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語文教學中應重視人文素質的培養
素質教育
作者:陳永華
中學語文課程標準指出:“語文課程應培育學生熱愛祖國語文的思想感情,指導學生正確地理解和運用祖國語文,……語文課程還應重視提高學生的品德修養和審美情趣,使他們逐步形成良好的個性和健全的人格,促進德、智、體、美的和諧發展。”這一理念充分肯定了中學語文教學是滲透人文素質教育的主渠道的地位。誠然,各學科都負有教書育人的重大使命,但是語文學科在育人方麵卻有著其他學科不可比擬的優勢。在諸多學科中,唯有語文是真正讓學生感覺自己、感覺生命、感覺到人的喜怒哀樂、感覺人的靈動心性的學科,唯有語文是可以讓學生盡興參悟人性、人生、表達個體情意智慧的學科,韓軍老師說過:“母語教育,說到底,實際就是‘人的精神培植’,就是‘豐富人的精神經驗、豐富發展人的生命個性的教育’,是一種‘本民族文化的教化’”。因而,站在培養人的高度來培養學生的語言能力,擔負起塑造學生心靈,培養學生人文素質的任務,是語文教學的題中之意。
在語文教學當中,教師所要教授的語文基礎知識、寫作的特點、中心思想的概括和段落大意的劃分等內容減少了,而主要是指導學生在語文教材中挖掘美、感受美和欣賞美。那些“不為五鬥米折腰”的氣魄、“飛流直下三千尺”的奔放、“漁舟唱晚”的恬靜等等,使語文教學課堂變得異彩紛呈,學生在語文課堂中可以最大限度地發揮自己的潛力,釋放自己的情懷,提高自己的想象力與創造力,積極主動地去學習。在語文教學過程中,教師需要挖掘教材中的道德因素,傾心盡力地教授學生,學生就可以得到熏陶、感染與震撼,長此以往,潛移默化,就能夠形成一種動力,最終提高學生的人文素質。
“文章不是無情物”,語文課文中的詩歌、散文、小說等文學作品,無一不是作者感情的結晶,甚至凝聚著心血和生命。因而,語文教師要善於披文以入情,把隱蔽在字裏行間的情感生動地展示出來,以情動人,使學生在愉快的審美體驗中接受知識,受到教育。心理學認為,情感是人對客觀事物的態度的體驗,它發自內心,能引起和維持行動,排除前進障礙,對整個行動起動力調節作用。可以說,情感是語文教學的靈魂,是學生智力的催化劑和學習的原動力。可不少語文教師沒有深刻地認識到這一點,他們對課文進行不厭其煩的理性分析,強行灌輸一些結論性的東西,以至於將一篇篇生動感人的文章糟蹋成麵黃肌瘦的癟三,學生興趣全無。“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聲莫深乎義”,白居易的這段論述精辟地闡述了詩文產生的規律,並啟示語文教師,采取多種富於形象性、情感性的教學手段動心動情地進行教學,創設與課文相類似的情境,使學生在感情共鳴的良好氣氛中輕鬆愉快地投入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