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9 什麼是癌症的基因治療
基因治療是生物學治療的內容之一。基因是遺傳的生物學單位。基因決定了生物的外顯特征,例如頭發和眼睛的顏色等。基因由脫氧核糖核酸(DNA)組成。人類大約有40000~50000個基因。基因攜帶了指導細胞產生特殊蛋白質(如酶)的指令。隻有在特定的階段,細胞中的某個基因才會被激活。細胞中某些基因是否被激活決定了某種蛋白質是否被生產,從而決定了細胞的類型及功能。
癌症是一類“多基因病”,目前認為其基本的發病學機理是由於基因表達調控異常、生長因子分泌功能失常、信號傳導異常,從而使細胞發生惡性增殖所致。和所有腫瘤一樣,食管癌也被視作是一種與基因有關的疾病。
基因治療藥物的主要組成成分是有治療作用的基因和載體。基因治療是將有治療作用的基因通過載體直接導入人體細胞,該基因在細胞內表達其蛋白質,最後達到治療的目的。
基因治療是以改變人的遺傳物質為基礎的生物醫學治療。它是將人的正常基因或有治療作用的基因通過一定方式導入人體靶細胞,糾正基因的缺陷或者發揮治療作用,從而達到治療疾病目的的生物醫學高科技技術。因此,從理論上來看,從基因水平調控細胞的基因表達過程是治療癌症較為理想的手段和途徑。目前,對於癌症的基因治療,依據給藥的途徑和方法可分為離體基因治療,原位基因治療和體內基因治療。按作用機理可分為免疫基因治療,藥物敏感性基因治療和癌症抑製基因治療。其中p53基因是抑癌基因研究和應用最多的一個。p53在人類腫瘤中突變率很高,人類50%以上的腫瘤與p53基因的突變有關。p53在體外細胞株和動物模型實驗中均表現出很強的抑製癌細胞生長和誘導癌細胞凋亡的活性。
目前,對食管癌基因治療的研究尚處於理論和試驗階段,各國研究者都在致力於尋找更多有價值的目的基因和更有效的方法,觀察基因治療的安全性和毒性反應,建立食管癌的轉基因動物模型等等,以期使基因治療真正成為食管癌的有效臨床治療方法之一。
3.2.30 治療食管癌的生物製劑有哪些
(1)幹擾素(interferon,IFN)。幹擾素是第一個用於癌症治療的細胞因子,其抗癌的效應是多方麵的。它可以延長細胞周期,影響癌基因表達和腫瘤分化,活化並增強我們機體免疫係統中單核/巨噬細胞的細胞毒作用,影響癌塊血供,降低細胞膜通透性,並可能具有細胞毒作用。但是,許多臨床研究發現,單獨應用幹擾素對實體癌的療效欠佳,有人統計,幹擾素僅對部分食管癌有效。
(2)激活淋巴細胞因子(LAK)、白介素2和腫瘤浸潤淋巴細胞(TIL)。白介素2、激活淋巴細胞因子和腫瘤浸潤淋巴細胞進行癌症的過繼免疫治療已初步取得可喜的臨床效果。白介素FU有協同作用。在人體抗癌免疫反應調節中處於中心地位。高劑量時可在體內誘生淋巴細胞因子細胞,而轉輸LAK細胞過繼免疫治療中,也需合用IL2才能維持其活性並誘生內源性LAK細胞。LAK可以溶解多種細胞,是一種廣譜抗腫瘤淋巴細胞。術後免疫力降低的食管癌患者經轉輸LAK細胞治療,免疫學參數恢複良好,細胞過繼免疫治療是食管癌術後一種有效的輔助治療措施。從實體瘤組織中分離到的TIL在體外經IL2激活後可大量擴增並對腫瘤具有殺傷活性。其抗腫瘤效果優於LAK細胞50~100倍。目前已較係統地應用於臨床。用TIL對食管癌術後胸膜轉移患者進行過繼免疫治療,有較好的臨床效果。
