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性的社會問題(3 / 3)

(6)要堅持所提出的“解決方案”對你沒有負麵影響例如,雇主可能提出將你從性騷擾者身邊調離。如果新工作是在不方便的地方,或對你的資曆權利或提升機會不利時,你有權利堅持不是你、而是性騷擾者應該承擔這個結果。

(7)盡力在所工作的機構解決問題既然法律訴訟成本昂貴,受害者還要承受時間的煎熬和可能的進一步傷害,要盡力在所工作的機構解決問題。(我國法律訴訟也存在著“訴訟風險”,既萬一“官司”打輸了,自己必須承擔損失。)如果問題仍然不能得到解決,可以:

1)向州政府FEP代理處或聯邦均等就業機會委員會提出控訴。(在我國則可以向上一級的機構或組織、政府的信訪辦提出控訴。)

2)向有性騷擾案件代理經驗的律師谘詢。工會或你所在的地方律師協會能夠幫助你指定律師。(我國各個地方還有法律援助機構給經濟困難者提供法律援助。)

3)如果性騷擾者的行為包括了襲擊、毆打或強奸,可以向警察提出犯罪指控。

2.學校內性騷擾的防範和對策

以下是美國大學婦女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Women)主要針對中小學學生所提出的防範和對策(當然,我國各級學校也可從中總結出自己的關於性騷擾的防範和對策)。

(1)正告性騷擾者停止他/她的所作所為。明確告訴他/她你對其所作所為感到討厭。如果你覺得直接麵對性騷擾者感到不舒服,用文字告訴他/她。

(2)將性騷擾事件告訴家長、所信任的老師或學校指定的處理性騷擾事件的負責人。要有耐心和執著的態度。如果第一位學校領導對事件沒有回應,找另外的領導,直到引起某位領導重視並采取行動為止。無論是同學,還是成年人性騷擾你,法律規定學校必須維護你的權利和采取必要的行動。

(3)切記性騷擾是錯誤的、違法的和應當被製止的。不要認為(或相信他人說)發生性騷擾是你的過錯。你不要對正在發生的性騷擾事件采取忽視的態度,也不要指望它會自動停止。

(4)切記你正在約會的人、你過去約會的人或希望和你有某種關係卷入的人可能會騷擾你。如果你感到恐懼、不安或被某人正在用某種方式“挑逗”而感到了威脅,告訴你信任的朋友或成人以獲得幫助。

(5)把你所受到的性騷擾的經曆記錄下來。因為這將在你需要的時候幫助你回憶起某些細節。也可以將自己的感受寫下來,它可能使你會感到好過一些。如果正騷擾你的人或那人的同夥給你任何紙條、電子郵件等,將它們保存下來。因為這些東西可能在證實性騷擾事件時會對你有用。

(6)插手幫助受害者和幹預任何你所目擊的性騷擾事件,並告訴你所信任的成年人。不要做旁觀者。

(7)去搞懂學校性騷擾防治規則。看看都說了些什麼,它會告訴你如果經曆性騷擾或目擊性騷擾該怎樣應對和作證。

19.4.2強奸

(一)強奸的概念及約會強奸

強奸(rape)的廣義含義是違背他人的意誌,使用任何手段與他人發生性交行為(包括陰莖——肛門性交)。這裏說的任何手段包括危及其人身安全、人身自由的強暴或非強暴手段,如毆打、捆綁、掐脖子、堵嘴、酒醉、熟睡、智愚、口頭威脅、權勢地位等手段,使受害人處於不能抗拒的狀態;無論男女,都可以成為強奸行為的加害者或受害者。西方某些國家的法律取此廣義的強奸定義。狹義的強奸特指男性使用暴力或非暴力的手段,違背女性的意誌,強行與她發生性交行為。我國法律采納的是狹義的強奸定義,根據新刑法的具體規定,進行強奸行為人隻能是年滿14周歲的男性,而強奸的受害人隻能是年滿14周歲或以上年齡的女性,而男性無論年齡多大均不成為強奸的受害者。

