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難過時我會記得笑(三)(2 / 3)

“對不起。”他望著她的眼,說,“是我。”

教務處辦公室外。

阿嗒一直搓著手焦急地等著他們出來,終於,大門咿呀被人推開,初初像一陣風地跑出來,步子飛快。阿嗒追了上去:“怎麼了?到底是誰?”

“初初,老師查出來是誰沒?”

“初初?”

一路追到樓下,初初沒說是,也沒不是,一路快步走,快得連阿嗒都快跟不上了。擔心的阿嗒衝到她麵前,攔住大聲問:“喂,你倒是說句話啊!”

阿嗒的不耐和火氣,瞬間就被澆熄了。

初初居然哭了。

一貫堅強冷靜,比男生還能忍的林知初居然哭了,在好友阿嗒麵前,哭得像個孩子。不,她本來就還是個孩子,她相信自己的眼光,以為看準了滾滾的人品,一旦把他當朋友,就交付了滿腔的信任,一點點懷疑都不曾有。

她護著他,直到他親口承認的前一刻,她還在護著他。隻要他說一句“不是我”,她就會相信。她以為老實人不會騙人,原來真正能刺傷人心的,正是那些看上去老實的人。

還有什麼不明白的?

“乖。”阿嗒攬過好友的肩膀,長長地歎了口氣,“我說了,不要那麼相信他吧。”

從陌生到默契,從信任到怨恨,隻間隔一層真相被撕破的時間。

晚上,爸爸回來了。

他要簽兩個字,一是與羅家的賠償協議書,二是離婚協議。雙方家長碰麵之前,教導主任還擔心出糾紛,哪個父親見到害自家女兒失聰的男孩子,不想狠狠揍他一頓?

主任特意安排了年輕女老師在一旁端茶遞水,防著一會兒氣氛給鬧僵了。但爸爸痛快得很,利利落落地簽了字。教導主任放下心頭大石,讚道:“我一直覺得初初這孩子氣質好,有家教。先前以為是學鋼琴,陶冶出來,今天同時見了兩位家長,才知道,原來是言傳身教!”

對人情世故懵懵懂懂的她,也能聽出這“言傳身教”是句大大的恭維。對,她父母立於人群裏,男的斯文儒雅,女的溫柔端婉,就是天造地設的一對璧人。多年以前,五歲的初初還住在孤兒福利院裏,也不姓林。那一天是領養日,無父無母的初初踮起腳尖,混在一群拚命往前擠的孩子中,想要看清楚今天來認養孤兒的家庭到底是什麼樣。

她一眼就看到了他們。她現在的父母。男的長身玉立,女的淺笑端莊。那時的媽媽算是美人,她著一件窄身裸色小禮服,染得麵色如月。對,就像月光,悠然的一點微涼。

簽賠償協議時,他們做足了功夫,儼然幸福的一家。回到家裏,大門一落鎖,又是另外一番光景。在玄關裏,爸爸脫了皮鞋後,發現自己的拖鞋不見了,問老婆:“我的鞋呢?”

“反正你心裏也沒這個家,我扔了。”

兩人你一言我一語地吵了起來。句句戳心窩。

她怪他不著家。

他說家裏有什麼好,天天看著她這張幽怨的臉,好像全世界都欠了她的錢。他怪她沒有帶好孩子,現在孩子耳朵都聾了。他們這些年為培養初初,花了多少心思?現在全打了水漂!

初初被媽媽遣到房裏去了,她戴好助聽器,整個人貼在房門上,小心翼翼地聽。隻聽得媽媽冷笑,“我不會帶孩子?對,我是沒管好她!現在她耳朵聾了,治也治不好,考音樂院校也是沒指望了!你就沒點責任?你半年不著家,說什麼工作忙,你以為我傻?你那小三的肚子也大了吧?說到底,你就是嫌我生不了孩子,想要個親生的!”

她是壓低了嗓音說的,這句話卻生生地傳入了初初的耳朵,一字不差,像刀子一樣紮進她心裏。初初背靠著門滑了下去,蹲坐在地上,她忍著忍著,不敢發出聲音。在教務處時,主任誇她們家爽快,利利落落地就簽了字。老師哪知道,十六歲的初初站在一邊,見自己父親根本沒看條文就簽字時,心裏是怎樣的五味雜陳。

所謂痛快,不過是因為沒那麼在乎。

她隻是他收養的女兒,從五歲帶到十六歲,相處的時間不算太長也不短。爸爸關心她,但沒到“像親生女兒一樣疼愛”的程度。哪怕是一條寵物狗,養了十年,多多少少有類似家人的感情吧?但你會像疼親生孩子一樣疼寵物嗎?許多父母寧願賣腎也要救孩子,如果你家寵物受傷了,你會變賣家產,甚至割肝賣腎去救它嗎?

