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愛如生樣柔弱(1 / 3)

——作為“現象”的近代湘人之死及其他

湖湘人物

作者:秦燕春

1928年浦江清在恩師王國維棄世周年之際著文《論王靜安先生之自沉》,憶及先師生前“素不主自殺”、“嚐譏腦病蹈海之留學生為意誌薄弱,而社會之鋪張之者,可科以殺人之罪”——此處雖未指名道姓,明眼人卻一望便知,所謂“腦病蹈海之留學生為社會鋪張”,顯然當為1912年3月6日孫中山以臨時大總統名義發文《令陸軍部準建楊鄭二烈士專祠並附祀吳熊楊陳四烈士文》中的湘籍沉水自戕人士之楊毓麟、陳天華。

1911年8月5日湖南長沙人楊毓麟(1872-1911,字篤生,號叔壬,複號守仁)在英國利物浦投海自沉,據說埋葬於ANFIELD公墓的楊氏墓碑上用英文給出的紀念銘刻並自戕理由乃是“因政治思想而死”(吳建華《蹈海烈士楊守仁》)。當年未及不惑的楊毓麟蹈海自殺的消息傳出令同誌不勝訝異悲悼。黃興自稱“感情所觸,幾欲自裁”,痛失良友之情溢於言表;孫中山信函中也說“殊深悲悼。弟觀篤生君嚐具一種悲觀懇摯之氣,然不期出此等結果也”。

關於楊毓麟自殺原因,《孫中山全集》給出的一個解釋乃是:“楊聞廣州起義失敗並憤於日本瓜分跳海自殺。”與此類似,強調1911年4月27日黃花崗起義失敗對楊刺激至深、因之尋死的說法從當時到日後都非常流行。例如楊氏曾經主持的《民立報》當年8月25日特意登出《蹈海記者之痛史》,稱楊氏“精神痛苦,如火中燒”故而溺水。馮自由撰寫《革命逸史》也稱其因“神氣沮喪”而導致“舊病複發”。章士釗1963年3月18日寫於北京的《楊懷中別傳》間關提到這位與楊懷中關係最好的族孫,亦稱“守仁憤革命之失敗,自沉於海”。楊懷中即楊昌濟,楊開慧之父。

在偏愛湘人“精神”的錢基博先生解讀中,楊毓麟“發奮蹈海”一件直接後果就是讓當時同在英倫留學的湖南老鄉章士釗從“青桐”變成了“秋桐”,刺激之沉痛可想。

黃花崗之敗,誌士駢首,而友人楊篤生同客英倫,聞之,發奮蹈海死。士釗所居黯然,感於詩人“秋雨梧桐”之意,遂易“青”為“秋”焉。

章士釗少年因讀書所在之長沙東鄉老屋有稚桐一棵,皮青幹直,日夕瞻對,油然愛生,又因諳習白居易詩之哲理高遠,所謂“自雲手種時,一棵青桐子。直從萌芽拔,高自毫末始。四麵無附枝,中心有通理。寄言立身者,孤直當如此”,故而自號“青桐子”。此際則因篤生之死改號“秋桐”,之後又之後,為回國操辦《甲寅》,論多違俗不為苟同之旨屢觸眾怒,再度改稱“孤桐”,獨立寒秋的況味一望無際,其所強調者,無非就是“吾行吾素,知罪惟人”、“天爵自修,人言何恤”,這是有使命感和擔當力的人才能知行的話。

錢基博先生著有《近百年湖南學風》,章士釗是他非常欣賞的人,與譚嗣同、蔡鍔合列一傳,三人或“明死生之故、變法不成乃殺身以殉所信”(譚),或“張軍國之策、所投非主而反兵以聲大義”(蔡),或“權新舊之宜、與世相劘而叢詬以將莫齒”(章)——都屬不計後果之人,“下蠻幹去”,這就是那一代湖南人,背後有“信”。與章士釗友好若此的楊毓麟,想來亦複如是。

