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國庫集中支付改革中的財政監督問題研究(2 / 2)

(一)完善國庫的集中支付製度需要對各地預算編輯進行進一步推進和細化改革

由於當前我國的預算編製在管理上比較粗糙和籠統,不利於我國國庫集中支付的改革實施,國庫集中支付的製度對於各地的預算支出要求準確具體,因此,國庫集中支付製度的改革勢必在功能性質上要進行預算項目的各種規範性分類,完善各地市的國庫支付賬戶體係,根據我國當下的現行製度以及技術條件和國庫的發展趨勢,由各個省市人民銀行的國庫支付管理機構進行直接支付並且清算財政方麵的各項資金。對於兵團的財政管理,可以參照地方的國庫集中支付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改革,由兵、師、團三級分別進行財政管理的國庫集中支付改革。

(二)加強各地市財政資金各項使用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的財政監督管理機製,嚴格地防範和控製各地財政資金的支付風險

積極落實國庫集中支付製度的各項改革措施,建立我國國庫在財政上的單一賬戶體係,各地市的財政支出嚴格按照國家規範的支付程序執行。其次,創新財政監管的方式,開發應用及時有效的監控、智能性預警設施、準確監控分析以及綜合多方麵的問題查詢等多功能國庫監控係統,建立對各地單位財政預算資金的事前監督機製,及時發現財政管理中的問題和疑點,進行核實糾正。在兵團的財政管理上,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要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進行整體推進和實施。

(三)使用現代化的信息技術,加快國庫集中支付的電子化係統建設,建立健全的國庫集中支付的軟件設施

我國國庫的集中支付管理監督製度如果想要使其充分發揮高效的作用,必須進行嚴格的製度化管理和具體詳細的監督執行機製。同時,各地財政監督信息化的各項建設也是我國國庫集中支付改革中的重要問題。使用現代化的信息技術,建立科學合理的信息監督控製體係,為我國兵團的國庫的集中支付製度的改革提供保障。督促軟件公司對國庫集中支付軟件的完善和調整,增強國庫集中支付係統的穩定性,杜絕信息技術異常情況的發生,使兵團各個層級財政的國庫支付改革得到更好的實施和銀行的監管職責,強化對代理銀行的資信、資金清算業務的監督;審計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預算執行情況的年度審計檢查,促進兵團預算執行的依法執行。

三、結語

要發揮財政監督的重要職能從而減少國家資產的浪費和占用挪用問題,在各地以及兵團內部財政監督各項工作質量的不斷提升過程中,保障各地以及兵團內部資金的預期使用,就必須完善國庫集中支付製度,健全我國國庫集中支付的各項管理機製,對各地以及兵團的預算編輯進行細化的改革和分類,結合實際情況,加強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使用現代化的信息技術對各省市的國庫集中支付信息進行統一的管理,完善國庫集中支付的軟件措施。

參考文獻

[1]李莉.對加快國庫集中支付製度改革的再認識[J].商業會計,2006(13).

[2]梁璟.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實踐與思考[J].江蘇商論,2006(11).

[3]馬勤文.庫集中支付製度改革中的實踐與體會[J].科技谘詢導報,2006(18).

(編輯:蔣東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