3.2.31 什麼是癌症患者的心理治療
心理治療也可稱為精神治療,是指治療者與癌症患者之間通過表情、態度和行為等交互過程,運用心理學的理論、方法和技術,去改變或影響患者的消極認知情緒,從而消除或減輕導致患者痛苦的各種心理因素和異常行為。
在醫學臨床實踐中,癌症患者的心理治療目前理解為以醫學心理學理論體係為指導,以良好醫患關係為橋梁,應用各種心理學的技術,包括通過醫護人員的語言、表情、行為或通過某些儀器及一定的訓練程序,調動患者體內的代償功能,增強患者的抗病能力,達到改善或消除病理狀態以及由此而產生的各種身心症狀,重新建立機體與環境之間平衡的一種治療方式。影響癌症患者心理的方法是多種多樣的,故心理治療的形式和內容也是很豐富的。近年來,心理治療得到較快的發展,除了某些古老的心理治療方法如催眠、暗示、支持療法之外,還出現了許多新的方法,如根據行為學理論發展起來的各種行為學治療法、生物反饋法等。現代心理治療從形式來看,有個體自助治療和集中治療兩種;從進行的方式上看,既可以單獨使用一種心理治療方法,也可以結合其他物理、藥物等療法,作為綜合治療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從內容和種類上看,它包括支持療法、精神分析法、催眠法、行為矯正法、生物反饋療法,以及音樂、藝術、運動療法等等。
3.2.32 心理治療對癌症患者有什麼幫助
社會心理因素在癌症的發生、發展和轉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接受手術、放療、化療等常規治療後,患者大多存在懼怕複發轉移的心理隱患,有的甚至不久之後就發現複發轉移。如果患者不能克服心理障礙,免疫係統就會加快受損,這對康複是十分不利的。有關醫學調查表明,癌症患者中約有66%的患者患有抑鬱症,10%患有精神衰弱症,8%患有強迫症。80%的患者不是死於治療期,而是死於康複期。癌症患者常常出現抑鬱、焦慮、精神錯亂等心理問題,其中抑鬱症和焦慮症的發病率較高。精神崩潰導致1/4的癌症患者治療後出現複發轉移。因此,社會各界應對癌症患者及家庭這個特殊群體應給予更多的社會心理關懷。有資料表明,凡接受社會心理介入治療的癌症患者,複發率較低,做到了去者善終,留者善別,生死各相安。由此可見,心理治療對癌症患者的益處是不言而喻的。
3.2.33 什麼是抗癌自助心理治療
抗癌自助心理治療就是幫助患者對自己的疾病建立正確理解,鼓勵患者承擔起改變自我的責任,增強其抗癌的信心。除了手術,放療、化療等治療措施外,戰勝癌症還要靠自己,“自助”的意義就在於此。患者必須努力做到以下5點。
1.建立積極的信念
由於曆史的原因,人們總是把癌症視為“不治之症”,因此,人們談癌色變,對患者來說,癌症更是恐怖萬分,這容易使他們產生一些消極的想法。臨床發現,持這種信念的人總認為治療大都沒有多大效果,加上他們情緒低落,食欲減退,營養也不能保證,結果病情每況愈下。相反,有些患者在醫生的引導和家庭的配合下,改變了自己對癌症的消極信念。他們認為,癌症不等於死亡,自身的抵抗力是抗癌的有生力量,各種治療手段對解除自己的癌患有很大幫助。有了這樣的信念,他們堅定了戰勝癌症的信心,發揚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積極投身到抗癌鬥爭中去,很好地配合治療,結果他們的病情一天天好轉,甚至完全康複。
