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章 社會各群體(3)(3 / 3)

清末民初是紹興師爺沒落、衰亡的時期。張之洞於湖廣總督任上廢除刑名師爺,在署中設立刑名總文案處,作為督府的正式機關,同時委任官員擔任事務,以國家的經費支付酬金,是紹興師爺走向衰亡的重要標誌之一。文案原稱“文案委員”,是指臨時委派的監督或調查人員,本身還有他自己的本職工作,原來相當於紹興師爺裏的文書或書啟,現在性質和地位都變了:主官與紹興師爺,原來是賓主關係,現在成了上下級關係;紹興師爺之間原來彼此平等,現在上麵加了領導,有了等級;紹興師爺原來是禮聘的,現在換了劄委;紹興師爺原來是私人的助手,現在成了正式官員;紹興師爺原來隻是一種名義,現在要負實際責任;文案最後該如何決定,取決於主官。對此,劉禹生說:“張之洞蒞鄂,第一改革,不聘刑名師爺,署中隻有教讀一人準稱‘老夫子’,另設刑名總文案。司、道、府、縣效之,皆改設刑名為科長。各省效之,紹興師爺之生計,張之洞乃一掃而空;衙門從此無商榷政事之幕賓矣。”並批評道,紹興師爺是幕友,好就好在“友”的身份相當特殊,可以做“官之諍友”,替官員表達“外情”,甚至勸諫批評,而張之洞化友為僚,“幕賓製度永除,幕僚製度流行矣”。從此,“學者隻鑽營一官,僚從則唯諾事上,賢者尚不敢妄為,狡者得專行己意”,官員得以任意胡為,腐敗之風積重難返。不過,這項起初僅在一衙、一省實行的改革,很快波及全國,成為紹興師爺走向衰亡的先聲。

紹興師爺何以退出曆史舞台?

其一,體製使然。紹興師爺是官場“佐官為治”政治需要的產物。由科舉而來的官員因無法應付處理繁雜的事務,必須依靠熟悉衙門遊戲規則的專門人才,而那些屢困場屋的讀書人因“救貧”或“濟學”所需,不得不另謀生路,尋找棲身之地,恰好成為這類專門人才的來源。然而,似僚非僚、似師非師、似賓非賓的紹興師爺能化解官場“佐官為治”的矛盾嗎?能觸動清代地方政治的體製嗎?對這一相當敏感的問題,許多“仁人誌士”有所認識,有所反思。1895年初,《時務報》發表《論變法不知本源之害》一文,指出:“變法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興在開學校,學校之立在變科舉,而一切要其大成在變官製。”同時,就紹興師爺的問題提出了具體建議,如包世臣指出,地方佐貳官與首領官應當用為“幕僚”;馮桂芬提出應當把胥吏與紹興師爺合並,設為“幕職”。觸動體製,殊非易事,而且,這些建議也不是什麼創新,無非是欲恢複曆史上曾經存在過的舊體製而已。不過,對死氣沉沉的官場來說,他們的建議多多少少總有些影響,張之洞分別給幕府人員一定職稱,明確上下級的統屬關係,四川總督岑春煊裁去紹興師爺,改委文案委員等做法,除去晚清地方督撫權力過度膨脹的因素外,說明官場“佐官為治”的體製已漸漸落後,再難適應清末民初中央與地方之間內輕外重、尾大不掉的格局。

其二,幕風使然。清代的吏治以乾隆朝為界線。乾隆初年以前,吏治清明;乾隆中期以後,江河日下。“……伏查乾隆三十年以前,各省屬員未嚐不奉承上司,上司未嚐不取資屬員,第覺彼時州縣俱有為官之樂,閭閻鹹享樂利之福。良由風氣淳樸,州縣於廉俸之外,各有漏規,盡足付公私應酬之用。近年以來,風氣日趨浮華,人心習成狡詐。屬員以夤緣為能,上司以逢迎為喜,踵事增華,誇侈鬥靡,百弊叢生。科斂竟溢陋規之外,上下通同一氣,勢不容不交結權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