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國式養老:靠市長?靠市場?(2 / 3)

“其實社會力量不用動員,他們已經在很積極地參與了。”唐鈞告訴記者,但問題在於,現在投資養老業的相當一部分人都是房地產商人,把養老當做房地產來做。

今年8月1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提出,要深化改革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政策措施,激發市場活力,使企業逐步成為養老服務的主角。這種背景下,更激發了房地產企業大舉進軍養老產業的決心。

粗略統計,目前包括萬科、保利、招商、遠洋在內的30多家房企,已經在全國範圍內大力開發養老地產。

現實中,養老地產往往被開發商異化成以養老之名隻開發房地產的“拿地模式”。從結果來看,這些“超大型”養老地產,由於地處偏遠、配套服務與養老項目脫節、難以滿足老年人需求,往往陷入“空置”的窘境。

“現在中國投資養老事業的人很多,但是很少有人把服務、照料作為核心來做,而是房地產的‘換湯不換藥’。”唐鈞指出,從這一點已經可以看出政策的弊病所在,“社會力量參與已經無所謂是亮點了,現在要解決的問題是,怎麼把養老產業真正做成服務的產業。”

“非盈利養老”難獲支持

“寸草春暉”占地2500多平方米,位於北京的北三環內,由經營不善的賓館改造而成。

在寸土寸金的北京城內,為提高使用效率,王小龍盡可能壓縮一切不必要的軟硬件成本,“我沒有自己單獨的辦公室,和財務擠在一起。因為作為民營機構來說,所有的投入都是自己的每一個銅板,既沒有國家的硬件投入,也沒有國家提供的人員編製和補貼。”

王小龍麵臨的“捉襟見肘”在民辦養老院中極為普遍,特別是人員和房租費用沉重。“像我們這樣的民營社區養老院,全住滿情況下,收回成本需要6年到7年,這還不包括護理帶來的賠償風險。我們用租寫字樓的價格在城裏租地做養老院,壓力可想而知。”王小龍說,為此很多民營養老院選擇遠郊區,但是又很難滿足老百姓就近養老的需求,造成城裏養老院一床難求,城外卻空空蕩蕩。

此前,不少地方政府也意識到這一點,試圖通過政策對民辦養老機構進行資助和補貼。2009年,北京市民政局與財政局聯合出台了《關於社會力量興辦社會福利機構運營資助辦法》。

今年3月,北京市民政局局長李萬鈞表示,北京市將在原有補貼辦法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標準,民辦養老機構運營階段的補貼標準將由原來的收住一位老人每月200元至300元提高到300元至500元。

許多民辦養老院隻能拿到“床位補貼”,卻享受不到“建設補貼”,因為獲此資助的前提是“土地必須自有”。

事實上,除地產公司所辦的養老院能夠滿足“土地自有”的條件之外,其他民辦養老院基本無法滿足這一條件,因為土地是租來的。

“這項規定可能是想確保這個機構長期做養老服務,以免拿到補貼但後期不再做養老。”高雲霞說,但這一點確實不利於優惠政策的落實,“很多中小型養老機構都是租用的土地。”

“像我們這樣完全靠租房做養老的,在經濟實力上很有限,但我們解決的問題是實實在在的。”王小龍說。“寸草春暉”目前注冊的性質是“民辦非盈利”,但和公立機構相比,扶持政策既不公平也不靈活,很難有發展的活力。

對於國務院此次出台的《意見》,不少業內人士認為,《意見》在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養老服務市場的土地、稅收、補貼等關鍵要素上都實現了突破。

例如,《意見》中提出,民間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與政府舉辦的養老機構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要免征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要減半征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意見》中雖然提到民辦非盈利機構能享受的一些扶持政策,但這一節非常突兀,前後都沒有提到如何倡導‘非盈利’。”唐鈞告訴記者,這份《意見》的基本思路,還是一個市場化的思路,但是中國70%的老人都是低收入,市場化養老對大多數老年人來說是不可及的。“政府要發展的,不是市場化的養老。政府最主要的應該做非盈利的養老,這樣對大多數老人來說才是有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