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常見頑固性皮膚病(2)(1 / 2)

組織病理:與尋常性銀屑病基本相同。但滲出較重,在角質層內可見有較大的科戈伊海綿狀膿瘍,皰內主要為嗜中性白細胞。真皮有以淋巴細胞和組織細胞為主的炎性浸潤,有少量中性粒細胞,彈力纖維破壞。

(3)診斷:主要依據多數密集無菌性淺在膿皰,易融合成“膿湖”,泛發性者伴有發熱、全身不適等全身症狀,易繼發紅皮症等,可以診斷。

3.關節病型銀屑病

(1)概述:又名銀屑病性關節。常繼發於尋常型銀屑病或銀屑病多次反複惡化後,亦可先出現關節症狀或與膿皰性銀屑病及紅皮病性銀屑病並發。關節症狀與銀屑病皮損有平行關係,本病多見於男性。

(2)臨床表現:主要為非對稱性外周多關節炎,可發於大小關節,亦見於脊柱,但以手、腕、足等小關節特別是指(趾)末端關節多見。關節紅腫疼痛。輕者關節紅腫輕微,有輕度變形。多累及手足小關節。重者手、足、膝、踝、肩、髖、脊柱等大小關節均可被累。關節紅腫疼痛、變形及功能障礙均較嚴重(殘廢性關節炎)。大都伴有指甲損害,同時見有銀屑病損害,可作診斷依據。本病多與膿皰性銀屑病或紅皮病性銀屑病並發,常伴有高熱、貧血等全身症狀,類風濕因子多陰性,血鈣值低,可並發內髒損害如澱粉樣變,潰瘍性結腸炎,風濕性心髒病、腎炎、肝、脾及淋巴結腫大等。

X線檢查:受累關節邊緣有輕度肥大性改變,無普遍脫鈣。骨破壞位於一個或數個遠側指關節,近側指關節受累很少或無改變。部分病例X線檢查可呈現類風濕性關節炎改變。

本病可長期遷延,治療困難,伴發膿皰型銀屑病者預後較差。

(3)診斷:主要依據為有銀屑病史或與銀屑病並發,多累及遠心端小關節,伴有指(趾)甲損害,類風濕因子陰性。此外,參考X線檢查所見。應與類風濕性關節炎鑒別,後者多侵犯近心端小關節不伴發銀屑病,類風濕因子陽性。

4.紅皮病型銀屑病

(1)概述:又名銀屑病性紅皮病。本病因治療不當,特別在尋常性銀屑病急性進行期應用刺激性較強藥物或尋常性銀屑病長期大量應用皮質類固醇藥物,停藥或減量方法不當所致。此外,膿皰性銀屑病在膿皰消退過程中,亦可出現紅皮病。本病約占銀屑病的1%。

初起時在原有銀屑病皮損部位出現潮紅,迅速擴延成大片,最後全身呈現彌漫性潮紅浸潤,在彌漫性潮紅浸潤中,常有片狀正常“皮島”,為本病的特征之一。發病過程中每日均有大量鱗屑脫落,頭皮有厚積鱗痂。後期手足可呈大片皮膚剝脫,尤如穿著破襪套、手套。指(趾)甲混濁肥厚、變形、甲可脫落。口、咽及鼻腔以及眼結膜均充血發紅。常伴有發熱、畏寒、頭痛、全身不適等。表淺淋巴結腫大,白細胞計數增高。本病性質頑固,愈後易於複發。伴發關節炎者,預後較嚴重。由於長期遷延,反複再發,病人逐漸衰弱,易繼發各種合並症,引起不良後果。治愈後,皮膚恢複正常,銀屑病皮損又複出現。

(2)組織病理:與尋常型銀屑病基本相似,但炎症較劇烈。

(3)診斷與鑒別診斷:主要依據為全身彌漫性浸潤潮紅,大量麩皮樣鱗屑及殘存的正常“皮島”,有銀屑病史。應與由其他原因(如藥疹、毛發紅糠疹等)引起的紅皮病鑒別,後者無銀屑病史。

四、治療

目前對銀屑病尚無特效療法。現有各種療法隻能達到近期療效,不能防止複發。

1.一般療法

解除思想顧慮,消除精神創傷,避免各種誘發因素。勿濫用藥物,特別在急性進行期應避免應用強烈刺激性藥物及紫外線照射,熱肥皂水洗浴等。

2.外用藥物療法

應用得當,對銀屑病可有較好的近期療效。常用者有:(1)角質促成劑:此類藥物除具有刺激皮膚,改善局部微循環作用外,並具有幹擾RNA合成,抑製蛋白合成,減低有絲分裂作用。在紫外線作用下,並有抑製DNA合成作用。對尋常性銀屑病可用焦油製劑(如5%~10%黑豆餾油、糠餾油、鬆餾油、煤焦油等)、5%~10%硫黃、5%水楊酸、5%白降汞、1%~2%焦性沒食子酸,0.1%~0.4%蒽林、芥子氣等,配為軟膏或泥膏。焦油類及蒽林亦可與皮質類固醇配伍使用。蒽林刺激作用強,可引起紅斑、灼痛、劇癢、皺襞部應慎用。芥子氣常用者為1∶2萬~1∶1萬軟膏,適用於尋常性銀屑病穩定期及恢複期。本藥刺激性較強,急性進行期禁用,對黏膜有刺激性,頭麵部以不用為宜,有肝腎疾患者禁用。

(2)皮質類固醇霜劑:可外塗或加封包,或加於焦油類藥物內,效果較好。對慢性限局性皮損亦可用醋酸強的鬆龍加等量1%普魯卡因溶液作皮損或皮損下封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