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鷹下寨,數千人忙碌一片。有著新俘的八百民夫與八百軍兵出力,中丘大營的一切,包括紮營的木柵,都早被血旗營搬運回寨,這麼多勞力自不能閑著,於是,更深的壕溝,更高的寨牆,更多的地矛荊棘,乃至必要的住宿帳篷,一切想到的設施工事,正被趕工加建。
下雪了!正在忙碌的軍民們一陣議論,因為第一場雪一般都不大,大多人抱怨雨雪影響了幹活,也有人臆想著雨雪轉變為連大雪,當然,該幹的活還得幹。直到半夜三更,軍民與俘虜們凍餓至極,室外也再難作業,血旗營才結束了諸般建設。而到了這時,一個問題被排到眼前,那就是如何安定這些新增俘虜。
來中丘郡府堪稱運輸大隊,在青楊大營與嶺下大營兩地,非但為血旗營準備了大量糧草輜重,還先後貢獻了一千二百民夫與八百軍兵俘虜。兩千壯勞力,大戰徹底完結之前,血旗營是絕不會將之放回的,隻因他們回到幽並聯軍手中,不光是勞力,必要時刻很可能還是進攻雄鷹寨的前驅炮灰。隻是,他們的總數甚至多過血旗軍卒,民夫還好,八百軍兵俘虜留在寨內,沒準就是不定時炸彈啊。
“這好辦,所有人打散監管,水糧僅供給最低限度,並從中挑出隊級以上軍官、大家族族人以及士族私兵另行嚴格看押便是。”聚義廳,智囊團會上,孫鵬如是建議。
“郡兵並非一無是處,也非不可招攬,民夫更是被欺百姓,我血旗營有優厚薪恤,有大義名份,還可習武學文,利用憶苦思甜與公審批鬥等法,或可招攬些許,以助抵禦征剿。”馬濤如是。
“其實,有個手段必然立竿見影。嘿嘿,便如趙郡之時的浴血誓師,按將軍法就是投名狀,若是所有郡兵都交了投名狀,還怕他們不聽話嗎?”李良目光幽幽,眯眼建議道,“卑下記得,將軍上午聲稱盧闡傷湯紹一次,便殺他盧氏十人,如是至少有二十盧氏之人該死,便由他們做那投名吧。”
“將軍萬萬不可,昔日在趙郡,那投名來自胡寇倒也罷了,如今麵對士族中人,這般行事必將令將軍聲名大損,為士族敵視,得不償失啊。”吳蘭立刻反對到。
“哼,大雪尚不知能否持久,若幽並主力不日攻寨,多上數百別無退路的郡兵參與防禦,作用不言自明。至於不良聲明,嘿嘿,事急從權嘛!”李良不以為然的辯駁道。
“事關我血旗營生死存亡,些許聲明並不重要,再紀某軍戶出身,便是封了將軍,又何曾被士族中人待見?當然,投名僅針對盧氏之人,戰後還是要與中丘郡緩和關係的,敵對麵不宜過廣,並且,我血旗營絕不濫殺無辜,必須挑出罪大惡極者方可處死,相信盧氏跋扈中丘日久,俘虜中的惡人定然不缺。”紀澤目光閃爍良久,終是咬牙決定道,“如此,便三管齊下吧...”
又一番商議,布署既定,由伺候、近衛二屯兼各隊功曹史配合參軍署,具體實施俘虜處理事宜。自然,涉及殘殺俘虜、逼繳投名狀這等嚴重違反壤精神的惡劣行徑,愈加注重正麵形象的紀某人是要回避的。於是,投名狀建議提出者李良便義不容辭的頂缸主持了大局。
用了半夜時間,諸多手段下來,血旗營完成俘虜甄別,將之分為五類。第一類四十餘人,為盧氏族人與私兵中的惡名昭彰者,理當處死;第二類五十餘人,為盧氏子弟與私兵中德行尚可者,處理方法待定;第三類六十餘人,為中丘其他家族的子弟或私兵,戰後可作肉票;第四類約三百餘人,為濫竽充數或奸猾不賭郡兵,以及重傷難治者,將被適時驅逐;剩下的第五類近四百人,是出身普通的青壯郡兵,也是血旗營的爭取對象。至於段德,雖效力盧氏有所劣跡,但自身不算大奸大惡,則被頗缺高級打手的紀澤單獨“侍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