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研究
作者:吳卯恩 魏清
【摘要】 隨著中埃貿易的不斷發展,我國對埃出口日益增加,為維護自身在中埃貿易中的利益,埃方用越來越多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限製我國產品的出口,鑒於此我國有必要在WTO/TBT協議許可的範圍內建立起一個完善的技術法規體係。本文列舉了埃及設置技術壁壘的形式及內容,分析了其對我國出口貿易的影響,並針對問題提出了的幾點建議。
【關鍵詞】技術性貿易壁壘 對策 檢驗
一、技術貿易壁壘概念及其特點
(一)技術貿易壁壘概念
“技術性貿易壁壘”又稱“技術性貿易措施”或“技術壁壘”,在國際貿易中屬於無形壁壘,是以國家或地區的技術法規、協議、標準和認證體係(合格評定程序)等形式出現【1】。WTO關於技術性貿易壁壘的文件有兩個,分別是“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TBT協定)和“實施衛生與動植物衛生措施協定”(SPS協定)。
(二)技術壁壘的主要特點:
1.廣泛性。從產品研發到生產過程、從有形產品到無形產品,技術壁壘充斥在各個環節。
2.合法性。技術貿易壁壘大多以國內、國際公開立法的形式存在。
3.雙重性。技術壁壘有其合法性,但許多國家以技術貿易壁壘為名,行貿易保護主義之實。
4.隱蔽性。一些國家憑借高科技手段對進口商品進行檢驗,使許多國家難以適應,間接保護了本國企業。
5.靈活性。由於技術貿易措施具有不確定性和可塑性,因此具體實施和操作時很容易被發達國家用來對外國產品製定針對性的技術標準。
6.爭議性。各國采取技術貿易壁壘措施經常變化,且各國差異較大,許多國家難以適應。
從國際貿易壁壘的發展趨勢看,隨著關稅、配額和許可證等壁壘逐漸弱化,反傾銷等傳統貿易壁壘雖然在相當長時間內仍繼續存在,但以技術性貿易壁壘為核心的新貿易壁壘將逐漸取代傳統貿易壁壘成為國際貿易壁壘中的主體。因此,國際貿易中技術壁壘的發展動向值得我們特別關注。
二、埃及技術性貿易壁壘表現形式及主要內容
(一)埃及技術性貿易壁壘表現形式
埃及采用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和國際上基本一致,其表現形式主要為技術法規、標準和合格評定。
1.技術法規
技術法規是規定強製執行的產品特性或其相關工藝和生產方法、包括適用的管理規定在內的文件,如有關產品、工藝或生產方法的專門術語、符號、包裝、標誌或標簽要求;埃及通過廣泛發布命令、法律條文、法規、指示、指南等來限製別國產品的進口。
2.技術標準
技術標準是經公認機構批準的、規定非強製執行的、供通用或反複使用的產品或相關工藝和生產方法的規則、指南或特性的文件。埃及參照許多發達國家,引用或製定較高的技術標準(包括產品標準和檢驗方法標準)來達到限製進口的目的。
3.合格評定程序
合格評定的規定和程,主要指質量認證、環境認證、安全認證和產品檢驗等。埃及對我國的合格評定要求主要通過裝運前檢驗協議完成。
(二)埃及技術性貿易壁壘的主要內容
埃及政府根據強製性標準對進口產品施加了嚴格限製,盡管埃及政府稱其標準同等適用於本國產品,但實際上進口產品必須接受不同管理機構的嚴格檢驗。埃及標準由貿工部下屬的埃及標準化和質量控製組織(EOS)負責製定,但合格評定工作卻由附屬於衛生部、農業部等不同部門的多個機構開展,而對於進口產品則由外貿和工業部負責。
埃及在《進出口法》附件中列出了所有必檢的135大類商品清單,一旦進口商品被埃及質檢部門認定不符其標準,一律作退關處理。對於機電產品的檢驗,埃及往往適用較高的檢驗標準。埃及檢驗檢疫時首先套用國際標準,次之套用埃及的國家標準。對達不到其標準的進口商品,既要罰款又要退貨。
作為非關稅措施,埃及對產品包裝和標簽提出了較為苛刻的要求,某些產品還要有特別單證。如所有進口產品(進入自由區和免稅店的除外)應在每一件包裝上用阿拉伯文標明產品名稱及商標、產品規格數據、根據商品自然屬性應標明的國際通用指示性和警告性標誌、原產地、生產和失效日期。進口各類氧化物和危險化工產品,進口商除提供一般單證外,還要向海關提供一份“安全數據表”,包括產品穩定性、毒理學性質、生態學性質、運輸倉儲方法、防火方法、泄漏防護方法、廢棄物處理方法等10多項內容。進口食品類化學原料,進口商要提供經埃及駐原產國使領館認證的檢驗報告。到貨後,海關根據包裝上的生產日期估算,超過3個月,將被拒絕入關。
三、埃及技術壁壘對我國出口貿易的消極影響
(一)我國對於埃及的出口貿易以中低端商品為主,這些出口產品能夠發揮人力資源的優勢,但這種優勢畢竟限於價格層麵。埃及設置技術壁壘,製定了苛刻的標準,提高了其市場準入的門檻,我國出口商就不得不增加投入,這就進一步加大了我國出口產品的成本,從而降低了其在埃及市場上的競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