不過,在篤生赴歐之前曾奔走效命的滬上,《民立報》編者根據1911年10月11日—12日所刊楊自書“絕命書三首”推斷,以為“先生蹈海之原因甚複雜,要為得神經病所致”,又代為訂正“留歐學界有謂其資盡投海”的流言,顯然此說也是當時流傳楊氏死亡原因一種。

《民立報》所刊書信三通的確均有提及健康問題,所謂“腦病複發”,然若細究語意,則另有深意大可玩味。如《致某某二君書》之一:

弟患急性腦炎,原因出於年長失學,好作繁思。感觸時事,腦病時發,貪食磷硫補品,日來毒發,腦炎狂熾,遍體沸熱不可耐。前禮拜往英格爾斯哥觀所謂博覽會者,以該地為一大製造口岸,會中機器館必×,可借研究觸發之×,乃徘徊其中,得益絕鮮,益感憤於科學根底之不可追補。在寓徹夜不成眠,欲得一手槍回國,因英語不佳,人地又生,不得,而行返 ( 北澱城)。後益鬱悶不可製,於昨日買車票來利物浦,欲趁便船歸國,尋一二× ×死之。然海天萬裏,非旦夕可達,而吾腦悶憤不可解,憤不樂生,恨而死之,決投海中自毖(文中“× ×”為脫字)。

此函楊毓麟還敦囑友人“國事大難,公等勉之,為將來自愛自經,講讀為賢哲所義。弟久欲解脫形神束縛,與他人無關,亦不計是非嘲笑也”——此一“不計”後果頗具湘人特色。

楊氏另一致某君書中同樣強調了“腦炎劇發,不可複耐,有生無樂,得死為佳”的狀況與心理,並另將存款一百一十鎊原為“歸國後為開一小小炸彈廠之起點者”,如今改變用途“濟黃× ×(按:原文缺字)兄之窮”。這位楊氏不肯明言的匿名同誌,實即黃興,難怪黃對篤生之死那般心碎。

第三通遺書則為《致懷中叔祖書》,寫給當時同在英倫的楊昌濟(1909年與章士釗一起考入氵厄北澱大學就讀,參見楊毓麟1909年11月4日致母親書),“腦炎大發”、“狂亂熾勃不可自耐”、“迸亂不可製,憤而求死”的理由依然保留,楊毓麟死得似乎很平靜:“恩怨銷亡,萬事俱空,因緣頓盡,罵我由公等,不暇惜矣。”因為是寫給親屬的遺書,故該函多涉及身後家事處理,例如“旅費餘三十鎊,寄歸與慈母,為最後之反哺”,甚至還將行李存放氵厄 北澱車站供楊昌濟以備取用,“以票呈長者,或可檢得一二英文書供用”。

其實,早在1909年6月20日楊毓麟致夫人儷鴻函中,就曾提及“請二哥買腦丸”,“但買到後,至今未曾服用過三分之一”,且說“倫敦天氣,入夏季以來,頗為清爽和煦。每日必往公園散步,身體甚屬相安,不以為苦”,當時病況似並不嚴重。該年11月4日前往氵厄 北澱修學前致妻函中甚至自稱“身體甚好”。盡管在楊昌濟的回憶中,篤生似乎身體先天就較文弱,“退然如不勝衣,乃能為景略雄談也”(氏著《蹈海烈士楊君守仁事略》),何況常年“奔走江湖,積年勞瘁,感憤時事,腦疾時發”,尤其執筆滬上鼓吹革命之時“報館事務異常繁瑣,精力大虧”。1908年赴英就讀後則“研習英文甚苦,腦疾愈甚”,“顧勤敏性成,不自製,明知用功過度於身體有傷,而苦學如故。嚐歎少年精力徒費於國學一隅,於數學、英文未嚐致力,迨中年為之,其難乃十倍也。又嚐悔在日本時為感情所動,未能堅忍,至今日而科學根柢乃不得而追補也”。因此種種,楊毓麟似乎經常處在一種“憤甚”、“益憤悶不能自已”,“病乃日深”的境遇當中,他在私函中歎息最多的就是“苦於無暇求學,至以為惱”、“甚矣求學之難矣”,且立誌“耐勞勉學,從容漸進,不求速效”。那代人舍命“救國”、“以學救國”的願望至少在情感真誠上是無可質疑的,假如我們還可以辨審他們措施是否得當。楊昌濟謂楊毓麟“每著一論,精神迸露,義氣凜然,讀者深為感發。君故工文辭,有遠識,其不可及處,尤在其言有物,出於至誠”,良有以也,著於1902年留日期間的《新湖南》無疑是此種文風的代表作,滔滔雄辯義氣慷慨,黃興在致孫中山信函中連連稱讚篤生“思想縝密”以“美材”譽之。

