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到了國外的人,如果取得居留權,護照隻起到身份證的作用,這一點因私護照完全可以代替。此外,持因公護照辦理手續複雜,除需國外的訪問或工作邀請信外,所在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還要出具紅頭文件,說明出國目的、境外停留時間、經費來源等內容,然後再報請外事部門審批,同時還要進行政治審查、必要的安全保密教育等。護照到期後,延期仍需所在單位出具手續到外事部門申請。另外,出境還需外交部或授權的各省市自治區外辦的出境證明。在首都機場,作者曾見到持因公普通護照者而沒攜帶出境證明或出境證明過期(出境證明一般為3個月內一次出境有效),航空公司在辦理登機手續或邊檢人員驗證時均拒絕其出境。按東歐國家的法律規定,持因公護照不辦居留證者不許打工或經商,但因該種護照仍有少數國家免簽,總有一些在對方國家打工不辦居留證的持照人。
在南聯盟,持公務或因公普通護照入境均屬免簽。按移民局的規定,前者入境後的逗留時間較長,後者隻能一次免簽證入境逗留3個月,到期必須離境。一旦逾期則違反了所在國的出入境管理法,若被發現就會被警察蓋黑章限期離境,且半年之內不許入境。有些商人持因公普通護照常年做生意,不辦居留證,等快到期時匆忙離境到周邊國家或邊境海關轉一圈,然後再入境,又取得3個月時間的合法居留權。歐洲國家公路海關一般在兩國邊境之間都有一段自由貿易區,是為出入境旅客開設的免稅商店、咖啡店之類的經營場所。很多持公務或因公普通護照的人為了合法化,采取出境後馬上再進來的辦法解決不辦居留證的問題。現在南聯盟周邊的匈牙利、羅馬尼亞、斯洛伐克等國家均已取消了對中國因公普通護照的免簽政策,這使得這些持照人出境後無法進入其他國家境內,隻能在兩國間的商業區域內喝杯咖啡,休息片刻又返回南聯盟海關入境,如順利,護照上得到一個邊防入境章,就又可以合法停留3個月。因移民局是以入境時間為準,持照人隻要護照不過期,即可循環往複地對付海關。此舉使持照人省去了包括向移民局提交住房合同、公司經營地址、會計做賬、公司運轉及無欠稅證明等相關材料,換句話說,減少了許多項的費用支出。因辦上述手續都需到所在國的稅務等諸多部門交納各種費用才能取得,如果不辦居留證就不產生這些費用,這對商人來說是很劃算的事。現在此法也基本行不通了。因南聯盟海關發現許多中國人都是單純為要入境章而出境,並沒有正常的公務活動,因此隻要入境時間不超期,出境後還允許再入境,但不給你蓋章。這就限製了許多持照人,很多人就因當地居留問題被迫離境回國或去其他國家發展。另外,周邊的波黑對因公普通護照入境放得較鬆,隻要有邀請信和一定的海關方麵的關係,還能免簽。波黑華人有專做這個生意的,他們懂點塞語,並和波黑海關人員成為朋友,便以談生意為名,帶領南聯盟的華人使其順利過關。他們平時通過電話與華商聯係,然後約好時間開車到貝爾格萊德,一輛轎車湊夠四個人後送到波黑。為了不使海關懷疑,一般都要安排華商在波黑邊境城市住一晚,第二天再負責送回南聯盟,收費標準為每人每次100美元,隻要護照不過期就可循環往複。有位在潘切沃市場做生意的華人朋友告訴我,他家鄉很多人都持因公普通護照以勞務輸出的名義來到南聯盟做貿易生意,雖然3個月出境一次較麻煩,但因持這種護照最大的好處是不辦居留證,和有居留
證的比起來還是省錢得多。
一夜之間來了幾個“空降師”
我國公民所持的因私護照,曾有匈牙利等國在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對我國公民前往上述國家旅遊發放的,或對方國家公民來華旅遊實行過一段時間的簽證互免,當時短時間內去的中國人太多,當地媒體曾形容是一夜之間來了幾個“空降師”。
據當時從北京去匈牙利的華人宋輝介紹,那段時間正值國內“出國熱”,從北京經烏蘭巴托、莫斯科到布達佩斯的國際列車上,幾乎全是清一色的中國人,他形容有點像“文革”串聯的感覺。足有一人多高的大包,每人都至少帶四個,還有帶超大手提箱的,大得幾乎不能再大了,主要是為了多帶東西一路上賣,當時叫易貨貿易。想買商品的外國人將錢從車窗遞上來,然後中國人從車上將商品扔下去。經過7天7夜晝夜兼程,終於到達目的地匈牙利。那段時間,從布達佩斯8區蓋萊地國際火車站走出來的幾乎全是清一色手拉肩扛大包小包的中國人。為了多帶東西,華人普遍選擇價格便宜的火車到布達佩斯,而乘飛機的極少。後由於中國人在匈牙利出現的各種各樣的問題越來越多,匈方隻實行了一段時間的互免就終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