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治每況愈下,直接導致了幕風的腐敗。汪輝祖在乾隆五十八年(1793)著《學治臆說》時回憶道,在他二十二三歲,即乾隆十六年(1751)左右開始習幕時,那些刑錢師爺都儼然以官員的賓師自居,常常日夜伏案工作,既不博弈遊戲,也不應酬談笑。為了公事,敢援引律例與官員反複辯論,如遇上司駁詰,也敢於堅持自己的意見,不會毫無原則地遷就逢迎上司。對官員也隻是禮貌相待,如意見不合就毅然辭館而去,決不拖泥帶水。偶遇一二位不自重的紹興師爺,大家都瞧不起他們。這種風氣一直延續到他二十七八歲,即乾隆二十一年(1756)時。那時,風氣大變,大家開始視嚴守正直的紹興師爺為迂腐,“江河日下,砥柱難為”。不少紹興師爺甚至收受賄賂,為當事人打通關節,並與貪官汙吏沆瀣一氣、狼狽為奸,“端方之操,什無二三”。另一位紹興師爺金安清也說乾隆末年吏治尚好,主要因為各地衙門中還有“三老”,即老吏、老幕、老胥,尤其那些“老幕”,都是“通才夙學”,“品學俱優,崖岸尤峻”,官員鹹“尊之如師”,不敢有非禮非義。倘若官員禮數稍有不周,這些“老幕”就會“拂衣而去”,通省上下也會輿論嘩然,一致譴責官員。可是道光以後,“三老”變為“老貪、老滑、老奸”,“國家二百年紀綱法度皆失傳矣”!這樣一來,紹興師爺也就成了眾矢之的。首先,有來自朝廷的整治,規定各級衙門延請的紹興師爺必須5年一更換,並不準延請本省及鄰省500裏以內的讀書人做紹興師爺。更有“仁人誌士”口誅筆伐,大加鞭撻。本來應該“佐官為治”的紹興師爺,早成了反麵角色,隻得以“蠹治”而告終。
其三,改革使然。自1901年始,清廷陸續頒布了改革的“新政”:廢八股文章,要求使用更清楚地解說“四書五經”以及論述中國曆史、政治和西方政治、學術的文章;廢科舉製度;改書院為西式學堂,同時,為吸引學生進入新學堂,同意給予新學堂畢業生文官候選人的待遇;派遣中國學生出國,特別鼓勵到日本去留學。
這些措施,使創辦學堂和出國留學蔚然成風。國內新式學堂培養的學生以及海外留學人員的歸國,構成了一個新的讀書人群體,他們用在國外或新式學堂學到的知識武裝自己,顯示出參政議政的巨大活力,極大地衝擊了紹興師爺傳、幫、帶的傳統教育模式,占據了其存在和活動的部分空間。同時,清廷還相繼裁撤了詹事府、通政司、太仆寺、光祿寺等屬“大九卿”的衙門以及督撫同城之湖北、雲南、廣東的巡撫衙門,減少了一些重疊和虛設機構,冗員成災官,不下數萬人,曾風光一時的災官們一夜間丟了飯碗,群情惶惶,不知所措。
崗位的取消,機構的裁撤,體製的變革,牽一發而動全身,就業的機會與場所大大減少,迫使那些借官府謀生的官員自然也包括紹興師爺大量離開政府衙門,另謀出路。
同時,清廷為了標榜各地“司法獨立”,在京師設立大理院,在各省設立高等審判廳,在各府縣設立地方審判廳,審理訟事逐漸向由法院專任其職過渡,從而動搖了刑名師爺壟斷司法審判的根基。不拘一格地起用歸國留學生和各地法政學堂、法政速成班、養成所的畢業生,新陳代謝,用新型的法律知識代替紹興師爺傳統的審判方式,以新型的法律專門人才取代刑名師爺。
而且,由於此類法政學堂、速成班、養成所,除教授法律知識外,還附設有經濟、財政、會計、統計等課,讓財經知識慢慢地傳播開來。民國時期,社會上又逐漸興辦了一些財經學校,使過去紹興師爺師徒相授的錢穀秘訣,無人問津,歸於淘汰,而這些學堂、學校培養出的大批新型財會人才,也逐漸取代了原來的錢穀師爺。刑名、錢穀師爺是師爺群體的主要構成部分,他們的先後消失,標誌著明末清初以來活躍了數百年的紹興師爺消亡了。
不過,曆史的餘響尚未結束,紹興師爺仍在官場中發揮著一定的作用,並繼續與官員維係著相對平等的賓主關係,例如張作霖、張學良父子因慕安昌婁春藩佐治之能力,特地延聘其次子裕熊為紹興師爺,並優禮之。婁春藩字椒生,祖父婁德鑒用經商所獲之財產,廣施冬衣夏藥,被稱為“婁善人”,父婁樹年是安昌有名的士紳。婁春藩曆佐李鴻章、王文韶、榮祿、裕祿、袁世凱、楊士驤、端方和陳夔龍,前後長達23年,尤其在李鴻章幕府做紹興師爺時,地位最高,權力最大,凡折奏、刑錢、河工、鹽務等一人獨攬,“自鴻章延入直幕,先後垂三十年……雖不樂仕進,未親吏治,而論治佐政,留意民生,各郡縣皆奉為圭臬”。期間,幾乎一刻都沒有離開過直隸督府。光緒、宣統年間,內憂外患,直隸總督如走馬燈般不斷地更調,但婁春藩依然故我,雷打不動,等著一任接一任的直隸總督。1910年八國聯軍攻陷北京時,督署同僚皆聞風而逃,唯他獨留不去,“夙夜籌慮,獨為地方謀平安”,庚子和議後,李鴻章擬保奏他任京官,堅辭不就。即使在1927年國民黨確立統治地位以後,中國官僚體製“佐官為治”的這一特色仍然遺留下來,例如,胡次威任浙江蘭溪實驗縣縣長時,就聘請紹興縣財政科長韓鉞做紹興師爺,委以實驗縣政府秘書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