生死事大。1909年11月4日寫給母親的家書中楊毓麟還在內疚“慈親本年六秩大慶,未及歸國恭舉壽觴,惶恐無極。將來慈躬七秩大慶時,守仁準可潔膳馨饈,瞻依愛日也”——兩年之後,他的選擇卻令自己永遠無法完諾。

選擇主動赴死的人無論如何都是人類中的少數,而選擇在二十世紀初蹈海赴死的中國人中,著名的至少就有三位湖南人。我們不妨再趁此觀照一下另外兩位,陳天華(1975—1905)和姚宏業(1881—1906)。

1905年12月8日新化人陳天華在日本大森海灣蹈海自殺,據說是為了抗議日本政府頒布清國留學生取締規則。1906年4月6日益陽人姚宏業在上海黃浦江投海自盡,是亦為“殉學”,殉“中國公學”的開辦問題,但同樣與日本取締留學生政策有關。姚氏早年就讀長沙明德學堂,1904年加入華興會,隨後東渡日本入宏文學院學習。1905冬取締留學生規則的頒布導致次年春姚宏業與王敬芳、張邦傑等人在上海籌辦中國公學以安置歸國學生。因經費等原因,中國公學開學後不久即遭困厄,姚宏業投江以殉,身後留有數千字遺書,道盡“為中國公學而死”的心思。

陳、姚二烈士可說是為了同一“意義”世界殞身,而後他們的安葬又引發了禹之謨、寧調元在嶽麓山公葬烈士之舉,更間接引發了禹之謨的被逮與被殺。

禹之謨之死潛在原因即為他發動並主持了陳天華、姚宏業公葬儀式:二人之屍同時歸梓湖南後,禹之謨約諸同誌,認為“今國家孱弱,兩烈士之所憤而死也,非葬嶽麓山不足以驚國人”。據說屆時(1906年5月23日)湖南各校生徒分別從朱張渡、小西門兩處渡江,“皆白衣冠來”,“之謨短衣大冠,負長刀,部勒指揮。執紼者約以萬計,皆步伐無差”,“適值夏日,學生皆著白色製服,自長沙城中觀之,全山為之縞素”。此事日後在毛澤東的記憶中被稱為“驚天動地可紀的一樁事”(《本會總記》,《湘江評論》第四期),而於風雨飄搖之清政府看來卻正是大忌,故有鉤織罪名逮禹入獄並最終絞殺之舉措。

刊登於1906年《洞庭波》上署名“湖南某君”的《挽陳、姚二烈士聯》,公認是禹之謨手筆,其中上聯透露出的奇異的“贖罪心理”引人矚目:“殺同胞是湖南,救同胞又是湖南,倘中原起義,應是湖南。烈士竟捐生,兩棺得贖湖南罪。”所謂“殺同胞”之湖南人,具體所指為鎮壓太平天國運動的“同治中興名臣”曾國藩、左宗棠、胡林翼、彭玉麟……“中興名臣”變臉為“湖南罪人”。盡管因為“洪、楊諸人崛起草野,其綱紀四方又未能秩然就緒”,於是曾、左諸公“慕撥亂之名誤反正之業”的“倒行逆施”稍有可原諒的餘地,隻是:

光複之際,三湘子弟建功獨多,未始非湔洗之一念有以激發之也。是故洪、曾睽而滿廷延,孫、黃合而漢起,湘之人才為輕重於天下者見矣。期間經營光複,屢起屢仆,百折不撓,飲刃不悔者,厥維湘人之特色。(佚名:《禹之謨傳》)