不見得。

親生骨肉,和收養的孩子,說到底還是隔了一層。更何況爸爸外遇的那女孩,有了他的親生骨肉。初初真是絕望了,比聽說她聾了的時候,更加絕望。

父母還在吵。父親說話的聲音越來越大:“算了,我跟你沒什麼好說的!見律師的時候再說吧!初初這孩子,我也有感情,本來我就想,無論如何,就算我們這個家散了,她去維也納比賽的話,我一定要買張機票,我們全家一起去幫她慶祝,圓了她這個夢。但現在……”爭吵聲戛然而止,大門砰的一聲重重地響,幾乎把所有人的耳朵震聾。

初初追了出去,下樓攔住了爸爸的車,前座上,她為爸爸繡的“出入平安、闔家幸福”的十字繡墜在半空裏,搖搖晃晃。她存了點微弱的奢望:“爸,如果我可以去維也納比賽了,你還能來看嗎,跟媽媽一起!”

“初初……”

“爸,我就這一個要求,爸爸!”她似乎看到了爸爸眼底微細的淚光。她甚至天真地想,或許再求一求爸爸,他就不會走了。

爸爸艱難地說:“初初,你讓爸爸考慮一下。”

可他還是開車走了,她眼睜睜望著父親的車遠去,彙入了滾滾車流裏,如所有陌生人那樣遙不可及,隔著萬水千山。她像是又回到了許多年前,她還在福利院的日子。

那時,她孤孤單單的,沒有爸爸,沒有媽媽。天地間隻有她一個人。

人人都說,林知初眉宇間有一絲揮之不去的傲氣。

其實這根治於心的傲氣,也是因著內心那一點最不讓人知曉的自卑。這自卑是一出生就被遺棄的孩子,心底最深的痛,伴隨終生不得去。

她一直不明白,人人都說十月懷胎最是辛苦,生孩子更是從身上割下一塊肉。人人把親生孩子視若珍寶。那為什麼親生母親,一生下她,就狠心地不要她了?

那樣決絕,連一點日後相認的信物,都沒有留在繈褓裏。

就那樣把孤零零的她丟在馬路邊的長椅上,連去一趟福利院也舍不得。福利院阿姨說,她是在公園長椅上被人發現的,當時她大約兩三個月大,餓了一天,在繈褓裏哇哇大哭,環衛工人覺得她可憐就送來了福利院。福利院也不想收,他們收個孩子要報經上級批準,也不知道撫養費用是不是批得下來。可她哭得實在可憐。有好心人便說,這孩子生得好,說不定過兩、三年,就給領養走了,花不了院裏多少錢,就當積積德吧。

就這樣,福利院把她留了下來。

每每有夫妻來認養孩子,福利院都當成是一件大事。孩子們清早就起床,認認真真洗臉,換上最整潔的衣衫,女孩子們紮上最心愛的蝴蝶結。孩子們乖乖地站成兩排,眼巴巴地等著領養家庭來。

最親近孩子們的管理員,叫蘭姨。她待他們很好,有時,有孩子撒嬌說,蘭姨,我們不要被領養,我們一輩子都留在這裏陪著你。

蘭姨就笑,說,傻孩子喲,我過兩年就退休,等不到你們長大了。如果你們能被領養,那就是真真正正有個家了,有屬於自己的爸爸媽媽了。爸爸媽媽會你們去公園玩,吃最好吃的冰淇淋,爸爸媽媽還會給你們過生日,點亮電視裏那樣的生日蛋糕。爸爸媽媽還會送你們去念書,讓你們成才。

大抵是沒有人可以依賴,初初懂事特別早,她做夢都想有個家,有自己的爸爸媽媽。

她是福利院裏長得最可愛的孩子,大眼睛,長長的睫毛,但一直長到五歲,還是沒被人領走。來領養孩子的家庭,多半還是喜歡男孩子,希望領一個男孩子傳宗接代。

終於等到有一天,阿姨告訴孩子們,明天有個家庭來認養女孩。五歲的初初激動得一晚上沒睡著,眼巴巴的,望著天亮了,自己起床洗臉,把小辮子梳得整整齊齊,又綁上了誌願者捐的黃色蝴蝶結。這是她最拿得出手的發飾。

一大早,她就搬了張小板凳在大門口等,望著那條大馬路,眼巴巴地等。

初夏了,太陽很大,曬得她渾身冒汗,小臉通紅。等啊等,等到下午兩點還不見人影。瞌睡擾得人昏昏沉沉時,她就唱歌,唱那首在福利院裏學會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