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計報告常見問題和質量提升措施
財經縱橫
作者:陽承姣
【摘要】審計報告作為審計過程和結果的總結,是體現審計項目完成質量的載體。單位管理層對內部審計工作和具體審計項目質量的評價,很大程度上是通過直接閱讀審計報告。
【關鍵詞】內部審計 問題 措施
一、內部審計報告常見問題
內部審計報告常見問題主要體現在行文規範性和報告內涵兩方麵,具體表現為:
1.基本構成要素缺失
例如漏列審計依據、審計範圍、審計期間,或未對審計範圍受限等特殊事項進行說明。
2.千篇一律,缺乏新意
此類內部審計報告通常習慣性照搬照套以往報告格式和內容,未能體現不同類型審計的不同審計目標,寫不出特色,篇篇麵目相似,乏善可陳,讓管理層讀之無味。
3.長篇累牘,重點不突出
此類內部審計報告事實表述不夠清楚,詞不達意,反映問題時未經提煉,主次不分,逐條羅列,讓人看了處處是問題,而又看不出關鍵所在。
4.專業術語使用過多,影響可讀性
此類內部審計報告在反映問題時多簡單地羅列會計科目或會計核算過程,沒有結合整個業務操作過程來表述,專業術語過多過濫,給管理層閱讀審計報告帶來困難。
5.定性法規引用不夠規範
此類內部審計報告或對違法違規問題的定性沒有引用法律法規,或引用有誤,或引用的法律法規層次較低,或引用過時、失效的規定作為審計依據,或用審計事項發生時還沒有實施的規定作為審計依據。
6.審計建議可操作性不強
此類內部審計報告的審計建議往往過於原則、抽象,脫離被審計單位實際情況,難以整改,或未與被審計單位充分溝通,抵觸情緒大,影響審計效果。
7.審計評價不全麵、不客觀
此類內部審計報告或評價時帶有個人的感情色彩,任意拔高或貶低;或超越審計範圍,對不屬於審計事項的內容進行評價,對審計過程中沒涉及或僅表麵涉及的問題進行隨意評價;或在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評價中,對現任與前任、主觀原因與客觀原因、直接責任、主管責任與領導責任的界限不加區分。
上述問題的產生,既有內部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質量風險意識不強,審計質量責任製度不健全,內部審計過程不規範的原因,又有審計項目缺乏計劃性,審計項目時間安排不充分的原因,也有審計人員的專業素養方麵的原因。
二、內部審計報告質量提升的基礎措施
(一)內部審計報告基本構成要素齊全
內部審計報告應當包括標題、收件人、正文、附件、簽章和報告日期六個基本要素。報告正文主要由審計概況、審計依據、審計結論、審計決定和審計建議組成,是報告的精華所在。審計概況主要說明審計立項依據、審計目的和範圍、審計重點和審計標準;審計依據是對內部審計按照內部審計準則的規定實施所作的聲明,如有未遵循準則的情況亦須做出解釋和說明;審計結論是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對被審計事項涉及的單位經營活動和內部控製做出的評價;審計決定是針對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提出處理、處罰意見;審計建議是針對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提出改善經營活動和內部控製的建議。
(二)遵循內部審計報告編製的基本原則
1.客觀性原則。內部審計報告的編製應當以經過核實的審計證據為依據,實事求是,不偏不倚地反映審計事項。
2.完整性原則。內部審計報告應基本要素俱全,全麵地反映被審計單位的經營活動和管理情況,不遺漏審計中發現的重大事項。
3.及時性原則。如無特殊原因,審計報告應及時撰寫和印發,提高審計信息的時效性,樹立審計良好職業形象,亦便於被審計單位及時整改。
4.準確性原則。審計報告應條理清晰、簡明扼要、觀點清楚、易於理解,盡量避免不必要的專業術語,段落層次分明、具有邏輯性。
5.建設性原則。通過對審計發現進行深入分析,審計建議操作性強,有針對性,符合被審計單位實際情況,便於被審計單位整改。
6.重要性原則。審計報告應依據審計目標,明確審計重點事項,突出審計重點,反映審計重點問題。
(三)根據不同審計類型,做到內部審計報告內容各有側重
內部審計通常會開展財務收支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經濟效益審計、內部控製審計、專項審計調查等不同類型的審計項目,內部審計報告的內容要各有側重,緊密圍繞審計目標,寫出亮點和特色。如財務收支審計報告主要對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發表審計意見;經濟責任審計報告要對領導人員任期履行經濟職責情況做出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評價,對存在問題應當承擔的責任做出界定;經濟效益審計報告則是通過對經濟活動進行綜合的、係統的審查分析,對經濟管理的效率性、效果性和經濟性做出評價,並提出合理化建議,促使其改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