2.建立良性循環
日常生活中,我們往往有這樣的體驗,我們盼望某種事情能發生,便采取某些積極的行動促使其實現,結果心想事成。前麵所說具有積極信念並盼望自己康複的患者,往往心情坦然,能夠積極地配合手術治療,結果病情日漸好轉。病情的好轉反過來證明當初的信念及盼望是正確的,進而產生良好的心情,更加堅定了必勝的信心。這就形成了良性循環,即良好的願望→良好的效果→良好的心情→積極的行動→更好的效果。
3.樹立要活下去的決心
求生是人的天性,是生命受到威脅時的一種本能反應。有時,求生意誌能夠成為影響生存的關鍵因素,甚至可以決定生命的長短。
4.樹立必勝的信心
所謂信心就是相信自己的願望或預料一定能夠實現的心理。在這種心理作用下,一個人可以振作精神,調動自身應有的潛能,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為實現自己的願望而努力奮鬥,最終達到預期的結果。
3.2.34 什麼是集體心理治療,對癌症患者康複有哪些好處
各種心理治療方法,都可以針對具有共同問題的特殊人群同時進行,這就是集體心理治療。它包括:
集體訓練,如集體的鬆弛訓練或自我催眠術的訓練等;
集體教育,主要是通過講課的方式進行,目的是增加患者的癌症防治知識,用知識武裝他們的思想,從而穩定情緒(實際上很多心理壓力是由於無知造成的);
成立各種問題小組(目前國外十分流行),如交朋友小組,自我幫助小組等等。我國也有很多成功的例子,如全國各地的抗癌樂園、抗癌俱樂部等等。每天都有上百名“老癌”患者在那兒練功、交談、唱歌、跳舞。抗癌樂園的宗旨是:癌症病友們自己掌握自己的命運,變消極被動地接受治療為積極主動地參與治療,為探索康複之路而團結、友愛、學習、交流、奮進!有些抗癌組織還有定期開展各項活動,如邀請專家講座、切磋抗癌經驗、專題研討谘詢、交流抗癌經驗、介紹抗癌信息、評選抗癌明星、組織慶祝聯歡等等。
美國斯坦福大學和加利福尼亞大學共同在伯克利進行了一項研究,其結果表明,通過集體心理治療而得到感情方麵和社會支持的癌症患者繼續生存的時間,要比接受單獨治療的患者長2倍。在集體治療中,患者有機會表達自己的感受,這有利於消除孤獨感。醫學心理學家們認為,這些做法可以增強患者的信心,提高其生存質量,使他們能更專注於治療,可能對免疫係統產生正麵影響。
3.2.35 什麼是癌症多學科協同(綜合)治療
所謂的“癌症多學科協同治療”並非是不同方法的簡單相加,關於這一概念有人認為是“根據患者的身心狀況,腫瘤的具體部位、病理類型、侵犯範圍(病期)和發展趨向,結合分子生物學的改變,有計劃地、合理地應用現有的多學科各種有效手段,以最適當的經濟費用,取得最好的治療效果,同時最大限度地改善患者的生存質量”。這一概念強調了兩個方麵:一是強調應該有計劃、合理地采用不同學科所有有效的治療方法;二是強調了成本效益的社會醫學觀點,而且目的明確,不是單求延長生存期,而是達到治療效果與生存質量並重的原則。
多學科協同(綜合)治療模式有以下3種。
(1)手術+術後化療、放療、生物學治療、中醫中藥治療,心理治療。
(2)化療和/或放療+手術+化療、放療、生物學治療、中醫中藥治療、心理治療(也稱新輔助治療模式)。
(3)放療+化療+生物學治療+中醫中藥治療。
