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析埃及技術貿易壁壘及對策(2 / 3)

(二)技術壁壘造成各國貿易摩擦增多。埃及為了維護本國利益,而製定各種各樣的技術壁壘,隨著各種技術壁壘的不斷增加並不斷細化,這必然會引起兩國的國際貿易摩擦和貿易爭端。

四、埃及技術壁壘對我國出口貿易的積極影響

對待技術壁壘我們不能隻看作消極的防預手段,更多地是要認識到其對科技發展、標準采用、產品質量提高等方麵的積極推動作用:(一)可以推動國際標準和合格評定製度的發,促使各國的標準與國際標準接軌,促進技術的規範化、生產的標準化,提高生產效率;(二)國際標準化的公開和統一為實現公平競爭和反市場壟斷提供了一個通用的規則;(三)技術壁壘中的技術標準是推動企業技術創新、技術更新,提高產品競爭力,促進企業發展的動力之一;(四)技術標準的高要求可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促進社會資源的有效利用與優化配置。

五、跨越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對策

(一)建立技術性貿易壁壘預警機製

加強通報谘詢網站建設,建立有關埃及技術壁壘數據庫,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為企業提供信息谘詢服務,及時向企業提供埃及方麵的技術法規、技術性貿易措施的發展動態等信息。廣泛收集,積極采用國際標準,加強對埃及技術標準、政策、有關法規、標準結構和內容的研究,建立縱橫結合的標準、技術法規、合格評定信息網。繼續加強技術監督係統原來的標準信息交流,盡快建立包括外貿、海關、檢驗檢疫、環保等部門以及出口企業、三資企業等在內的橫向信息協作網,確保及時得到有關技術法規和標準的動態,為調整自身產品和生產爭取更多的空間,避免陷入技術條例和技術標準的陷阱。

(二)運用WTO相關規則,加強裝運前檢驗

裝運前檢驗(PSI協議)是國際貿易必不可少的商品進出口檢驗鏈中重要的一環,主要指進口方在貿易合同條款中規定,委托獨立的第三方檢驗機構在出口國領土上對進口商品的數量、質量、價格等進行裝運前檢驗的活動。根據《中埃質檢諒解備忘錄》要求,埃及政府委托中國政府實施裝運前檢驗保證出口工業產品的符合性、真實性和合法性,製止欺詐行為,防止進口商、出口商、中間商(以下稱貿易公司)或生產企業出口假冒偽劣產品。

1.聯合第三方檢驗機構

目前獨立的第三方檢驗機構有:CCIC、SGS、BV等。

以CCIC為例,CCIC 全稱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以“檢驗、鑒定、認證、測試”為主業,目前,CCIC在全球擁有約300家機構,200家合作實驗室,運營網絡覆蓋20餘個國家和地區,遍布全球主要港口、城市及貨物集散地。2009年初,根據中國跟埃及的雙邊協議,中國出口到埃及的貨物,要由CIQ出具PSI證書,進口商憑此證書通關。

CCIC現場檢驗時,檢驗員應規範進行現場檢驗工作:(一)到達現場後,主動向發貨人現場代表表明身份,初步了解被檢驗貨物的情況,陳述出口商配合檢驗的義務,介紹現場檢驗的內容和方法,要求提供必要的條件,配合檢驗。(二)檢驗內容為:(1)檢查實際貨物與包裝描述的品名是否一致;實際貨物的品名與客戶申報的品名是否一致。(2)重點檢驗商品計價數量或重量。不同品種、規格的商品應分別獨立檢驗數量。在檢驗委托中指定商品配套裝運的情況下,應檢驗包裝內的配套件數量。(3)商品包裝應符合國際貿易慣例,能完全保護商品並適應長途運輸。並與檢驗委托內容相一致。(4)商品嘜頭應符合檢驗委托中指明的嘜頭標誌要求,檢驗委托中未指定的,應如實記錄實際商品嘜頭。(5)檢查實際型號/規格是否與客戶申報的一致。(6)集裝箱整箱出運貨物,商品應在檢驗員監視下裝入集裝箱,檢驗員應確保裝入集裝箱的貨物為已實施檢驗的商品,並在集裝箱上加施CCIC封識。(7)檢驗員應按規定對全部檢驗過程涉及內容照相,作為檢驗報告不可分割的部分,送CIQ和留存備查。(8)如實記錄檢驗內容。現場檢驗工作完成後,檢驗員應當場填寫檢驗原始記錄單並獲得現場代表的簽署。

從第三方檢驗效果來看,可以達到埃及客戶的要求。

2.檢驗檢疫部門做好裝運前檢驗

自埃及實行工業化強國戰略以來【2】,中間商、貿易商包括埃及貿易商對中低端產品的需求逐步增加,主要集中在機電、紡織等領域。在埃及市場銷售時,當地消費者對於進口產品的要求較之生產樣品要低,若嚴格按照貿易商要求或樣品規格進行生產,成本必然提高,價格隨之上漲,從而削弱我國產品在埃及市場的競爭力。為賺取微薄利潤,一方麵企業未嚴格按照樣品規格進行生產,降低了生產成本,另一方麵中間商、貿易商壓低價格賺取利潤,如此勢必影響到產品質量;與此同時,許多企業產品生產、檢測條件不全,達不到出口產品監管條件,做不了出口商檢。出於退稅等目的,企業、中間商和貿易商運用虛報數量、價格,篡改HS編碼等手段騙取通關,對中埃貿易造成惡劣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