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講人:把無知、偏狹和愚忠當做智慧和所謂的民族氣節,這樣的人在我們這個國度不在少數,我想那個在張弘範三個字前麵加刻宋字的那個人就屬於此類貨色!但我一點也不欣賞這類人物,相反覺得這種人如同蒼蠅一樣讓人憎惡。
厓門,乃當年南宋殘餘勢力與元決戰,南宋殘孽自封丞相陸秀夫背負由他任命的流亡皇帝趙昺跳海自殺之地;元軍統帥張弘範在厓山之陽刻“張弘範滅宋於此”。後來,有人在“張弘範”前麵加刻一個“宋”字,後人多認為此舉是諷刺張弘範是滅亡南宋的賣國賊。我以為這種見識既無知且愚蠢。理由如下:其一,石刻上的“宋”是指南宋。張弘範祖輩世居河北定興河內(今河北省保定市清範附近),1125年此地被金國攻陷。
1139年和1141年,南宋曾兩次同金簽訂屈辱的“紹興和議”,以法律形式簽署兩國以淮水中線為界,中線以北的大片國土割讓給金國,並發貢銀絹各二十五萬兩匹予金國……
而於公元1234年,金國滅亡,這片土地又成為蒙古的土地,張弘範出生於1238年,其時他的籍貫所在地已淪陷113年,離南宋簽約割讓給金國已有97年。
張弘範從出生到成人後為官,一生都在元朝,為元朝效力,既不是金也不是宋的子民或貳臣,而是名副其實的元之臣民。因而效忠元朝理所當然,即使是按照某些忠君就是愛國的奴才理論推理,他首先應該效忠的是統治元朝的忽必烈,而不是和他毫無相幹的以南宋趙氏小兒和謝寡婦為首的地方政權,何來的氣節之說?
觀眾丙:張弘範是漢人,他卻為蒙元政權服務,他還不是漢奸嗎?
主講人:在漢族政權中,有許多殘民以逞的統治者,效忠這樣的政權就是漢忠?就該被讚賞麼?我看未必。我以為背叛或者反對這樣的統治,不應該被叫做漢奸,而應該是深明大義。這是其一。其二,認為張弘範是漢人,就應該忠於漢族政權,否則就是漢奸的理論更是荒謬絕倫,漢族隻是一個理論概念,在實際上並不存在。從堯舜禹到李唐、宋趙父子,誰也沒有用DNA技術鑒定過他們的血統,怎麼證明他們是漢族?此外,既然是道德品行方麵的問題,就不該拿血統和生理屬性來說事,忠於漢族血統的賊盜和殺人越貨者似乎也不是什麼高尚的修為和品德。南宋統治者苟且偷安,棄守地與國土而逃,把人民陷於戰亂和侵略者的鐵蹄於水火,這些人才是真正的國賊和人民的罪人,可是有人卻讓人民忠於國賊,忠於南宋的賣國殘民的統治者,這豈不是認賊作父?無良之論可見一斑。
其三,殘害人民,置百姓與水火者的統治者,無論他是漢人還是滿人,皆為國賊,號召或者宣傳讓人民效忠國賊者,乃包藏禍心禍國殃民之輩。
其四,從唐代開始,蒙古民族就是中華民族的組成部分,其居住地也是華夏領土的組成部分,因而把蒙古民族的統治看做外國統治,這是在是一種國賊的見識。
其五,民為國之本,社稷和君主次之。任何王朝的統治者所代表的都是他所統治的政權而非國家和人民。忠君和愛國風牛馬不相及,所謂忠於某個王朝和君主就是愛國或者民族氣節的理論不過是別有用心的謊言與欺騙,彌天大謊,不足為信!
其六,自後唐以來,國家就就處於四分五裂,占山為王據地稱國的狀態,五代十國、宋、遼、金、夏,亂紛紛你方唱罷我登場,正如文天祥所言,山河破碎風飄絮,而百姓也如身世沉浮的雨中萍,飽受戰亂痛苦,宋朝從來也沒有統一過中國,也不能代表中國。充其量隻是中國的一個地域政權。同樣作為中華民族組成部分的蒙元地域政權順應曆史潮流,為結束國家的戰亂和分裂,統一中國所做出的努力,是值得稱道和讚賞的。張世傑、陸秀夫之流為了個人野心,置國家民族利益於不顧,借擁戴一個不懂事的孩子而操縱民心,自立自重,是分裂國家,抗拒統一,製造戰亂和人民苦難,倒行逆施的罪惡行徑,不但不值得稱道,反而應該被唾棄!相反,張弘範為中華民族和國家的統一而殲滅倒行逆施的張世傑、陸秀夫之流所建立的功績是不朽的,應該被肯定和彰顯!
綜上所述,張弘範才是真正的民族英雄,而張世傑、陸秀夫之流不過是一夥倒行逆施的國賊和禍國殃民的國家分裂分子,應該被唾棄!《忽必烈》到此結束,請看下一集《元成宗鐵穆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