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違章建築裏藏著瀆職犯罪(3 / 3)

方圓:這方麵應該有固定的巡查製度啊?

李雙標:是的,按照規定,村幹部每個星期是要巡查違建建築的,發現了要製止,不停止或拆除就要上報立案。但在這個村,村幹部和違建村民同流合汙,越拆越多,到後來各家各戶都有一定程度的違建。後來我們建議由鎮政府去拆,因為拆除違章建築管轄權在鎮政府,最後這個村拆了一萬多平方米,相當於20來畝地。

方圓:像這樣惡劣的案件,村裏官員和村民普遍勾結,辦案應該阻力很大吧?

李雙標:是這樣:這個案子從調查到審訊各方麵都還算順利,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以後,也都如實作了供述。但因為該鎮要進行廉政考核,鎮裏麵就有人來說情。對我們來講,案子的事情說情也沒用,犯罪就要依法辦理。

反瀆辦案最怕走漏風聲

方圓:在你經辦的案件中,有沒有一件讓你覺得辦得最好的案件?

李雙標:我們辦理的江南派出所原所長黃雄的案件算是比較成功的。當時,黃雄和另一個涉案民警涉嫌徇私枉法,我們剛開始時候調查時,兩人已經串供好了,堅決否認我們指控的他們為犯罪嫌疑人假自首、假立功的事。

我有一個特點就是不怕麻煩,沒有口供就從外圍入手。我們把派出所臨時羈押的記錄全部調出來,再從公訴科調取所有涉及自首、立功的案子。一對比,哪些人進來的時候登記是被抓捕的,起訴的時候又變成自首了,再把帶隊抓捕的民警找過來一問,就全部都清楚了。還有個被假立功的犯罪嫌疑人,我們一問,他就火冒三丈:“難怪他(黃雄)神神秘秘打電話讓我去一個地方,然後教我怎麼說。”

更搞笑的是,有兩個人都是犯罪嫌疑人,居然互相舉報立功。黃雄原以為串供都串好了,死死咬住不說,結果我們隻用了兩周就把案件全部查清楚了。最後去提審的時候,我們明確告訴他,他說不說對案件定罪已經沒有多大影響,剩下的隻是他的態度問題了。他聽完大哭一場,哭完以後把事情全部都交代了。黃雄最後被法院以受賄罪和徇私枉法罪判了有期徒刑7年。

方圓:辦了這麼多案子,你有什麼經驗要分享嗎?

李雙標:我在吉林大學也好,在溶劑廠也好,在永康市檢察院也好,一直以來工作學習最重要的經驗就是要團結一個隊伍去幹事。反瀆工作和農村包產到戶還是不一樣的,我們是一個團隊,如果團隊不好,個人的積極性調動不起來,那麼局長就做不好。說嚴重點,如果有任何一個人透露案件信息,通風報信什麼的,案件就肯定辦不下來。

所以,我對所有新進的辦案人員都明確表示,辦案的事情,門關起來怎麼說都行,但是不能去外麵說。瀆職案件剛開始偵查時,我們掌握的都是一點皮毛,如果你走漏風聲,被相關的人聽到,他馬上就能行動起來,抹除犯罪痕跡,對案件偵辦影響很大。這些年來,我手下的檢察官在這點上做得很好。有幾名檢察官是來自於農村的,比較單純,社會關係也不複雜,查辦案件方麵羈絆少,不過他們在發現線索這方麵可能就是一個短板,因為查辦瀆職案件還是要跟政府官員多打交道,有利有弊。我學的是理工科,相對講思維方式更嚴謹一些,辦理瀆職案件可能更合適。

方圓:辦了這麼多效果不錯的案件,有周邊縣的檢察院來取經嗎?

李雙標:說不上取經,主要是相互學習借鑒。我還記得,我們辦完特困戶批基這樣新類型的案子,浙江省檢察院把我們查辦案件的經驗存在了案例庫裏,內容主要涉及怎麼查辦、法律怎麼適用、後果怎麼認定等,其他地方的檢察院可以調取借鑒。每個地方有每個地方的特色,征地拆遷就是永康反瀆的特色。

方圓:你辦完一起案件,會對它進行經驗總結嗎?

李雙標:會有的。辦理征地拆遷領域案件我們就有很多經驗總結,我們也會發檢察建議促進相關部門改善工作。

此外,我們也積極將經驗運用到職務犯罪預防上麵,比如通過市委市政府、土管局,參與到地方違章違建管理辦法的起草中去。我還記得當時查了特困戶批基的案件後,我提出了一個觀點,要把村委會主任和村黨支部書記兩個人納入土地管理中,給他們發協助政府管理的工資,而不是津貼,否則因為他們不是政府工作人員,就無法定職務犯罪。(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