隨著我國社會環境所發生的變化,在社會生活、法理和法律實踐中,有必要采納廣義的強奸定義。因此,我們在此所論及的強奸,是從廣義的角度來予以闡述的。

按照實施方式,強奸的類型大致可以分為3種:攻擊型強奸、淫欲型強奸和衝動型強奸。前兩類都具有事先預謀的性質,強奸者對實施強奸的時間、地點、對象和過程都有著明確的安排和目的,因此危害性更大。從心理學、社會學和犯罪學的角度研究發現,強奸者的動機不一定都是為了滿足性欲,還有仇恨、控製對方的動機等等。按照強奸者和被強奸者是否相識,有熟人強奸和陌生人強奸的分類。美國的統計表明,熟人強奸的發生率遠高於陌生人強奸,熟人強奸分類中尤以約會強奸的發生率最高。

約會強奸是使人感到迷惑的熟人強奸的一種,既他們己經相互認識或短暫相識,或者他們以前曾經約會過,或者他們以前曾經自願地發生過性行為,但隻要是發生在雙方本次約會時的強迫性交,就是約會強奸。

約會強奸在我國還沒有得到足夠的認識,人們習慣地認為強奸似乎隻會發生在陌生人之間。隨著我國女性性別角色意識的覺醒,她們一定會認識到什麼是熟人強奸和約會強奸,並為這種事件感到愈來愈難以容忍。隻有全社會,尤其是當事者雙方真正意識到,隻要是違背一個人的意誌的性行為,那怕是勉強同意的性行為,都是或可能是強奸行為。唯有達成這種程度的認識,人們才會以公平的眼光去看待所有的強奸事件。

具體來說,約會強奸之所以發生,主要原因之一是,對於在約會時是要發生親密行為還是要發生性行為,男女雙方尤其是戀愛雙方缺乏溝通。女性經常不易對所熟識的人坦白地溝通,即使在戀愛約會時也不願坦誠地向男友表明態度。而且女性過於重視男人的感情,將他人的舒適感看得比自己的舒適感還重要。她們擔心自己“粗魯無禮”,會傷了他人或惹人惱怒。某些男人認為他們為了約會或維持戀愛關係,花了錢在女方身上(比如在一般的社交場合就比較典型),就在約會結束時或戀愛存續期間她就虧欠了他的,她就得和他有性交易。還有某些男人錯誤地認為女人努力掙紮,說“不”其實意味著“是”,因為她們喜歡被一個有主動性或攻擊性的男人所追求,通俗地說,就是所謂“男人不壞,女人不愛”。有時還因為某些男人感到性行為本來就是他們做男人的權力,所以許多婦女就是被她們約會的這些男人所強奸了。

(二)強奸的危害後果

1.強奸創傷綜合征

強奸創傷綜合征的概念是A。W。伯吉斯和L。霍姆斯特龍於1974年提出的。被強奸後,受害人會表現出明顯的一係列心理衝突症狀,即被稱為強奸創傷綜合征。

性襲擊對受害人所產生的心理衝突可能持續數小時、數天、數月、1年或更長,而且決不會被遺忘。受害人通常處於驚恐狀態,他們不知道做什麼,也不知道可以和誰傾訴。有時,受害者可能會在不同的場景中反複體驗她/他的痛苦經曆。這種心理衝突會因人和因所經曆的時間長短而有所差異。害怕、羞愧、震驚、憤怒、孤寂、消沉、絕望、恥辱、悲痛、焦慮、緊張和失去信任感等是通常的反應;往後,則會表現出否認被強奸的事實、冷漠、呆滯、行動遲鈍及自責感、恥辱感、驚恐不安、想報複、精神委靡不振等情緒反應。但也因人而異。

約會強暴與被認識的人強暴,對女孩所造成的傷害包含了明顯的、不明顯的、即刻的和長遠的傷害或心理衝突。當一名女性被男友強暴或被認識的人強暴,她所受到的傷害並不比被陌生人強暴的程度低。在這些暴力犯罪中,不論加害者是誰,女性因而產生的身體上或情感上的痛苦都是很劇烈的。事實上,約會強暴常造成女性特別的傷痕,因為那會使她懷疑自己的判斷力,並影響她今後的社交生活。與此類似的,被認識的人強暴同樣會使女性感到無法信任任何男人,或者是不再相信自己的判斷。有人伴隨她/他周圍,鼓勵和幫助她/他,對其恢複是非常重要的。

2.強奸可能發生的征象

無論實施何種強奸手段,事後男女雙方,尤其女方的體表和體內一般都可能會出現異於事前的某些現象,這些現象便是強奸的征象。當然,有了這些征象,並不一定就是強奸造成的,譬如性虐癖和性受虐癖中也可能有下述的某些征象。這些征象不僅是性法醫學鑒定所要掌握的,當事人了解也是必要的。

