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讀者法律意識淡薄。據深圳《現代“孔乙己”偷書獲緩刑》的報道中,具有研究生學曆的培訓教師陳某在2009年6月至2010年7月,共從深圳圖書館偷得2019本書,總價約8萬元。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像陳某這樣因偷書被判刑的讀者自然是極少,但是,一些讀者抱有對於自身不當行為僅自認為“不道德”而非“違法”的錯誤認識,這是其法律意識淡薄的體現。
2.4 館員對讀者誠信缺失認識不一及違規處理不同。圖書館館員對讀者誠信缺失行為的表現及根源認識不一,大多數館員隻是將讀者誠信缺失行為簡單地認為是讀者個人的素質問題。如,對待讀者偷書問題,有些館員有較高的容忍度;對於誠信缺失情節比較嚴重的讀者,館員往往出於對讀者個人發展的考慮而采取軟處理做法,不僅造成處罰規定的虛文性,公共圖書館的公信度也會有所下降,其他館員的管理積極性也會受到影響。
3 創新讀者誠信檔案管理,及時處理讀者誠信缺失行為
3.1 建立包含讀者利用圖書館詳細信息的可追溯性讀者誠信檔案。目前,依托圖書館辦公自動化管理係統,建立讀者誠信檔案,所需的讀者信息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單位、住址、聯係電話、違規和處罰等,都已經散存在圖書館的信息庫中。圖書館可在自動化集成係統功能中“讀者曆史借閱查詢”菜單下增設“違規行為記錄”子目,將那些建立讀者誠信檔案必要的讀者信息整合組織在一起,以獨立的“讀者誠信檔案管理”菜單呈現出來,一個簡單實用的圖書館讀者誠信檔案管理界麵就基本成型了。此外,在“讀者誠信檔案管理”菜單中,除電腦自動記錄信息外,增加工作人員輸入信息,如讀者盜竊文獻等信息,是十分必要的。
3.2 完善細化的讀者誠信缺失行為分級製度和相應的等級化處理措施。圖書館應該從對讀者免費開放服務方式遵循各類規章製度出發,把涉及讀者違規行為的內容進行彙總整理,製定《讀者違規情況處理工作細則》(簡稱違規處理細則)。違規處理細則應對不同的違規行為按照事件影響程度歸類分級,並擬定對於讀者不同級別違規誠信缺失行為的相關教育與處理措施。具體管理工作中,對存在違規誠信缺失行為記錄讀者采用以宣傳教育為主的方式,不同級別圖書館管理人員對違規誠信缺失行為的處理權限有別。比如,規定一般工作人員隻能采用宣傳教育的處理手段;而涉及凍結權限等較為嚴厲的處罰方式時,則需要通過辦公室乃至主管館長審批;在確定“禁止入館”的處理方式時必須證據確鑿,並經館務會討論審定。圖書館製定讀者違規處理細則還要充分考慮非完全因讀者主觀行為的一些因素,比如,違規處理細則中不應該包括圖書館資料流通中的超期、丟失、損壞等情況,由於此類問題並非完全因讀者的主觀行為造成,因此應根據圖書館流通規則另行處理。
3.3 構建“獎勵誠信,懲罰失信”讀者行為監督評價獎懲機製。隻有構建一套“獎勵誠信,懲罰失信”讀者行為監督評價獎懲機製,才能通過讀者誠信檔案管理提升讀者誠信意識。比如,國內已有深圳大學圖書館等先行者參考其他行業的成功做法,著眼於激勵讀者誠信行為,探索實行讀者積分製。方法是通過製定讀者誠信行為加分和減分細則,采取按一定標準對讀者在一定時期內利用圖書館文獻信息資源行為表現賦予一定數量的積分,對於誠信記錄良好的讀者增加積分,對存在違規行為的讀者減少積分。圖書館以讀者誠信檔案數據庫為基礎,定期評估並更新讀者誠信等級,將其作為是否限製該讀者在圖書館的信息權利或是否享受獎勵的依據。讀者誠信等級和借閱權限的計算規則可以由圖書館根據自身情況自行設定。圖書館自動化集成係統可對讀者誠信檔案中讀者相應的信息記錄項目按照規則進行計算,自動生成讀者誠信等級和借閱權限。當讀者的誠信積分降低到一定分值時,就取消或是限製其某些信息權利,如,減少圖書借閱冊數和種類、縮短借閱時間等,對於情節嚴重的,可以考慮暫停其使用圖書館信息資源的權利。對於優秀的讀者,如果積分達到一定等級,則可獎勵其作為圖書館VIP用戶,相應提高其圖書借閱冊數、種類、期限等,或賦予其在圖書館的優先利用權。實踐證明,實施讀者誠信積分製度,對於規範讀者行為,提升圖書館服務具有重要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