何止“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昆侖”、“死得其所,快哉快哉”的譚嗣同,禹之謨同樣選擇“吾輩作事,死,義也。列邦改政孰不流血?以吾為先導,可乎”,或者“餘之軀殼,久已看空,何懼為?吾輩為國家、為社會死,義也。各國改革孰不流血?吾當為前驅”,至於“身雖禁於囹圄,而誌自若;軀殼死耳,我誌長存”(《遺在世同胞書》),這日常“衣西裝,單衫革履,短發垂右”頭戴“拿破侖帽”的“晚清異類”,分明卻讓我們辨識出“三軍可奪其帥也,匹夫不可奪其誌也”的傳統儒家情懷。甚至在入獄之後他的持議依然就是:“大丈夫光明磊落,如白日青天,禹之謨豈畏死者!若畏死則不至此地矣!滿廷方號預備立憲,餘以興民權而遭此禍,不死幾個可慘之人,猶以為立憲可靠。”據說禹之謨常說一句口頭禪便是“舍命去幹,決無不成之理”。

這裏固然有性格原因。例如禹之謨也有“常思稍自斂戟”的時候,但“及臨事,則又飆舉奮發,置一切不顧”,乃至官中有事他的反應也是“往往出名爭執,詞意決裂”(曹孟其《禹之謨傳》),“暫藏豐城劍,待著羑裏書”(靖州獄中自題)的願望畢竟更多隻是一種願望。

然而這一時期渴望“赴死”的激烈情緒往往更成為一種“全民自覺”——更為準確地說,當是讀書識字尤其略通西學之人的“群體自覺”——這種“自覺”在湘籍誌士身上又特別張大其辭。還是楊毓麟,在《新湖南》中他同樣以為“中興名臣”們“徇書生之小節而忘國民之大恥”:“西諺曰‘以血洗血’,此慘憺哀痛之言也。吾湖南負罪於天下也,以血購之,欲求所以揃雪前恥而開辟新世界者,亦當以血償之。”雖然“吾豈敢煽起殺機以菹醢我父老子弟之性命哉?吾抑豈忍汩溺世法,以任吾父老子弟之沉眠酣寢,席薪火以待焦灼哉”——這代人的激烈並非源於天性的忍苛或暴亂,“餘豈好辯哉?不得已也”。這裏有“世界潮流”的影響,“暗殺”風潮彌漫中外,楊毓麟專門在《神州日報》上輯有《記白人暗殺事件列表》,甚至我們的儒雅翰林、日後的北大校長蔡元培也概莫能外。禹之謨“靖州獄中自題”第二聯就是“師拿破侖,學瑪誌尼”。1905年在北京正陽門車站行刺“出洋考察憲政五大臣”的吳樾,同樣認為“寧犧牲一己肉體”、“樾請為諸君子著先鞭,更願死後化一我而為千百我,前仆後繼,不殺不休,不盡不止”(《烈士吳樾意見書》,載《民報》第三號)。吳樾作為“中國炸彈第一聲”被稱為“(楊)守仁之密謀”。楊毓麟本人幹脆就是第一個自學製造炸藥的革命黨人,並因此失去一隻眼睛,他還一度曾是“北方暗殺團團長”:“研究爆發物十餘種”(馮自由《新湖南作者楊篤生》)、“黨人能自造炸彈,自守仁始”(曹亞伯《武昌革命真史》)——但依然提醒讀者諸君不要因此以為這些“革命黨人”就是一群暴虐殘忍之徒:“夫破壞者,宇宙之悲穀也,吾不忍於湖南見之,吾亦何忍為湖南言之?雖然,是烏可以已哉!苟可以不至於暴動,即毒蛇鷙獸,亦決不至於暴動也”、“求文明者,非獨賞其價值,又須忍其痛苦”(楊毓麟《新湖南》“第五篇:破壞”)。他們何嚐不渴望“非暴力”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