(1)身體傷害強奸過程中,由於強奸者采用暴力,如打擊頭部、扼勒頸項部、捂壓口鼻、摳弄外陰等,或被強奸者可能抵抗,被強奸者(尤其後者)可能有各種類型的身體損傷。由於強奸發生的地點及其他因素的影響,強奸所導致的損傷程度和部位無規律。一般受害人的損傷多發生在兩大腿內側、乳房、臀、外陰及處女膜,有時也發生於背部、手、腕和肘部及頭頸部等。

(2)中毒實施強奸的過程中,若對被強奸者使用藥品(如麻醉劑、鎮靜催眠藥)或其他能消除被強奸者抵抗的毒物(如常見的酒),可能造成被強奸者中毒。

(3)陰道內或/和體表、衣物上遺留有精液(斑)陰道內有精液是性交的可靠證據。受害人的衣物上、體表,尤其外陰及會陰等部位遺有精液(斑)至少能說明發生過非性交的其他性行為(譬如強奸者尚未接觸被強奸者的外陰時已射精)。

(4)其他征象強奸發生後,有時在被強奸者的外陰、衣物表麵附著有從對方身上脫落的體毛(陰毛、汗毛和頭發等)。偶爾,甚至可能在被強奸者的衣物表麵發現從對方衣物上脫落的衣物纖維。

(5)如果能夠鑒定強奸者,則在強奸者的陰莖外表沾染有被強奸者的血液(痕)或/和陰道內容物。陰莖插入陰道,可能傷及處女膜或陰道壁,或者插入之前女子的外生殖器官即被損傷。因此,陰莖表麵可能會沾染上被強奸者的血液(痕)。同時,陰莖也會沾染陰道分泌物(含脫落的陰道上皮細胞)。此外,強奸者可能有被強奸者反抗時留下的身體傷痕。

(三)強奸的個人防範

1.強奸的防範概述

早在1941年,德國犯罪學家H。亨蒂希發表了第一篇犯罪人與受害人相互作用的論文,提出了防止受害的策略。1947年,以色列律師B。門德爾鬆通過其著名的演講“生物——心理——社會科學的新領域:受害人學”,首創了“victimology”(受害人學)的術語。美國於1966年首次進行全國範圍的被害人調查。在國際上,性犯罪受害人學作為被害學的重要分支,對如何防範性侵犯,從理論、法理和實踐上,都做了很好的研究和探討,推動了社會加強對性被侵犯者的保護。

就性被害原因,從受害人過錯和某些特征所導致的性侵害後果,性受害人學也多有研究。有人認為學習和掌握這些知識,對個人防範強奸是具有實際價值的。

“受害人過錯包括性方麵的引誘和暗示、行為放蕩、言語輕浮、身體過分暴露、對他人言行的不恰當反應(辱罵、誣陷等)、怯弱等。受害人的某些特征,例如生活作風不檢點、相貌、發型等,也與遭受性被害有聯係。一些環境因素也與遭受性被害有關,例如,婦女睡覺時不關門窗、洗澡時不選擇適當的地方、獨身一人在偏僻地方行走、旁觀者的冷漠等。”

但是,現今受西方女權主義思想觀念影響的學者、社會活動家甚至於法律實踐家們卻不同意強奸案件中的所謂“受害人過錯是促成強奸的原因之一”的命題,他們認為受害者在任何時候和任何情況下都是無過錯的。看來性犯罪受害人學的某些研究指導思想和方法該重新定位了。

對於陌生人強奸的防範,宏觀上主要采用依法打擊,以威懾犯罪分子和對社會其他有強奸傾向者起到警戒作用,還要加強社會教育,以提高女性自我保護意識等方麵著手。微觀方麵主要是引導女性要排除顧慮、敢於鬥爭、善於反抗、機智勇敢和注意自我保護,形勢不利時要假裝順從、拖延時間、尋機脫身和呼救反抗等等。

個人防範性侵害的建議:

1)女性不宜單獨去偏僻的地方,夜晚應避免單獨外出或走人少、黑暗的小道;

2)服裝不應過分暴露,化妝、裝飾也應適度,不要刺激起別人的性欲;

3)與他人發生衝突時,不應惡言相加和汙蔑、咒罵對方;

