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貴與富豪

文化·風風雨雨的故事

作者:陳良

眾所周知,權貴是指官高勢大的人,富豪是指非常有錢的人。古往今來,權貴多如牛毛,富豪也多如牛毛。限於篇幅,這裏說說一二件權貴與富豪的故事,從中略見一斑。

先說梁冀與士孫奮。梁冀,係東漢著名外戚,兩個妹妹先後為順帝、桓帝皇後,他在父親梁商死後繼任大將軍,此後把持東漢朝政近二十年,不愧為一手遮天的權貴。士孫奮,東漢扶風平陵縣人,年輕時做過郡五官掾,後來發家致富,擁有大量財富,畜奴800餘人;他雖為富豪,卻生性吝嗇,舍不得花錢。這兩個人原本不相識,正常情況下,他們都有各自的生活,可能一輩子不會發生瓜葛。

然而,權貴很少有安分守己的。梁冀這個被質帝稱為“跋扈將軍”的權貴,倒是非常跋扈。此人貪財好貨,弄權納賄,巧取豪奪。他常指派爪牙到各郡縣明察暗訪,專門“人肉”富豪,並以種種罪名將他們逮捕入獄,嚴刑拷打,再讓他們出錢自贖;出錢少的,不是被打死在獄中,就是被流放到異鄉。士孫奮這個富豪,因為以富有聞名,不免被鎖定為目標。起初,梁冀送給他一輛豪華的馬車,並向他借5000萬錢。士孫奮看出,這輛車值不得這個數目,梁冀所謂的“借”,其實是“搶”,絕對有借無還。他雖然吝嗇,懾於梁冀的權勢,也隻好忍痛借給3000萬錢。

士孫奮竟然討價還價,梁冀大為惱怒,決意對他進行修理。於是梁冀指使親信布置陷阱,誣告士孫奮的母親原為梁家管庫房的婢女,曾盜取梁家白珠10斛、紫金10斤而潛逃。官府不敢忤逆梁冀,不分青紅皂白,將士孫奮兄弟抓捕,刑訊逼供,將他們拷打致死;如此辦成“鐵案”,士孫奮價值1.7億的家產全部沒收,由官府判歸梁冀所有。

再說錢能與兩位富豪。錢能,係明成化年間禦用監太監,善於討好明憲宗最愛的萬貴妃,因此獲得鎮守雲南的差事。鎮守太監是奉皇帝之命監控地方,權勢超過封疆大吏,地方官員無不仰其鼻息。錢能鎮守雲南期間,驕橫妄為,大肆斂財,不擇手段。他敲詐兩位富豪的事跡頗有戲劇性,當時就廣泛流傳,明人沈德符在《萬曆野獲編》做了記載。

當時雲南有一位富翁,頭上生了癩(皮膚病)。錢能聽說,便召見富翁的兒子,聲色俱厲地告訴他:你父親頭上的癩會傳染的,要是傳染給軍士就麻煩了。鑒於他年歲老了,不如把他沉入滇池,以絕後患。富翁的兒子是一大孝子,得知錢能要將父親處死,不禁驚慌失措。後來他費盡心思,掏出一大筆錢給錢能,再三求情,才保住父親的性命。另有一個姓王的人,靠倒賣檳榔發了大財,當地人稱之為“檳榔王”。錢能聞知其人,讓手下把他抓了起來,當麵責問:你一介平民,竟敢蠱惑民眾,僭號稱王?!這個人一聽,渾身冒冷汗,僭號稱王可是逆天大罪,會招致殺身滅族之禍。無奈之下,他隻好“盡出其所有”,把全部家財交給錢能,才算逃脫死難。

上述事例,隻是富豪遭遇權貴的縮影。其實,在專製時代,常有權貴PK權貴,也常有富豪PK富豪,但鮮有富豪敢於PK權貴,因為權貴PK權貴,或富豪PK富豪,可能各有勝負,也可能兩敗俱傷;但富豪PK權貴,終究隻有一個結果,權貴總是贏家,富豪總是輸家。贏家可以通吃,輸家可能傾家蕩產,甚至家破人亡。所以,民間自覺遵循“窮不與富鬥,富不與官鬥”的古訓。但是,如若權貴主動找上門,也隻好破財消災,即便受到天大委屈,也得忍氣吞聲。那個孝子和“檳榔王”算是識相,忍痛付出足夠的錢財,得以免遭無妄之災;士孫奮舍不得多出2000萬錢,以致惹惱了梁冀,結果慘遭陷害,人財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