綜合治療是現階段治療腫瘤較好的方案,是目前絕大多數腫瘤治療的基本原則,但腫瘤的綜合治療是一個係統工程,需要各科的密切協作和配合才能搞好。
3.2.36 癌症為什麼要采用多學科協同治療
目前各種癌症的治療,已從過去的外科手術治療、放射治療、化學藥物治療等3大支柱治療方法,發展為涉及到多學科的龐大治療體係。從全身治療來說,有免疫治療、內分泌治療、中醫中藥治療等;從局部治療來說有激光治療、電熱治療、介入放射治療、電化學治療等。這些治療方法,對不同部位、不同臨床分期分類及不同組織類型的腫瘤患者,都可以顯示出各自所特有的作用,為許多癌症,尤其是晚期患者的治療開辟了新的治療途徑,對提高惡性腫瘤治療效果有重要意義。
臨床醫學的發展,使臨床專科的劃分越來越向精細發展,分割越來越細。這種專科劃分的特點,雖然易於把各專科範圍內疑難問題搞深搞透,但是另一方麵,由於專科醫生長時間工作的重點和研究的注意力局限在專科,在思維方法上,比較容易出現重視專科局部而忽視整體的現象。在對待各種治療方法效果評價上,也往往容易滿足與自己所熟悉的經驗和自己常用的方法,而對其他方法不同程度地產生排斥心理。如外科醫生比較相信手術切除,腫瘤內科醫生則相信化療藥物的作用,放射科醫生則認為放射治療效果好,實際上這些狹隘的認識都不利於對惡性腫瘤的綜合治療。而把各學科的治療方法結合起來,則可以有效綜合各方法優點,避免療法單一所帶來的問題。
3.2.37 多學科協同治療有哪些原則
1.局部與全身結合的原則
大量的有關癌症發病機製與細胞動力學的實驗證明,癌症是全身性疾病在局部的表現。癌症的發生和發展也是全身性多種綜合因素較量的結果。因此,即使對一些早期的多灶性腫瘤,在治療局部病灶同時,也應當注意整個機體對腫瘤防禦和抵抗能力的改善。但在整個治療過程中,局部治療仍然十分重要,因為局部正是腫瘤細胞最集中的部位,是全身癌細胞轉移擴散的來源,控製或切除了局部腫瘤,對轉移擴散和複發具有十分重要的抑製作用。總之,在對癌症的治療方案中,應該注意局部病灶與全身狀況結合的原則。
2.分期治療的原則
臨床分期是根據患者的病史、腫瘤體積的大小、範圍和輔助檢查,結合實驗室檢查等綜合分析之後,對患者的腫瘤所處的發展階段的診斷,並以此來指導治療方案的選擇和預後的評估。無論是臨床分期,還是TNM分類法的製訂,都是惡性腫瘤臨床治療時值得參考遵循的原則。因為按照分期選擇的治療方法,更加符合腫瘤的生物學特性,更能避免腫瘤治療的盲目性和主觀隨意性,更有利於對惡性腫瘤治療效果的評價。
在臨床上,按照國際TNM分期,屬於早期的原位癌和實體癌,多主張局部徹底切除。在全身免疫功能較好的情況下,完全可以達到治愈的目的。對於中期和晚期的實體癌患者,盡可能首選手術切除,然後再根據病理分型采取放射治療、化學治療等綜合治療措施。無論選擇了什麼樣的手術方式,在術後也不能算是萬事大吉或因手術而失去警惕,仍應進行嚴密的長期隨訪,一旦發現可疑轉移灶或癌細胞有複發的萌芽,應果斷地采取補救措施,如再次手術或放療、化療,決不能抱有僥幸想法。
3.多學科協同治療的原則