4)不輕易與新相識的人單獨一起外出,不搭乘陌生人的汽車,也不單獨去會見素不相識的男性;

5)被可疑男性尾隨或糾纏時,不要獨自處理,要立即找他人幫助,或者進入附近住家、派出所、單位求助;

6)洗澡、睡覺時,應關窗閉門,拉上窗簾,避免外人從窗戶或門中直接看到室內情景;

7)遇到異性要進行性侵犯時,應保持鎮定,沉著、冷靜地尋找一切可以利用的條件或機會,與犯罪人進行周旋、鬥爭,避免遭受侵害……

8)必須牢牢記住:與性犯罪人遭遇時,任何緊張恐懼、驚慌失措、膽怯軟弱等反應,都會加劇犯罪人的犯罪決心,促成犯罪行為的發生;

9)在特殊場合,例如夜總會裏,不要輕易接受贈煙、酒、食物等進口的東西;

10)平常應自我訓練反擊技巧。若遭到赤手攻擊者抓住你的手臂或扭住手腕時,用手指突擊對方雙眼、鼻子、喉嚨、麵部或用腳踢其下身等等。

其實,陌生人強奸的情形是比較複雜的,不可能對所有的情況列舉窮盡。就是要反擊,恐怕還是需要一定的勇氣、體能和技巧的。因此,預防才是上策。但是,就有女大學生竟然有如此的舉動:“女大學生找家教不問雇主姓名願意留宿。”(東方網2003年7月12日消息)

應了解,熟人強奸或約會強奸發生率最高。女性單獨跟男人/戀愛中的男友在一起能否確保安全?她是否應當隨時防備可能的性侵害?有時一個你相識的人,麵善而無怪異舉止,卻會犯下強奸罪行,這是誰也無法預測的後果。那麼,一個女孩如何去分辨哪個男人是危險的,哪個男人是安全的呢?這個問題較難回答,一般來說總是需要有所防範。和相識的男人在一起時,女性應當持雙重態度,一來有所信任,坦然地與之交往;二來不能完全地沒有設防,手邊或身邊要有隨時的應急手段,譬如有同伴會隨時探望、有電話會不時地打進,哪怕找到虛擬的手段也未嚐不可。與男人單獨相處,尤其要注意不能過量飲酒,更不能服用麻醉藥品或毒品,還要警惕結交不深的男人給的食飲品。在特殊場合,例如夜總會裏,不要輕易接受贈煙、酒、食物等進口的東西。遇到男方缺乏對你的尊重時,要理直氣壯地表達你的抗議,必要時可以脫離現場,並就此斷交。關於網上聊天“萍水相逢”後,被要求見麵的問題,稍微有理性的朋友都會惟恐避之不及。因為,在那裏有太多的陷阱、太多的虛假和太多的狡詐。試問,一個你不可能知根知底的人物,你願意與其獨處嗎?有人也許會說,與男網友不見麵,難道女網友也不可以見麵?不,也不能隨意見麵。難道她的背後就沒有男人嗎?再說同性之間就沒有性侵犯?也許,男網民朋友們會說,“我是男人,我不怕。”等到你害怕的時候,那已經悔之晚矣!

在識別和認識熟人或約會強奸這類令人厭煩的事情,國外的男男女女也多有誤區。

統計表明,女孩和男孩都可能被熟識的人強奸,尤其是兒童和十來歲的青少年更容易被強奸。有某些女孩能夠掌握的策略,它們能使你變得更聰明,並能防止約會強奸的發生。

約會強奸通常發生在當男人堅持性活動而女方又沒有明確表示拒絕的時候,最後男方憑借體力、利誘、欺騙,甚至於恐嚇強製發生性行為。約會強奸由於個人信任被出賣,可能會激發起一方或雙方憤怒,常常導致外傷,甚至於更嚴重的人身傷害。

(1)要熟悉關於強奸的基本含義和有關強奸的統計數據。

(2)在打算出外約會時,關照你的女性朋友,同時也請她們關照你。

(3)知己知彼。了解你自己和了解性。性欲是你身體正常的和自然的組成部分,它的支配權屬於你自己,從來就不屬於任何人。知道自己想做什麼,保證自己安全。相信你的本能和感覺。請事先設定你的行為容忍限度和弄清楚約會對象究竟想幹什麼。假如你的約會對象或男朋友不願意坦率地做出安全和恰當的行為限度承諾,那可能就是一個危險的預兆。許多男孩在約會時都會作性行為的設想,而且會認為你也想要發生性行為。因此,不和約會對象發生任何性接觸(例如,擁抱、接吻、溫存、愛撫等等)是絕對明智的。

