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狸貓換太子之三(3 / 3)

被刪除的破案情節

在原來的小說裏,主要是講包公智破這個大案的故事。

《龍圖公案》第六十三回“桑林鎮”裏,在包公找到了仁宗生母後,仁宗要包公拷問郭槐,可是郭槐“苦不肯招”。包公先是叫手下的董超、薛霸假扮劉太後的使者去看望郭槐,誘騙郭槐:“劉娘娘傳旨著你不要招認,事得脫後,自有重報。”郭槐不知是計,還大包大攬地許願:“你二牌軍善施方便,待回宮見劉娘娘說你二人之功,亦有重用。”董超、薛霸立刻翻臉,使用重刑拷打,郭槐隻得招供。

可是當宋仁宗親自審問郭槐時,郭槐再次翻供:“臣受苦難禁,隻得胡亂招承,豈有此事。”宋仁宗無法處斷案件。於是包公將郭槐押到張家園吊打審問,郭槐被打得昏死過去,到了半夜三更,“忽然天昏地黑,星月無光,一陣狂風過處”,郭槐醒過來,“見兩邊排下鬼兵,上麵坐的是閻羅天子”。隻聽閻王在問判官,郭槐的陽壽到期了沒有?判官回答:“郭大使尚有六年旺氣。”郭槐一聽,趕緊向閻王求情。閻王說道:“你將劉娘娘當初事情說得明白,我便饒你罪過。”郭槐這才將當年如何陷害李妃的事情一一講出來。“左右錄寫得明白”,這時那閻王一甩手,喝道:“奸賊!今日還賴得過麼?朕是真天子,非閻王也,判官乃包卿也。”郭槐嚇得啞口無言,低著頭隻請快死而已。

《三俠五義》第十九回“巧取供單郭槐受戮 明頒詔旨李後還宮”基本沿用了這個套路,隻是稍微複雜一點。包公先是用重刑將郭槐反複拷打,又派人以劉太後名義到牢房裏慰問郭槐,將郭槐灌醉。又要一個妓女化妝成寇珠的鬼魂去向郭槐索命,拉拉扯扯帶到布置成陰曹地府的審訊室,包公自己裝扮閻王,王朝、馬漢等化妝成牛頭馬麵、眾多小鬼。假扮閻王的包公喝令:“郭槐,你與劉後所作之事,冊籍業已注明,理應墮入輪回;奈你陽壽未終,必當回生陽世。惟有寇珠冤魂,地府不便收此遊蕩女鬼。你須將當初之事訴說明白,她便從此超生。事已如此,不可隱瞞了。”郭槐信以為真,連忙朝上叩頭,便將當初劉後圖謀正宮,用剝皮狸貓抵換太子,陷害了李妃的情由,述說一遍。“忽見燈光明亮,上麵坐著的正是包公,兩旁衙役羅列,真不亞如森羅殿一般”。郭槐後悔莫及,口供已經記錄在案,包公就此破了這個奇案。

可是在戲曲裏根本就找不到這個精彩的情節。顯然戲曲的創作者意圖表現的主題並不在於破案故事,而是將這個劇目作為披著驚險情節外衣的倫理劇,宣教家長權威重於一切。

孝重於忠的時代背景

在《打龍袍》這個劇目裏,突出的是李後一旦恢複了身份那種對兒子(皇帝)作威作福的情節,尤其是用太後要包公打皇帝——被包公折換為打龍袍的情節來突出一個重點:那就是母親的權威至高無上,在父親去世的情況下,哪怕是皇帝,仍然要對母親俯首帖耳地服從。

這實際上具有鮮明的時代特色:一方麵是清末慈禧太後長期當權給社會帶來的影響;另一方麵,到了民國時代,皇帝已經消失了,但家長權力猶在。曆代法律都明文規定“稱家長者,父母同”。父親在的時候,相對於子女以及其他家庭成員(親屬以及奴仆),母親和父親並列為家長;父親去世後,母親單獨掌握家長的權力,對於子女有管教控製之權。民間很自然地將普通家庭的這一傳統製度投射到皇帝家庭上去,很自然地認為太後自然對皇帝想打就打想罵就罵,皇帝隻能俯首帖耳地聽從太後的一切指令。雖然這樣不符合古代的法律,不過恰恰可以吸引廣大觀眾、尤其是女性觀眾的眼球。

作者係複旦大學教授、博導、央視法律講堂主講人

責任編輯:王封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