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環保之名,行尋租之實
反腐
作者:汪文濤
因用公款辦消費卡多次到餐飲娛樂場所大吃大喝被舉報,進而被查出利用“舉辦綠色奧運”、“宣傳PM2.5治理”等環保名目展開權力尋租百餘萬,3月27日,北京市環境保護宣傳中心(以下簡稱宣傳中心)原主任張寶森因涉嫌貪汙罪、受賄罪在海澱區法院受審。
在偌大的皇城根下,張寶森的官職並不算“大”,充其量也隻是“正處”,其所在的北京市環境保護宣傳中心是隸屬北京市環境保護局的事業單位。“麻雀雖小”,但“五髒俱全”,環境保護宣傳中心下設辦公室、社教部、信息部、影視部、保衛部、保障部6個部門,雖為事業單位,卻肩負著宣傳首都環境保護治理等一係列重要職責。
與其他腐敗官員大肆受賄的案情大相徑庭,張寶森擅長以環保之名,虛擬多個並未實質開展的環保活動,通過簽訂虛假合同,把公款轉移至相關的關聯公司後,再“回籠”到自己手中,將貪汙的手法運用到了極致。
“綠色奧運”展首次套現
在3月27日的庭審中,一家名為北京海通科技會展有限公司(化名,以下簡稱海通公司)被多次提及。正是通過這家關聯公司,張寶森首次出手便“撈”了22萬餘元公款。
原來,張寶森擔任北京市環境保護宣傳中心主任後,海通公司就與環境保護宣傳中心開始建立起常年的業務合作關係。2008年,北京市迎來了舉世矚目的奧運會。這年5月中旬,海通公司負責人吳總被叫到了張寶森辦公室,張寶森向吳總透露,宣傳中心計劃開展綠色奧運係列展覽活動,活動場台的背景搭建、環境布置等具體工作可以由海通公司來承辦,宣傳中心負責支出相關的費用。
有業務上門,吳總自然求之不得,但張寶森亦表示,宣傳中心有一些費用支出不方便從中心的財務中走賬,需要將相關的資金以這次業務合同款的名義先打到海通公司,扣除相關的手續費和稅費後,剩下的錢提出現金後返還給宣傳中心。考慮到有利可圖,吳總沒有多想,當即答應了張寶森提出的條件。
不多久,張寶森授意下屬的社會活動部主任與海通公司進行業務洽談,雙方商討擬在中華世紀壇舉辦“綠色奧運之路”為主題的係列展覽,之後,海通公司與宣傳中心簽訂了一份金額為29萬元的合作合同。宣傳中心先後向海通公司支付了一張10萬元的支票和一張19萬元的支票。
活動開展後,實際中產生了約6.3萬元費用,剩下的22.7萬元扣除了管理費和稅費後,吳總按照張寶森的要求從海通公司賬上分十餘次進行了提取,將現金湊成整數後“返還”給了張寶森。在宣傳中心他人不知曉的情況下,張寶森將這筆資金據為己有。
這是張寶森第一次“出手”,巧合的是,截至案發前,張寶森最後一次作案,也是通過海通公司“倒出”了7萬餘元,不同的是,項目名稱緊扣住了“世界環境日”這一主題。
2013年,張寶森獲悉自己即將調離宣傳中心主任崗位,他再次找到海通公司吳總稱,單位需要支票換現金,想跟海通公司虛簽一個合同方便走賬,彼時,雙方已經比較熟悉,吳總爽快答應了。
每年的6月5日為“世界環境日”,這讓張寶森又看到了“機會”。2013年5月初,張寶森與下屬活動部主任商議,委托海通公司拍製作一個綠色出行的專題片,在“世界環境日”推出,以鼓勵北京市民環保出行。在張寶森的要求下,宣傳中心與海通公司簽訂了“綠色出行專題片委托製作”的合同,宣傳中心後又向海通公司支付了7.66萬元的支票,作為拍攝製作費用。但這一紙張合同實際並未履行,海通公司自始至終從未拍攝過綠色出行的專題片,吳總在扣除稅費、管理費後將7萬元的現金交還給張寶森。
索要3萬元“發福利”
除了“綠色奧運”展,海通公司還承接了宣傳中心在2008年奧運會期間布置的其他一些宣傳活動。係列活動搞完後,張寶森覺得員工很辛苦,臨近年底,他安排副手與海通公司聯係,希望海通公司能夠幫忙準備3萬元現金,好給宣傳中心的工作人員發一些勞務費、過年費。
為了維護住宣傳中心這個客戶,今後能有繼續合作的機會,海通公司的吳總讓下屬準備好現金後送到了宣傳中心。在清點海通公司送來的“勞務費”時出現了戲劇性的一幕,副手發現信封中隻有2.7萬元,遂向張寶森進行總數確認,張寶森得知後非常生氣,又讓副手向海通公司催要了餘下的3000元。張寶森自己提了6000元後,讓副手和宣傳中心其他工作人員分了剩下的24000元。
庭審中,張寶森至今對當年這個細節耿耿於懷。同時,張寶森否認檢方對這3萬元的“索賄”指控,他堅稱自己沒有索賄,其辯護律師提出,張寶森主動向吳某要的3萬元,其實是環保中心打給京海公司的結餘款,這些錢還是給員工做了福利。
對此,公訴人李辰在接受《方圓》記者采訪時指出,張寶森利用職務之便索要在先,其所謂為員工謀福利的3萬元,到底是誰獲益,事後如何分配,贓款的去向完全掩蓋不了受賄行為的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