(4)避免在無人的密室裏獨處,也不要到僻靜處所去逗留。

(5)避免和網絡結識的人見麵,如果你一定要見麵,得要有人陪伴或如實告知自己信任的人,讓他們知道你的去向,並隨時能夠找到你。

(6)要保持頭腦清醒,要知道當飲酒或吸毒後,更容易發生強奸案件;當麻醉藥或催眠藥被放入你的飲料裏後,約會強奸的危險就會降臨。

(7)在強奸危機正要發生時,知道自己該如何做:要怒發衝冠,不必顧及自己是否文雅或失去禮貌。如果需要,要大喊大叫或回擊他的襲擊,以引起他人注意和獲得幫助,或設法脫身。要敢於和善於抗爭,不必介意性襲擊者的感覺,要在保護自己的條件下奮起反抗。當然,抗擊強奸一定要以保證自己的生命安全為前提,不能不計後果。

3.男孩子避免約會強奸

是好人,還是強奸犯?有時候隻是一步之遙。如果在關鍵的時候失去理智,好人就會在一瞬間變成強奸犯。

強奸不是在雙方情願下達成的性行為。強奸並不一定有體力強製卷入,口頭脅迫也能達成。強迫某人和你發生性行為有:纏住某人直到她/他最後讓步並且“同意”,或當她/他喝醉了或喝多了後發生性行為可能也是強奸。僅僅與他人相比較的、相對的體格優勢也可能使得她/他感到害怕和感到被脅迫。強奸的“底線”是:假若一個人不想發生性行為(或不能允諾發生性行為,如女孩不滿14周歲、弱智、患有精神病、昏睡、醉酒等等)而發生了,這就是強奸。

女孩應該有她自己的信仰、觀點、意見和選擇。她應該有權力自由地表達自己的意願,而且應該受到尊重和作為平等的一員受到對待。假若有人為你拿主意,告訴你該如何穿衣或如何行事,批評你,把你推來搡去,或強製你做你感到不舒服的事情,那麼你喜歡嗎?

女孩不是性工具。直露地注視她們的性征和身體部位會貶低和侮辱她們,這會傷害她們,讓她們感到比別人低一等。觸摸、接觸和無端地稱呼她們的名字是性騷擾和性辱虐行為。你想被人羞辱、剝削或嘲笑嗎?下一次,當你看到某人在滋擾一名女孩,要幫助她,大聲嗬斥這個人,以反抗歧視、性騷擾和性襲擊。

某些男孩期望女孩像他們一樣想發生性行為。他們可能認為性交對她們來說就像對他們自己一樣會帶來愉悅。其實,女孩子有她們自己獨特的需要和欲望。除非你向她問問清楚,不然,你決不可能發現她究竟可能想要什麼或喜歡什麼,而且你能夠發現許多別的消遣方法會使相互的陪伴過得令人愉快。

某些人僅對性交感興趣,而不顧及別人的感受。有人認為如果請女方吃飯和看電影,那麼她就欠他的了。還有的人認為女人就是做飯和打掃衛生的奴仆,就是生孩子的“機器”,就是當他想要的時候滿足自己性欲的工具。審視一下你自己的性觀念,看看是否都是公正的、平等的和尊重別人的。要知道,人人值得尊重,你也值得尊重。而且通過尊重別人和把尊重他人付諸實踐,你就是尊重自己,而且對自己的關愛之心也會使自己感到愜意。

聽聽與你在一起相處的人的意見確實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事情不清楚或不確定,停下來,問一問她/他,落實一下你們兩個對將要發生的事情是否都是明確無誤的。

有時候她正打算(口頭或非口頭)表達一個意思,而你卻認為她想表達另一層意思。例如,她正在掙紮,有人可能會認為“瞧,她確實動情了。她的舉動使我興奮。她真的想要了”。然而,她掙紮的真實意圖是否就是想讓你停止你的行為?假若你在不確定的情形下還要想延續你的行為,最好的辦法就是先停下來,問問她。用關愛的態度和尊重她的感情和願望的態度對待她,唯有如此,你才能避免很多麻煩。

