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改市:中國新型城鎮化方案試水
時政
作者:王辛夷 黃俊溢
千呼萬喚的《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終於麵世。
2015年2月4日,國家發改委在其官網上掛出這一《方案》,江蘇、安徽兩省以及寧波等62個城市(鎮)最終脫穎而出,成為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
其中浙江省蒼南縣龍港鎮、吉林省安圖縣二道白河鎮兩個建製鎮此前已經確定為“鎮改市”試點,龍港鎮提出的方案明確將加快推進“大部門”製。
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杜誌雄表示,“大部門”製的方式一方麵擴充了鎮的功能,解決了“小馬拉大車”的問題;另一方麵,沒有簡單複製目前的城市行政體係,盡力避免“麻雀雖小,五髒俱全”。
事實上,試點工作在2014年底已經開始。《方案》提出,到2017年各試點任務取得階段性成果,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2018到2020年,逐步在全國範圍內推廣試點地區的成功經驗。
169地角逐試點,62城脫穎而出
對於新型城鎮化的“新”,國家發改委發展規劃司司長徐林解釋道:首先,新型城鎮化是一個自然的曆史過程,是跟整個國家經濟發展過程聯係在一起的,一定要順應自然發展規律,順勢而為地推動城鎮化。
其次,新型城鎮化強調以人為本,既能讓有條件、有意願的農民工在城鎮落戶,也要讓不願意落戶的農民工享受到均等化的公共服務。
“我國之所以編製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是因為我國有一些製度阻礙城鎮化自然發展。由於城鄉製度分割,特別是建立在城鄉戶籍製度基礎上的社會待遇、福利的差異化,阻礙了發展要素的自由流動。”徐林說,我國推進新型城鎮化就是要推進製度的改革,消除阻礙城鎮化發展的城鄉分割製度。
2014年6月,《關於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發布,確定了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的五項主要任務。
《通知》發出後,地方政府對申請試點表現出了極高熱情,提出申請的市、縣、鎮多達169個。
之後,發改委會同中央編辦、民政部等11個部門,對申報地區的試點工作方案進行了評審。
最終進入名單的為“62+2”,即江蘇、安徽兩省,加上寧波、大連、青島三個計劃單列市,石家莊、長春等7個省會城市,北京通州區、河南洛陽市等25個地級市(區、縣),河北定州市、河南蘭考縣等25個縣級市(區、縣),以及浙江省龍港鎮、吉林省二道白河鎮兩個建製鎮,共計62個城市(鎮)。
國家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副主任喬潤令介紹,試點的選取兼顧公平和均衡原則,不論東部沿海,還是中西部都有典型。
“大部門製”將取代“四大班子”
從此次公布的《方案》敲定的五大試點任務來看,分別是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製、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化投融資機製、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創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製度以及綜合推進體製機製改革創新。
《方案》中所述探索建立新型管理模式一條,在前述《通知》中的表述為建立行政創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設市模式,選擇鎮區人口10萬以上的建製鎮開展新型設市模式試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