目前,癌症的治療已從過去的外科手術治療、放射治療、化學藥物治療等3大支柱治療方法,發展成為涉及到多學科的龐大的治療體係。由於癌症的複雜性,要求醫生應具備廣泛的多學科知識。目前,治療癌症的方法雖然較多,但大多治療方法卻存在著這樣那樣的不足。因此,要提高腫瘤治療的效果,就應考慮以多學科協同治療的原則組建一個由多學科醫生參加的治療研究整體隊伍,其中有病理醫生、內科醫生、外科醫生、放射科醫生,最好還要有心理醫生和免疫、內分泌醫生參與。隻有這樣才能更確切地搞清楚腫瘤的特點,對治療效果及預後做出真實估價,製訂科學、合理的治療方案和措施。
多學科協同治療,並不是不問其病理類型,不管臨床分期分類,一律采用這種機械的累加療法,更不是不分主次、多多益善,而要根據患者的全身情況,針對腫瘤的病理類型特點和臨床分期、分類,有針對性地選擇一種或兩種治療方法。這裏所講的多學科、多手段綜合協同治療,是指癌症治療的總體或治療時的指導思想。在患者的具體治療階段,應根據實際情況有機地、科學地結合。一方麵要克服專科醫生隻注重局部,過分相信本專科治療經驗,而忽視全身及其他專科治療經驗的傾向,避免盲目誇大某種手術、某一藥物、某一儀器的作用;另一方麵也要杜絕不視具體情況的多學科、多種治療手段亂用、濫用的現象。
4.整體治療的原則
在治療癌症的過程中,要想使癌症患者獲得良好療效,在局部治療的同時就要遵循從總體上治療的原則。要求一個治療癌症的醫生,從最初接觸患者開始,就應當樹立對患者進行心理調控的觀念。醫師應當從儀表、言語、醫療行為等多方麵使患者對其產生可親、可靠、可敬、可信賴的安全信任感,在應用各種治療方法和治療方案的過程中,都始終不忘對患者施以心理治療。因有效應用心理療法,能調控患者的情緒,使其增強戰勝病痛的信心和勇氣,接受並積極愉快地配合治療。患者開朗樂觀的心境,能夠樹立戰勝疾病的信心。相反,不良的情緒則有誘發或促使腫瘤迅速惡化發展的後果。
5.個體化治療的原則
目前,有許多治療方法都可以用於癌症的治療,但是,無論哪一種治療方法都無法包治所有的癌症。一種有效的治療方法,不可能適用於所有的癌症患者。受到腫瘤臨床分期、分類的限製也許部分患者已無法選擇手術切除,或者由於病變的部位和性質不宜切除;又如化學藥物治療雖可以控製許多腫瘤,但是強化化療就不太適用於老年患者,因為老年人惡性腫瘤多數惡性程度都較低,並且多伴有全身多係統包括骨髓係統的退行性變,在整個機體功能低下的情況下,盲目強化化療不但不能有效地治療腫瘤,反而會加速患者的死亡。因此,在考慮治療方案時最重要的就是從全身著眼。就是同一種癌症也需要根據不同發展階段和分期選擇不同的治療方法。總之一句話,個體化原則就是區別對待不同患者,因人、因病而異,而不是將一項經驗用於所有不同類型的腫瘤患者。
6.生物免疫學原則
在治療腫瘤時,無論手術治療、放射治療或化學治療,對機體的免疫功能均是一次不可忽視的打擊。所以,無論是在選擇治療方案時,或者設計外科手術切除的範圍時,都要注意到保護機體的免疫功能。臨近癌塊的淋巴結免疫功能是低下的,而遠離腫瘤的淋巴結免疫功能是正常的,對後一種免疫功能正常的淋巴結,如果也給予切除,顯然就不利於機體免疫功能的保護。所以有人主張將腫瘤周圍的淋巴結依據距腫瘤的遠近分為一、二、三站,位於第3站的遠離腫瘤的淋巴結,如已確認未發生轉移浸潤,則應當給予保留。
7.中西醫結合治療的原則
中醫認為,一切癌症的發生,都是人體陰陽失調的表現。在治療原則有以下3點主張:
雙向調節,並且將雙向調節貫穿於理、法、方、藥之中;