4.男人避免約會強奸

對於一個成年男人來說,不要傷害他人是他必須承擔的責任。強奸是一種暴力犯罪,它主要由控製欲和支配欲所驅動,而不由性欲所控製。如何避免強製約會對象發生性行為,除了要參考本節所有的內容以外,還應注意以下內容:

(1)強製一位婦女是絕對不允許的,即使有如下的情形,也沒有權力強製他人:你認為她在奚落你或勾引你;她說了“不”,但你卻認為她的意思是“可以”;你在此之前和她有過性行為;你已經為她的晚餐付賬或送過她貴重的禮物;你認為婦女喜歡被強製發生性行為或想被說服;這位女性受到了酒精或毒品的影響,已經忘乎所以;她是一位風塵女子。

(2)如果你從一位婦女那裏得到模棱兩可的信息,問一問她,並向她澄清她究竟想做什麼?假如你發現自己和一位不確定自己是否想要性交或正在拒絕的女人在一起,要“急流勇退”。建議你們充分地溝通。對那些自己不確切是否想要發生性行為的女人要保持頭腦清醒,如果你給她們施加壓力,你可能就會強製她們發生性行為。

(3)不要假定你們雙方都想發生同等的親密行為。不要以為她被激發起來的性欲就等於想要性交的性欲望。她可能隻是對一般的性接觸感興趣,可能隻願意分享幾種性活動,而不想要性交。不要自以為知道你的夥伴想要什麼;審視一下自己的推斷是否正確。如果你的夥伴對接下來所要做的事情哪怕有絲毫的疑慮,停下來,問一問,證實一下。克製住你的性欲。不要讓性欲控製你的行動。你可能控製不住性欲,而你的確能夠控製你的行為。

(4)與女人約會沒有達成你原來的目的,或沒有“得手”並不意味著你不是一個“男子漢。”沒有“得手”也沒有什麼關係。

(5)從來沒有人願意讓別人強奸自己。無論一個婦女的行為怎樣,即使她以前或現在的行為“放蕩”,她的身體仍然不應該以她不情願的方式被利用。

(6)一個女人如果說“不”,就是不。你如果不接受一個女人所說的“不”,而一味地固執自己的行為,你就在冒強奸的風險。

(7)與一個精神或軀體失去自我控製能力的人(如喝醉酒的人、睡著的人、低智力的人、患精神病的人和不滿14周歲的女孩)發生性行為就是強奸或犯奸淫幼女罪。

(8)要明白,一個男人的塊頭和體能對一個女人來說能夠構成脅迫條件。許多強奸受害者報告說,她們之所以沒有反抗或掙紮是由於害怕男人的塊頭和體能的原因。

(四)被強奸後的對策

強奸發生以後,受害者和其他人都必須有這樣的態度:無論任何情況下,發生強奸事件,總是加害者所犯下的罪行,無論受害者做了什麼,說了什麼,怎樣穿著,或想過什麼,這些都不是受害者的過錯,她有權力獲得性安全;也許受害者已經做出了最好的選擇和決定,其他人在這個時候就不要再加重她的局促、害怕、傷感和“製造”悲傷的氣氛;要相信受害人,她最終是能夠恢複過來的。雖然這得要花時間和比較困難,她一定能夠度過危機。

1.強奸受害者的對策

強奸受害者的恢複因處理和心理及醫療過程不同而有所差異。統計數據表明,在尋求某種谘詢(危機幹預、應急幫助、臨床谘詢、個別谘詢或小組谘詢)服務的受害者恢複得比較快。越是晚找人谘詢和幫助,恢複過程就越慢和越困難。當然,再怎麼著,與人傾訴是從不會晚的。

要知道,發生強奸事件絕對不是你的過錯,你不應該受到他人的責備,一般來說也不會受到責備。要知道你一定不會獨自忍受痛苦。有許多通情達理的朋友和社會服務人員一定會幫助你渡過難關,他們值得信任。對於受害者來說,最重要的是要找到能幫助你和值得你信任的人,使你能認清事實,做出正確的判斷,采取有效的解決途徑。最可能給予幫助的人是心理谘詢師、老師、家長、監護人、單位領導及其他富有同情心的成人,因為他們能夠了解你,懂得如何幫助你。

