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 糖尿病的科學診斷(1)(1 / 3)

糖尿病的檢查項目

懷疑是否有糖尿病,應該做哪些檢查,這是大家比較關心的。這裏簡單加以介紹。

1.與診斷有關的檢查

(1)血糖。血糖包括空腹和餐後2小時血糖,這是診斷糖尿病的依據。

(2)尿糖。其可為糖尿病提供診斷線索,但不能根據尿糖陽性或陰性診斷或排除糖尿病。

(3)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當患者空腹或餐後血糖比正常人偏高,但還達不到糖尿病診斷標準時,就需要進一步做OGTT,來最終確定有無糖尿病。

(4)胰島功能測定。其包括胰島素釋放試驗(IRT)和C-肽釋放試驗(CPRT),該試驗通過測定空腹及餐後各個時點胰島素及C-肽的分泌水平,可以了解胰島功能的衰竭程度,有助於明確糖尿病的分類。

(5)自身抗體檢查。穀氨酸脫羧酶抗體(GADA)、胰島素自身抗體(IAA)、胰島細胞抗體(ICA),Ⅰ型糖尿病患者這些抗體往往呈陽性,Ⅱ型則陰性。

(6)胸部X線拍片檢查。其可明確是否合並肺結核或肺部感染。

(7)骨密度檢查。其可了解有無骨質疏鬆。

一般來說,血糖(包括空腹與餐後)應每周檢查1次;血脂、肝功能、腎功能、尿微量白蛋白排泄率每半年檢查1次;眼底每半年至1年檢查1次;糖化血紅蛋白每2~3個月檢查1次。

2.反映血糖平均控製水平的檢查

無論是空腹還是餐後血糖,反映的均是某一時刻的血糖值,其結果受很多偶然因素的影響,血糖波動大的患者尤其如此。要了解一段時期內血糖控製的真實水平,需要檢查以下幾項:

(1)糖化血紅蛋白(GHb)。其可以反映近2~3個月內總的血糖水平,正常值為4%~6%。

(2)糖化血清蛋白(GSP)。其可以反映近2~3周內總的血糖水平,正常值為1.5~2.4毫摩爾/升。

3.與並發症有關的檢查

糖尿病最大的危害來自於由它引起的各種並發症,為了全麵了解病情,除了血糖以外,患者還須檢查下列指標。

(1)血壓、血脂、血流變、血酮體、肝腎功能、尿常規、尿微量白蛋白定量檢查了解是否合並高血壓、高血脂、糖尿病腎病、尿路感染、酮症酸中毒等等。

(2)眼科檢查。了解有無糖尿病視網膜病變及白內障。

(3)神經科檢查。用10克單尼龍絲進行觸覺檢查,可以早期發現糖尿病性周圍神經病變。

(4)心電圖、心髒彩超檢查。了解有無冠心病及心功能不全。

(5)下肢血管超聲及造影檢查。了解是否有下肢動脈硬化或狹窄。

認真看懂檢驗單

與糖尿病有關的各項檢查主要用於糖尿病的篩查、診斷及分類,了解患者胰島功能狀況,評價臨床療效以及糖尿病並發症的早期發現。

1.尿糖(U-GLU)

正常情況下,尿液中隻含有微量的葡萄糖,尿糖定性檢查呈陰性。當血糖濃度增高到一定程度(≥8.9~10.0毫摩爾/升)時,腎小管不能將尿液中的葡萄糖全部重吸收,尿糖增高呈陽性,臨床用“+”號表示。正常情況下,尿糖可以反映出血糖的情況。但尿糖還受許多其他因素的影響,有時血糖與尿糖並不完全一致。例如,當患者有腎小動脈硬化等腎髒疾病時,由於腎糖閾增高,患者盡管血糖很高,尿糖卻往往陰性;又如,妊娠期婦女腎糖閾往往減低,盡管血糖不高,尿糖也可呈陽性。因此,尿糖結果僅供參考,而不能作為診斷糖尿病的依據。

2.血糖(GLU)

臨床上所說的血糖是指血液中的葡萄糖。空腹血糖(FPG)是指在隔夜空腹(至少8~10小時未進任何食物,除飲水外),於早餐前采血所測的血糖,它主要反映基礎胰島素的分泌功能,正常值為3.9~6.1毫摩爾/升;餐後2小時的血糖(2hPG)主要反映胰島B細胞的儲備功能,即在食物的刺激下β細胞分泌胰島素的能力。FPG≥7.0毫摩爾/升和(或)2hPG≥11.1毫摩爾/升為糖尿病;FPG在6.1~7.0毫摩爾/升之間為空腹血糖異常(IFG),P2hPG在7.8~11.1毫摩爾/升之間為糖耐量異常(IGT),IFG和IGT是介於正常人和糖尿病之間的過渡階段,是糖尿病的高危人群和後備軍,應引起高度重視並及早防預。

3.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

正常人在一次食人大量葡萄糖後,通過體內的各種調節機製的作用,血糖濃度僅為暫時輕度升高,2小時後恢複到正常水平,這是人體的“耐糖現象”。給受試者測定空腹血糖後,口服75克葡萄糖,分別在0.5小時、1小時、2小時、3小時采血測血糖,並畫出相應的“血糖一時間曲線”,即為“耐糖量試驗”。正常值空腹血糖3.9~6.1毫摩爾/升,口服葡萄糖0.5~1小時達高峰時血糖應>8.89毫摩爾/升,2小時後血糖應>7.8毫摩爾/升,3小時後血糖恢複正常。如果空腹血糖≥7.0毫摩爾/升,即可診斷為糖尿病。有些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可能正常或雖然偏高但還不夠糖尿病空腹血糖診斷標準,但服糖後2小時的血糖≥11.1毫摩爾/升,這部分人如果不做葡萄糖耐量試驗就可能被漏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