整體調節,即采用各種調控方法,力爭把整體功能調節控製到和諧的程度,提出“以和為貴,以通為順,以穩為健”的基本治療法則;中醫治療疾病十分重視精神治療,通過自我調節,使情誌得以調整,強調三分用藥、七分調養,相當於西醫學的心理治療,這一點在惡性腫瘤的治療過程中顯得尤為重要;
功能調節,首先以恢複和增強體內自身組織的作用為目的,調動機體內部抗病能力。這些原則和基本方法在腫瘤患者的恢複過程中,確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並且是西醫學癌症治療方法中所不具備的。在癌症的治療過程中無論是放射治療、化學治療還是手術,本身對機體也是一種打擊,而減少放療、化療及手術對機體的有害作用,提高機體對腫瘤的防禦能力,最理想的方法就是在應用上述治療方法的同時輔以中醫藥治療。對鞏固和加強腫瘤的治療效果,延長患者的生命,在臨床上已經有成功的報道。因此,在對惡性腫瘤患者選擇治療方案時,也應當把中西醫結合治療作為協同治療的原則之一。
3.2.38 癌症治療效果評價標準
1.原發癌療效評定標準
(1)完全緩解(CR)。各種可測定或可評價病灶的客觀證據以及與腫瘤有關的生化改變完全消失,至少持續4周,期間無新病灶出現。如食管癌完全緩解標準為食管黏膜光滑,沒有梗阻或狹窄,至少持續4周。
(2)部分緩解(PR)。與治療前相比,所有可測病灶的垂直直徑乘積的總和減少超過50%,至少持續4周,在此期間無新病灶出現或原病灶無增大。
(3)病情穩定(SD)。所有可測病灶兩垂直直徑乘積的總和減少50%以下周8續持現出灶病新下,無以25%加增或較治療前積乘的徑直直垂個2灶病測可何任。
(4)PD發複或展進情病增加25%以上,以及出現新的腫瘤病灶。
(5)總緩解率。(CR+PR)好轉及穩定病例不得計入。
2.骨轉移療效評定標準
(1)完全緩解(CR)。經X線及掃描等檢查,原有病變至少完全消失4周。
(2)部分緩解(PR)。溶骨性病灶部分縮小、鈣化或成骨病變密度減低,至少4周。
(3)骨病變無明顯變化(NC)。由於骨病變往往變化緩慢,判定NC至少應在開始治療的第8周以後。
(4)病情進展或複發(PD)。原有病灶擴大及(或)新病灶出現。
在這裏需要特別強調的是,癌症治療效果的判斷是有嚴格的客觀評定標準的,暫時的主觀症狀好轉不能作為效果評判依據。我們在醫療活動中經常碰到個別患者輕信江湖遊醫的蠱惑,采用所謂的秘方治療,主觀感覺不錯,但通過檢查病灶不但沒有緩解,反而惡化。這往往會貽誤了患者的最佳治療時機。
3.2.39 食管癌治療的誤區
1.找遊醫和非腫瘤專科醫師診治
癌症治療講究合理、正規、係統的多學科綜合治療,尤其是首次治療對預後常常起著決定性的作用。一次不規範的手術或一次設計不合理的放、化療方案,就有可能導致癌細胞殘留,或讓癌細胞產生拮抗和耐藥性,給下一次治療帶來很大的困難,甚至最終導致整個治療的失敗。許多小型醫院不具備開展癌症綜合治療的條件和設備,由於經濟利益的驅使也收治癌症患者;一些沒有受過專門訓練的非腫瘤專科醫務人員也成了癌症診治的“專家”。他們基礎理論知識和臨床經驗不足,很難達到好的治療水平。以優惠的價格宣傳,吸引那些經濟上有困難的患者上鉤,到頭來患者是人財兩空。所以,患者和家屬切不可輕信一些所謂治癌專家的虛假宣傳。
2.病急亂投醫,輕信“偏方”或“祖傳秘方”
一些所謂的治療癌症的“專業戶”、“祖傳世家”,他們不僅未接受過正規的醫學教育,甚至一點醫學知識都沒有,不少患者上當受騙,浪費了錢財,喪失了最佳治療時機。
