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科特勒VS特勞特:滿足需求OR競爭戰?(1 / 1)

科特勒VS特勞特:滿足需求OR競爭戰?

獨立觀點

作者:譚長春

競爭的本質何嚐不是為了滿足消費者需求。

通讀科特勒的《營銷管理》,該書的結論就是無論如何實施營銷策略,最終目的就是滿足消費者的需求。而特勞特《競爭戰》的主要觀點也好,現實中操作也罷,都認為營銷就是一場戰爭。從表麵上來看,兩者的理論好像都各有自己的方向。

在《營銷戰》這本書中,特勞特(中國)公司的鄧德隆先生幹脆以“需求時代的終結”來作序!這雖然有點“營銷戰爭打倒一切(需求)”的味道,但特勞特先生的原文還是不排斥顧客需求的,以下幾句作證:“市場營銷就是戰爭,要想擊敗對手,隻把目標瞄準顧客是不夠的。今天的市場營銷,其本質並非局限於為顧客服務,而是在與對手的競爭中,如何去防禦、進攻、迂回和遊擊。”

可是,無論如何去區分兩者之間的區別或者是將二者結合起來講,《營銷戰》與《營銷管理》還是很有分庭抗禮的味道!

理論指導實踐,這真是讓人頭痛了,聽誰的呢?

而對我們這些正在市場上運用各種營銷理論浴血奮戰的一線營銷人,這就更有點迷惑或搞不清方向了:實際用時,是科特勒的理論好,還是特勞特的營銷戰理論更有效?兩者矛盾嗎?兩者是否因現實情況不同而要分別應用?兩者實質上到底有何區別?

而最重要的,在現實情況下,雖都是大師的思想,但能不能不用細想,就能夠立即明白兩者的實際操作指導意義?澄清二者之間的關係,就或許能夠遊刃有餘地運用大師的營銷理論精華,為實際操作找到一條非常明確的方向。

二者肯定存在必然的聯係,畢竟特勞特先生也在書中說過。可是在現實中遇到實際問題時,卻又從來不能將其結合。比如我們平常運用或爭執起來,肯定是兩派,一派認為要滿足需求,一派非得說市場就是競爭,因為每個企業現在基本上都能滿足消費者的一些需求,講滿足需求等於沒有什麼實際意義,還不如直接與競爭對手開打或者找到與競爭對手不同的定位。可是,聯係在哪裏呢?

特勞特還說過:“在這場戰爭中,敵人就是競爭對手,而顧客就是要占領的陣地。”好像說的隻是競爭與對手,“顧客這個陣地”說得非常的模糊(是說滿足消費者需求嗎?)。在《新定位》一書中又說過:“市場營銷的最終戰場是大腦”(大腦裏裝的就是消費者的需求嗎?也沒說明白)。難道,這就是兩者存在的必然聯係?

兩種理論雖然由兩位大師“術業有專攻”得出,但實際上是否分別闡明了營銷的兩個層麵或者說是兩個側麵?

讓我們以圖的形式來對兩位大師的理論作一些分析。

企業、經銷商、終端、消費者(需求),本質上是一條鏈,如把企業看作是一個源頭的話。

而企業正是在這條鏈上的各個環節運用了產品、價格、渠道、促銷等有名的4P,從而徹頭徹尾地實施了科特勒的營銷理論。

而相對於特勞特的營銷戰及定位而言,應該主要是針對競爭對手的。即使是定位,其目的也是區別與競爭對手不同的獨有的位置。

而仔細研究一下特勞特的觀點,就發現定位也好(定位是在消費者的大腦中,但也是與競爭對手相區別,在消費者心目中獨有的位置),營銷戰也好,都是其針對競爭對手的重要策略。

如果我們將結合起來,就會得到一個非常有意思的營銷全圖。

科特勒的營銷理論與特勞特的理論原來是這麼密不可分的!通過橫軸的營銷戰,通過縱軸的滿足需求,營銷就能戰無不勝!

當然,這裏要特別強調的是,特勞特的理論雖然獨樹一幟,但最終也是為了消費者的需求出發的,隻不過不僅僅是滿足其需求(在特勞特的概念裏,各個競爭對手也基本能滿足消費者需求),還要滿足競爭的要求。也就是說,可能在滿足消費者需求的同時,也在努力滿足戰爭的要求。

同時,由於定位在消費者大腦裏麵,所以必須要先做好定位。也就是說,定位是營銷最先的一個基本步驟,有了這個步驟,才能更好地進行4P的組合,並且在4P的實施過程中,完全考慮到競爭(競爭情況的分析現在是4P組合過程中最重要的部分,現在的4P運用企業也開始隻針對競爭對手而不是消費者),才能最終滿足消費者需求。

營銷理論現在千變萬化,營銷思想層出不窮,最終看來,還都是脫離不了營銷大師科特勒和定位大師特勞特的理論。隻有清楚了這些,在各類營銷專家此起彼伏地提出或者甚至是在鼓吹“營銷回歸”、“戰略務本”的回歸理性時代,我們才能明白其實所有的新理論、新方法、新思想都還跳不出這兩大權威理論的圈子!

編輯:思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