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用美文談學術(3 / 3)

本書中還有個別提法頗值得推敲。在《芝加哥的中國風》中,作者提到1933年6月18日胡適在上海啟程赴美時,恰逢他的老同學楊杏佛因擔任中國民權保障同盟的總幹事而遭國民黨特務暗殺。作者認為“驚悚之中的胡適仍難抑沉鬱的悲傷”,我認為這是作者的一種推理或誤判。在我看來,胡適在楊杏佛遇刺之後的心態是很不厚道的。中國習俗以“死者為大”。人剛辭世,一般人都不會給以惡評,更何況胡適與楊杏佛既有師生之緣,又有同學之誼,更是胡適進行“文學革命”的同誌。胡適在當天日記裏寫的是:“我常說杏佛吃虧在他的麻子上,養成了一種‘麻子心理’,多疑而好炫,睚眥必報,以摧殘別人為快意,以出風頭為作事,必至於無一個朋友而終不自覺悟。我早料他必至於遭禍,但不料他死的如此之早而慘。”眾所周知,魯迅在參加楊杏佛入殮式後所寫的悼詩是:“豈有豪情似舊時,花開花落兩由之;何期淚灑江南雨,又為斯民哭健兒。”兩相對照,說胡適以上所雲完全是“混賬話”也不過分,哪裏有什麼“沉鬱的悲傷”?

《北大紅樓》一章,引用了胡適的一首白話詩《三年不見伊》。作者根據傳統說法,認為這是胡適紀念北大之作。這可能是因為據胡適手跡,這首詩曾以《紀念北大》、《十八年一月重到北大》作為詩題。但這兩個詩題原是胡適自己散布的煙幕,以轉移讀者的視線,因為難以自圓其說,被胡適自己塗掉了。其實這首詩的抒情對象是一位為胡適發瘋致死的女人朱毅農。我已撰專文考證,作為一家之言。

在《“東廠”訣別》一文中,作者提到1948年3月蔣介石曾在“行憲國大”上推薦胡適為總統候選人一事,並說胡適同意提名之後“蔣介石非常欣慰”。其實蔣介石做出這一姿態完全是屈於美國力圖在國民黨內扶植親美派的壓力,而且當年的“憲法”規定“總統”行使權力必須受到立法院的約束,綁住了蔣介石的手腳。幾天之後蔣介石即改變了態度,取消了原議,製定了在“勘亂時期”總統權限不受憲法限製的“臨時條款”。可見蔣介石的“欣慰”完全是一種偽裝,並不是發自內心。胡適當時的動搖,也給自己追求清廉超脫的一生留下了最大的政治汙點。

本書在文章的選定編排上也有小疵。書中的《“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一文,雖是一篇很有見地的學術論文,但宜作為附錄處置。因為無論從內容到文風,都與“走讀”寫法不符,與上下文的風格不相一致。書中可能還有些筆誤或手民之誤,如《紐約,胡適張愛玲相逢1955》一章寫道:“(張愛玲)把胡適的《歇浦潮》、《人心大變》、《海外繽紛錄》一本本地拖出去看。”《歇浦潮》的作者是鴛鴦蝴蝶派作家朱瘦菊。《人心大變》是網蛛生寫的中篇小說,《海外濱紛錄》是陳辟邪寫的中篇小說,都與胡適毫無幹係。我想,作者可能是想說張愛玲翻閱胡適的藏書,從中找出了這三部小說吧?

本文開頭說過,《走讀胡適》是一部用美文談學術的著作。在中國現代,最早把“美文”這一概念引入中國的是周作人。1921年5月,他在《晨報》第七版發表了一篇五百字的短文,題目就叫《美文》。文章說,外國的論文大致可分為兩類:“一批評的,是學術性的。二記述的,是藝術性的,又稱作美文。”美文似乎在英語世界最發達,代表作家有英國的愛迭生(Joseph Addison)、蘭姆(Charles Lamb)、歐文(Wilfred Owen)、美國的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周作人認為,“讀好的論文,如讀散文詩,因為他實在是詩與散文中間的橋”,“中國古文裏序記與說等,也可以說是美文的一類”。可見,周作人是在提倡把詩和散文的元素融入學術論文,形式一種“學術美文”,從而打破論文與散文涇渭分明的界線。周作人選編的《中國新文學大係·散文一集》,就收入了郭沫若的《神話的世界》,鬱達夫的《文藝賞鑒上之偏愛價值》,俞平伯的《與紹原論袚》,劉半農的《國語問題中一個大爭點》,等等。顯然,在他的眼中,這些文章既有學術性又有文學性,符合他提倡的“學術美文”的要求。遺憾的是,中國現代學術美文的傳統呈現出衰微的趨勢。我們在欣喜地讀到《走讀胡適》之餘,希望有更多的像薑異新這樣的學者將它承傳下來,並且發揚光大,這將是學術界的一大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