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二線藥物
二線藥物包括改變病情藥(DMARDs)和細胞毒藥物,前者包括抗瘧藥、金製劑、青黴胺、柳氮磺胺吡啶和雷公藤等,後者有甲氨喋呤(MTX)、環磷酰胺、環孢素和硫唑嘌呤等。這類藥物又被稱為慢作用抗風濕藥(SAARDs),因為這類藥物從開始使用到出現臨床療效所需的時間較為緩慢。這類藥物的治病機理在於通過影響患者的異常免疫功能來改變類風濕關節炎病情的進展。但這類藥物的毒副作用非常大,需謹慎用藥。
3三線藥物
三線藥物通常默認為糖皮質激素,糖皮質激素具有很強的抗炎作用和免疫抑製作用。但長期服用該藥,患者會產生很多副作用,如形成藥物依賴性,即當藥物用量驟減或停用時,病情會隨即加重,因此使用糖皮質激素須持慎重態度,不能濫用。
4免疫治療藥物
近年來風濕病學家相繼提出多種聯合治療方案,大多涉及病症緩解性抗風濕藥(DMARDs)的聯合應用,期望通過聯合用藥來更好地控製類風濕關節炎的病情。有研究表明,目前國際上治療風濕疾病的方案中,有93%使用聯合治療。從理論上說,具有協同性的2種或2種以上的藥物聯合使用,能夠促進療效,但在實際臨床應用中,結果尚不盡如人意,故聯合治療的優越性有待進一步研究。另外,在聯合治療中,所選用的藥物也很重要,如果操作不當,甚至可能會出現增加藥物副作用而不能改變病情的情況。目前醫學界通用的做法是將一線與二線藥或二線與三線藥聯用,因二線藥是慢作用抗風濕藥,在尚未起效時,一線或三線藥已能迅速抑製炎症、減輕症狀。
長期服藥,定期複查
風濕病是一種慢性病,需要長期治療,比如堅持吃藥。有的患者在自覺關節疼痛症狀減輕或者停止之後,就自己把藥停了,實際上這是非常危險的。因為不堅持吃藥,而是隨意吃或等有疼痛症狀了再吃,很容易造成病情的反複,在反複的過程中,重要器官也會不知不覺地受到損害。所以,當疼痛及其他症狀緩解後,可以酌情減小藥量,但不能時斷時續,必須堅持長期服藥,這樣才能預防各種並發症的發生。一項調查顯示,堅持用藥的人,有30%身體狀況會一直保持良好的水平。
目前,風濕免疫病大部分尚不能根治,需要長期甚至終身服藥。症狀減輕僅意味著病情得到控製,並未完全治愈。體內的病變可能並沒有真正停止,停藥後或受到外界刺激仍會複發。隻有較長時間應用控製病情的藥物(慢作用藥物),才能減緩或阻止上述過程的進展。而且,一般來說,服藥一段時間後,免疫功能才會逐漸恢複,在服藥的最初幾周內,由於藥物的副作用,有時反而會感到症狀加重。所以,應當到醫院複查。另外,病情的嚴重程度、吃藥時間、吃藥方法、藥物的組合是否恰當等,都會使治療效果受到影響。隻有堅持長期治療才能取得好的效果,當自我感覺不好時,更要及時找主治醫生谘詢。
除了堅持長期服藥外,定期複查也很重要,尤其是對關節變化的觀察。定期監測病況,對於調整藥量和選擇合適的藥物等有關鍵的作用。也隻有定期找主治醫生進行複查,才能監測治療的效果,及時發現和處理抗病毒藥物的副作用。如痛風病患者會服用苯溴馬隆(Benzbromarone),該藥物可出現粒細胞減少的不良反應,故應定期查血象。
定期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醫生的詳細查體、稱量體重、藥物副作用的檢測等。複查的時間一般為:
服藥開始後的第一年內,至少應該複查六次,分別在服藥後半個月、1個月、2個月、3個月、6個月、12個月;之後每半年複查一次。當然,這也視情況而定,患者應根據醫生的指導,按時定期進行複查。
病情控製後慢慢減藥
俗語說,是藥三分毒。藥物在治療某種疾病時,必然會損傷其他組織器官。尤其是對風濕病這類慢性疾病而言,患者長期用藥,會對其體內不同的組織器官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傷。具體來說,風濕病患者應當在病情得到控製後,酌情減少藥物的用量。
1過多和長時期使用藥物,容易產生藥物依賴性
治療風濕病的藥物裏,有些經過長期使用後,可能會導致患者具有持續地或周期地渴望體驗該藥物的心理效應,表現為離不開這種藥物,不吃就難受,並感周身各種不適,隻有服用這種藥才自感舒服。
2避免藥物的副作用
所謂藥毒同源,說的是藥物能治病也可致病,即便是被認為安全的中藥,也同樣具有不同程度的副作用,如附子、蟾酥、川烏等會使心動過緩,血壓下降,甚至引起心源性休克;黃藥子、野百合等中藥會造成肝功能損害;丁香、益母草、苦參等可致腎髒損害。有些不良反應甚至自身都無法覺察。
3藥物耐受性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