一種美好祈願。
3.3 中國曆代服飾民俗
中國服飾的曆史源頭,可上溯到舊石器時代晚期。在北京周口店山頂洞人遺址中,考古發現的骨針和鑽孔的石、骨、貝、牙裝飾品,證實當時古人類已開始製作簡單的衣裝了。《舊唐書·輿服誌》記載:“昔者黃帝作服,百姓始去皮服布。”進入新石器時代,服飾的形製和功能發生了變化,出現了“貫頭衣”,即在一幅布的正中央剪出一條直縫,將頭從這條縫裏套過去,然後再將兩腋下縫合起來的衣服,這種披風式服裝是人類服裝的早期形態。此後曆經幾千年,中國服飾民俗從內容到形式不斷地發展演變。以下對幾個主要階段作簡要概括。
3.3.1 商周服飾
《說文解字》中說:“衣,依也。上曰衣下曰裳。”古代的衣從頭到腳分為頭衣(冠、巾)、體衣(上衣)、下衣(裙、褲)和足衣(鞋)。商周時期,上衣下裳的服飾基本形製和區分等級的冠服製度逐步確立。當時人們上身穿右衽交領衣,衣長通常到膝蓋部位(衽是衣襟,衣領直連衣襟,衣襟在胸前相交,領子也隨之相交,右衽是左襟壓右襟並在右腋下挽結);下身穿“裳”,裳是裙,腰部係一條寬腰帶,外麵穿“蔽膝”,遮住膝蓋,形狀類似現在的圍裙。古代男女服裝差異不大,男子也穿裙。由於紡織技術的發展,衣服材質中的絲、麻織物已占較大比重。衣的用色為青、赤、黃、白、黑等五種原色,裳則用以原色相調配而成的混合色,稱間色。衣裳多為暖色,尤其以黃色和紅色為主,間有棕色和褐色。服裝以小袖為多,衣服的領、袖及邊緣都有不同形狀的花紋圖案,腰間則用條帶係束。商周時,男女都是束發。
3.3.2 春秋戰國服飾
春秋戰國時期,社會生活不斷充實,各諸侯國有著自身的服飾風格,衣服款式豐富多樣,冠服製度納入禮製。這一時期服飾最主要的變化是深衣和胡服的出現。春秋戰國之交,出現了一種剪裁獨特、上下分裁、中間有縫連接的服裝,這種上衣下裳相連的服裝長至腳踝處,稱為“深衣”。深衣是“士”及以上階層人們的常服,是平民百姓的禮服。平民百姓日常的服裝是上襦下裙,相對於深衣,“襦”是短上衣,分長襦和短襦,最長至膝蓋。胡服是北方遊牧民族的服飾,緊身窄袖的短衣、褲和靴子,適於騎馬放牧。戰國時趙武靈王率先提倡“胡服以習騎射”,將胡服引入中原,以便於騎馬作戰。當時,上層社會的衣著比較寬博,下層社會的衣著比較窄小。這一時期的織繡工藝有很大進步,服飾材料日益精細,品種名目繁多,如花錦、冰紈、綺、縞、文繡等風行全國。
趙武靈王推行胡服騎射
胡服是古代漢人對西方和北方各族服裝的總稱,與當時中原地區寬衣博帶式的漢族服裝有較大差異,特征是衣長齊膝,褲子緊窄,腰束郭洛帶,用帶鉤,穿革靴,便於騎射活動。胡服進入中原始於戰國時期“趙武靈王胡服騎射”(《史記·趙世家》)。為了對抗遊牧民族的騎兵,加強邊防,公元前307年,趙武靈王力排眾議,頒胡服令,推行胡服騎射。此舉不僅體現了趙武靈王注重實用、勇於改革的精神,也體現了古代各民族之間的交流與融合。因為胡服輕便實用,所以很快從軍隊傳至民間,被廣泛采用。
北宋沈括在《夢溪筆談》中記載:“中國衣冠,自北齊以來,乃全用胡服。窄袖緋綠短衣,長靿靴,有蹀躞帶,皆胡服也。窄袖利於馳射,短衣長靿皆便於涉草。”可見胡服後來的流行及影響。
3.3.3 秦漢服飾
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創立了各方麵的製度,其中包括衣冠服製,對後世影響很大。秦朝時出現了一種有絮棉的夾層內衣,大袖收口,一般都有花邊,叫袍服,穿著時在袍服的外麵罩上一件外衣。到了漢代,袍服除了作為內衣,還時興把袍服當外衣穿,袍服逐步演變為外衣,而且上至帝王,下至百姓,不分級別,不論男女,都可著袍服。這種實用的服裝取代了春秋戰國時期的深衣,成為流行服飾。