3.過分誇大某種治療手段或某些中成藥的治療效果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可以看到街頭小報大肆宣傳某種治療腫瘤的手段或某些中成藥的治療效果,誘惑癌症患者盲目相信某一種中成藥能包治百病。而他們鼓吹的藥物中不乏一些“健”字批號、根本無治療功效的中成保健藥物和連“健”字批號都沒有,僅有內部製劑批號自產自銷的藥物。如此治療隻會越治越糟。
4.認為癌瘤切除了就萬事大吉了
癌症患者經過規範的手術和放、化療之後,體內可能還會殘留一定數量的癌細胞,當免疫力正常時,這些殘留的癌細胞會被免疫細胞所吞噬。但當患者機體免疫能力下降時,殘餘的腫瘤細胞便會加速生長、分裂和轉移。在這一特殊時期裏,如果不采用有效的抑製腫瘤的方式,將會直接導致腫瘤的轉移和複發。據統計資料表明,在患者手術或放、化療之後的一年內,是癌轉移和複發的高危時期。所以,千萬不要認為癌瘤一旦切除了就萬事大吉了。
5.醫生和家屬隱瞞病情
醫生不告訴患者真實病情曾被認為是對患者的保護性措施,但這樣做的後果是患者不知道自己的病情,就不會積極配合治療,特別是會貽誤最佳手術時機,使其很難取得最佳效果。而一些患者家屬因擔心患者知道病情後心理受到打擊,不敢讓患者去腫瘤專科治療,手術後也不願讓患者進行術後的放、化療治療。待到複發轉移後再行治療,已回天乏術,後悔晚矣。
6.以為一個方案能治療所有的腫瘤
某某醫生治愈了一個患者,於是許多患者便趨之若鶩,以為自己的病也能被這位醫生治好。其實癌症是複雜的,治好一個患者不等於能治好全部患者,不同癌症使用的放、化療方案一般亦不相同。癌症的治療還強調個體化原則,即同一種癌症須依據個體而選用不同的治療方案。現代醫學認為,癌症治療應該采用多學科綜合治療,即根據具體病情采用手術、放療、化療、中醫免疫治療等綜合手段。
7.以為放、化療不良反應太大,不可取
很多患者及家屬不了解癌症具有轉移性和侵襲性的特點,認為手術切除就算治好了,還有不少患者及家屬聽說放、化療有嚴重的不良反應,手術後不願接受放化療。雖然放、化療在殺死癌細胞的同時也會損害正常細胞,從而造成白細胞降低、惡心嘔吐、脫發等副作用,但對於手術後體內仍然存在的亞臨床轉移灶(很微小的癌細胞,目前的臨床診斷技術難以發現)來說,隻有用化療才能殺滅它。而放、化療的各種不良反應,目前已有很多藥物可以預防和緩解。
8.盲目迷信專家
患者不了解專家的技術是有側重的。國內有許多優秀的腫瘤學專家,他們在腫瘤治療中的某些領域造詣頗深,比如有專門從事惡性腫瘤手術治療的腫瘤外科專家,從事惡性腫瘤的化療、內分泌治療、生物治療、營養支持治療和姑息治療的腫瘤內科專家和腫瘤放療專家等。因此我們不能盲目追隨某一位專家,而應根據疾病及治療方法的不同,選擇相應的專家才對。
9.癌症患者不可能回歸社會
雖然癌症會複發,人們也因此怕複發,但癌症並不是終身性疾病,是可以康複的。癌症患者5年不複發就等同於痊愈。這是因為如果亞臨床轉移灶沒有被消滅幹淨,經過5年的增殖,應該已經到了可以確診的程度。如果5年後沒有再發現癌細胞,就可以認為患者已經痊愈了,他們便可以像正常人一樣自由自在地生活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