(1)事情發生後,我們極力建議你首先找這些人之一傾訴你的痛苦。如果你打熱線電話,你不必暴露你的姓名。

(2)要認識到,不管強奸犯是誰,即使是自己的熟人或家人,強奸是對你實施的暴力犯罪。所以,你應該盡快打110電話向派出所報案。如果打算向加害人提出賠償,通常需要在派出所做好筆錄。

(3)強奸發生過程中,你可能受傷,你的身體上一定留有強奸犯罪嫌疑人的痕跡。因此,第三步是要盡快去醫院尋求詳細檢查和及時治療,一來為了盡快恢複健康,二來要采集強奸的證據。注意:①強奸案檢查的時效是5天以內,然而,尋求醫療幫助和其他支持什麼時候也絕不會晚。要收集強奸的證據,在5天之內不要淋浴、坐浴、衝洗、換衣服,或去檢查之前不要熨燙所穿衣物的任何部位;②你可能需要預防性的治療和包括HIV在內的性病檢查;③你可能擔心會意外懷孕,要知道3天之內進行緊急避孕處置是有效的;④如果懷疑自己可能被迫服用了麻醉藥(比如,約會強奸藥date rape drug,也稱“迷幻藥”),尿液檢查的確診時效是3天;⑤保管好處理危機事件全過程所有開支單據,以備提出賠償時作結算憑證。

(4)最後,尋求法律解決強奸案,對你來說,那是很痛苦的事情,但確實是解決危機和獲得補償的必要途徑。由於可能受到社會觀念的影響,公安和司法人員對於熟人或約會強奸案也許難以做出公平的裁決。他們可能會認為是你“勾引”了別人。因此,如何采取法律行動,你應當慎重考慮。在決定訴諸法律前,最好從精通法律和社會狀況的律師或從通情達理的司法人員那裏獲取幫助和建議。

2.受害者家長的對策

孩子受到了傷害,如果家長還要責備她,那是非常糟糕的。統計數據表明,大多數女孩不敢向父母說出強奸的真相,就是因為她們害怕父母埋怨和責備。像此類的話“我曾經告訴過你,不要……”、“叫你不要在晚上外出,你偏不聽話”等等,絕對是不合適的。家長要將受害孩子的痛苦體驗和孩子的需要看成頭等重要的大事。如果家長、尤其父母懂得如何給受害的孩子提供一個寬鬆的、充滿愛心的和能夠依賴的家庭環境,那確實是受害孩子的福氣。

要信任自己的孩子。因為我們的社會對強奸受害者存有極大偏見,如果在這時候,家長也不信任她,這無疑於在她的“傷口撒上了一把鹽”。家長要明確地告訴她,你是相信她的。

家庭在平時就是孩子們的避風港,遇到危機則更應該是“防空洞”,這個時候,她確實需要家長的支持,要聽她的哭訴,讓她在願意的時候認真地聽她傾訴。她非常需要朋友的關愛,父母首先就要做她的朋友,其次才是家長。所發生的事情絕對不是她的過錯。她需要時間明辨事件的性質和後果。在她的腦海裏,此時充滿著不堪回首的記憶,這得需要時間讓她遺忘。布置好家庭居住環境,讓它變得更溫馨,陪她出去走走,即使不說話,散散心也是好的。

讓她自己作選擇好了,不要強迫她做任何事情,因為她剛剛被人強迫過,此時她需要自主。給她處理危機的寬限時間,不要強製她恢複常態。家長向不相幹的人透露強奸事件是非常不合適的。家長也許認為要向人討回公道,但也許你的“公道”並不是她所需要的公道,所以,不要在獲得補償方麵違背她的願望。如果家長想要獲得賠償,要端正自己的動機並且與孩子取得一致。

及時尋求檢查和治療及專家谘詢非常必要。盡可能快地找專家谘詢、要帶孩子到醫院及時檢查和治療。盡量做好各種準備和支持,幫助你的女兒渡過難關。

3.受害者朋友的對策

作為受害人的朋友,你所能夠做到的就是要:①相信她/他;②耐心地傾聽她/他;③支持她/他,因為,別人可能懷疑或責備她/他,這時她/他比任何時候都需要朋友;④她/他願意和誰傾訴,就依著她/他好了;⑤如果你自己不確切知道如何幫助朋友,主動找專家谘詢;⑥查查資料,看是否有可信的參考資料可讀;⑦提醒她/他報案,及時陪她/他去醫院檢查和治療;⑧加深你們的關係,做體貼她/他的好朋友。