漢代經濟發達,國力強盛,體現在服飾上是人們對衣著裝飾的要求不斷提高,衣冠服製也日趨多樣。西漢時張騫出使西域,開辟了橫貫歐亞的陸路通道“絲綢之路”,促進了中西方的物產和文化交流,西域高級染料的引入使得漢代服飾更加華麗。
3.3.4 魏晉南北朝服飾
魏晉南北朝時期是中國曆史上民族融合的重要時期,多民族雜居的狀態改變了各民族文化及生活習俗的單一性,在服飾上有諸多體現。當時,漢族人流行穿北方民族的服飾,而少數民族也穿漢族服裝,服飾習俗受到漢朝儀禮規範的影響,特別是鮮卑族北魏孝文帝推行漢化政策,衣冠改行漢製,使秦漢服飾文化得以延續發展。當時流行大袖寬衫的服裝款式:男子服飾寬大、隨意,穿著追求輕鬆、自然;女子身穿及地長裙,大袖翩翩,層層疊疊的飾帶,優雅飄逸。
3.3.5 隋唐服飾
隋唐是中國封建社會經濟、政治、文化高度發展的曆史時期,唐帝國是當時世界上的強盛大國,所謂“盛世華衣”,唐代的服飾中西結合,相容並蓄,雍容華麗,充滿大國風範。
隋代女子身穿窄而合身的圓領或交領短衣和高腰拖地長裙,腰上係有兩條飄帶。唐代女服的樣式日趨寬大,中晚唐時期流行大袖衫,一般袖寬達四尺以上。唐代貴婦人的禮服多以袒胸、低領、大袖為主,充滿高貴、開放氣度,同時又有襦裙、半臂(短袖)肩披帛巾。唐代婦女的發式名目繁多,多插花釵或小梳子等作為裝飾。唐代男子在日常生活中穿圓領袍,裹襆頭,穿長靿靴。
唐代織錦的紡織技術、漂染技術等均已達到前所未有的高水平。當時還出現了“緙絲”這一中國特有的紡織工藝,是用彩色絲線交錯紡織,成品質地堅韌,色澤鮮豔,花紋圖案猶如雕刻,別致清新。
3.3.6 宋代服飾
宋代服飾基本保留了漢民族服飾的風格,服裝樣式大多沿襲唐代,但又有自身的特點,不過分追求華麗,崇尚自然、簡樸、潔淨的服飾風格。宋代婦女的日常著裝是一種對襟、直領、兩腋開衩、長度過膝的外衣,領口和前襟繡有漂亮的花邊,稱作“褙子”,下穿顏色淡雅的各式長裙。宋代貴族婦女的時髦禮服仍是大袖衫。
從五代至宋以後,出現了女子纏足的習俗,俗稱“裹小腳”。這是受封建禮教的影響,是封建社會畸形審美觀的體現,是封建社會對廣大婦女的歧視與壓迫,是封建陋俗。
3.3.7 元代服飾
元代服飾既保持著蒙古族原有的裝扮習俗,又受到漢族的影響,以長袍為主,從官員到平民百姓的日常服裝多為窄袖長袍,服飾有日趨華麗的特點。蒙古族無論男女都穿長袍,用帶子束腰,區別是女子的長袍是左衽,男子的長袍是右衽,男子頭戴笠子帽。元代時漢族婦女的服飾仍以襦裙為主。受蒙古族風俗習慣的影響,元代男子的發式流行辮發和髡發,將腦後頭發全部剃去,左右兩側留出辮發或隨意散落披在肩上。
3.3.8 明代服飾
明太祖朱元璋製定了以周、漢、唐、宋為準則的新服飾製度,禁胡服,恢複漢族服飾習俗,以袍衫為主要服飾。
明代婦女上穿豎領大袖的對襟襖,下著長裙,披戴繪有或繡有花紋的雲肩(披肩),還流行穿“比甲”(一種無袖、無領的對襟馬甲),套在衣裙之外。明代男子的便服多為大襟、右衽、寬袖、長度過膝的袍衫。明代的讀書人一般都穿藍色或黑色的袍子,四周鑲有寬邊,衣長一般到腳麵,袖子比較寬肥,袖長過手。明代男子從官員到儒生都流行戴“四方平定巾”,這是明初頒行的一種可以折疊的四角方形軟帽,以此來寓意明政權統治安定。“四方平定巾”采用黑紗羅製成,風格儒雅,因其造型四角均呈方形,又稱“四角方巾”。除多佩戴“四方平定巾”外,明代還有一種後垂雙帶俗稱“襦巾”的冠帽,後來又出現了由六片羅帛製成、寓意天下“六合一統”的“瓜皮帽”,又稱小帽、西瓜帽。明代陸深的《豫章漫抄》記載:“今人所戴小帽,以六瓣合縫,下綴以簷如筒,閻憲副閎謂予言,亦太祖所製,若日‘六合一統’雲爾。”“瓜皮帽”起於明朝,後來在清朝廣為流行,成為男子戴用的便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