4.醫生的處理和對策

對於強奸案的受害者,對於一般的身體檢查和治療,醫生能夠做出周到的處置。但要做好強奸的證據收集,即強奸的性法醫學鑒定,則需要遵循一定的規則和具備專門技能。

強奸的性法醫學鑒定的關鍵是要證實是否發生過性交或雙方生殖器官是否有接觸。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於小於14周歲的女子,嫌疑人的生殖器官最小限度地接觸她的外陰,便算性交;對於14周歲以上的女子,嫌疑人的陰莖最小限度地插入她的陰道,便是性交。但是,切記注意,醫生檢查所收集到的證據,隻能證明是否發生了性交,而證明不了是否強奸。因為,性交僅僅是強奸的條件充足特征(指在推論過程中,與一個或幾個必需的特征聯合考慮時,才能得出確定性結論的特征)。性交過程中有過暴力行為卻不是強奸的必需特征(指在推論過程中,能夠確定某種結論的特征)。強奸案的必需特征是性交違背了婦女的意願,或被奸淫對象是14周歲以下的幼女,或失去性防衛能力的女精神病人,或女弱智者。隻有把上述條件充足特征和必需特征聯合一起考慮,強奸方能確立。

(1)對幼女的性法醫學鑒定要點按照我國新刑法的規定,不滿14周歲的女子便屬幼女。幼女的生殖器官發育尚未成熟,處女膜位置較深,陰道甚為狹小。因此,成年男子的陰莖一般難以插入幼女的陰道。若未曾使用強力強奸,僅見處女膜、外陰部或陰道前庭黏膜有充血和擦傷。如使用暴力用陰莖插入陰道,不僅處女膜會破裂,還會有會陰部、陰道,甚至肛門的撕裂創傷。如果在陰道內發現精液,則可以作出性交發生的性法醫學鑒定。

(2)對成年未婚女子的性法醫學鑒定要點未經曆過性交生活史的女子才是處女。世俗認為處女膜未破的女子是處女,這是不準確的。實際上,處女膜破裂的女子未必就不是處女,因為性交並不是處女膜破裂的唯一條件,手淫、手指或異物插入陰道及外傷等也是處女膜破裂的條件。有時,性交發生後處女膜也未必就一定破裂。所以,在性法醫學鑒定中過高估計處女膜的鑒定價值是不可取的。從統計學考慮,通常第一次性交大多造成處女膜破裂,而且未完全性破裂。與臨床醫學一樣,性法醫學也以鍾的盤麵刻度來描述或標示處女膜破裂的部位。

初次性交造成的處女膜破裂一般在4~5點鍾方向和7~8點鍾方向之間,裂口隻有1~2條或1~3條,多為對稱性的2條完全性破裂。新近的裂口邊緣一般有出血、凝血塊、輕度紅腫,觸之疼痛。經3~4天,裂口處可能有少許膿性滲出物附著,以後逐漸較少,約至1周後完全消失。若裂口無感染,則在2~3天後開始愈合。裂口修複後不再閉合,但變得鈍圓。一旦裂口修複,則難以推斷處女膜破裂的時間。如果在陰道內發現精液,則可以作出性交發生的性法醫學鑒定。

對於處女膜的鑒定一定要考慮受害人的心理感受,必須求得受害人及其近親屬的理解和征求其同意。因為文化習俗的原因,這種鑒定可能對她造成“二次傷害”。

(3)對已婚婦女的性法醫學鑒定要點從是否性交過的角度考慮,經曆過性交生活史的女子稱為已婚婦女。確定已婚婦女新近有否性交,處女膜檢查已無鑒定價值。所以,確定新近有否性交的證據隻能依賴在陰道內發現精液或設法證實陰莖已經接觸過外陰或插入過陰道這其中之一的事實。

(4)其他鑒定要點如果被強奸者既往無性病史,且未曾接觸其他性病感染源,但被奸2~8天後有陰道黏液膿性分泌物,經性病細菌學檢查可以確診性病。隻要發生了性交,就有可能受孕。所以,還要注意提醒被檢查人到醫院複查,以確診是否懷孕。

此外,對於各種身體的損傷,必須注意拍照(彩照),以保存證據。

人類社會已經跨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隨著人民生活質量的提高,兩性問題已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性”和我們每個人的生活都息息相關,所以通過本章的學習了解性所帶來的種種問題,也就顯得尤為重要。

(彭曉輝饒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