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大師兄”們當上了國會議員——晚清新政(3 / 3)

總之,國仇家恨加在一起,讓載灃一上台就想處理袁世凱。結果機靈的袁世凱看到風聲不對,立刻跑到了天津,由英國駐華公使親自為袁世凱說情,出麵保護袁世凱的生命安全。袁世凱在天津上奏折,以“足疾”為由辭去一切職務。載灃一看殺不成,也就順水推舟,接受了這個結果。

趕走袁世凱後,對於載灃來說最急迫的事是加快改革進程,盡快把大清變成現代化國家,否則亡國就在眼前了。

改革具體來講,還分實務和立憲兩部分。實務就是怎麼搞好經濟、搞好產業,立憲就是政治改革。這兩部分之前全都有慈禧製定過既定方針,似乎載灃隻要按照計劃老實執行就是了。然而載灃在這兩件事上,都犯了錯誤。

首先在實務部分,載灃遇到了經費不足的問題。

之前無數次的戰爭和賠款已經把清朝的國庫掏空了,更不用說《辛醜條約》還是根據大清的收入量身打造的。可是辦新政還處處都要錢,其中花費最大的,是建立軍隊。

甲午戰爭和八國聯軍入侵後,清政府終於發現按照舊式方法訓練的軍隊,雖然用上了新式武器還是戰鬥力不足。於是清廷決定按照袁世凱練北洋新軍的模式,在全國推廣新軍。這練新軍,就需要大筆的錢。除了陸軍,載灃還想在短時間內恢複海軍,在全世界到處買軍艦。我們說過,建立海軍是最花錢的事。新式陸軍還可以利用舊軍隊改編而成,武器還可以用舊式的湊合湊合,可海軍的軍艦都是實打實的一艘艘鋼鐵巨怪,是個十足燒錢的無底洞。

載灃著急訓練軍隊倒是情有可原,一方麵國內革命黨叛亂不斷,需要軍隊鎮壓。另一方麵俄國和日本一直圖謀瓜分中國,日俄戰爭都在東三省打起來了。如果沒有一支強大的軍隊,喪失國土就在眼前。

問題是,再緊迫的事也得看客觀條件啊。明明沒錢還非要投入巨資,最後隻能是對百姓層層加稅,一遍一遍橫征暴斂。當年康熙爺說“永不加賦”——沒錯,我們倒是不加“賦”了,我們加的是“捐”:老百姓買個菜也捐,喝個茶也捐,日常生活無處不捐。隨著稅賦逐漸超過人們的忍耐底線,清政府統治的合法性在不斷下降,現在對清政府來說已經不是保護不保護國土的問題,而是能不能繼續維持政權的問題了。

而且,清末新政還有一個經濟收入上的悖論。

傳統中國,為了在生產力很低的情況下管理龐大的國家,采用的是“小政府”模式。就是說,古代政府的規模很小,職能很少。我們今天覺得,維持社會治安、普及教育、救濟貧苦、消防救災、修建橋梁道路,這些社會基層的工作都應當由政府承擔。但是在古代中國,這些工作都是交給地方上的地主、豪強自己去做,政府不管——除非是遇到地主解決不了的大問題,如大規模洪澇災害,大股的土匪叛軍,政府才管。

古代官府管理的事務很少,好處是政府的花費小,百姓的稅收負擔也就小。因為在古代,行政效率超低,政府隨便辦點事情都要耗費大量的文案工作,快馬加鞭地往來數月傳遞文件。古代對官員的監管效率也低,政府每多幹一點事,中間就會多出好多貪腐的機會。所以盡量把政府的工作下放給地主和鄉紳,讓老百姓監督自己知根知底的同鄉人,這是效率最高的辦法。

但是工業時代的政府就不能這樣做了。在工業時代,國家沒辦法把老百姓一輩子都困在一個小村莊裏,因此不可能依靠村莊本地的鄉紳、族長去建立一個小型的公益社會。因為人口一旦隨意流動,人們就沒法判斷其他人是否為村莊盡了義務,鄉紳也不可能提供各種福利給流動往來的百姓。人口流動也導致鄉紳的家法、私刑對百姓失去了約束力。

這種情況下,政府就不得不把上述社會職能都擔負起來。政府要建立警察局、消防局、福利院、要提供低廉甚至免費的基礎教育。政府要做的事情多了,花費多了,對百姓的稅收也就增加了。

換句話說,在工業時代,“小政府”需要逐漸變成“大政府”。

問題是,工業國家的政府職能擴大是漸進的:因為這些國家商業發達在前,資本家們已經先有錢了。這些資本家掌握了議會以後,大家一商量,覺得由國家統一提供社會福利對全社會都有好處,這才一點一點從財政中撥出錢來,逐漸提供了這些職能。

現在清朝立憲是反過來的:清朝之所以立憲,是因為國家要完蛋了,沒錢了。原本就沒錢吧,結果為了一次性轉型,還要立刻擴大政府職能,還要增加政府的支出。在立憲前老百姓的負擔就已經到頭了,現在立憲還要多花錢,這老百姓能答應嗎?

就比如廢科舉,辦新學。這當然是功在千秋的大好事。可是原本的科舉教育是由鄉紳辦的福利,老師大都是些落魄不得誌的老書生,隨便給點錢一個人就能把學校辦起來。現在廢了科舉,私塾都取消了,政府得自己辦新學。所有的校舍、老師、教材、教具,都得重新籌辦,老師還得從稀有的新學人才裏找。這一大筆開銷鄉紳也不願意掏,就得政府掏。朝廷掏不出,就得逼著地方督撫掏。督撫不願意掏,就加征各種稅,各種“捐”,負擔又回到了鄉紳和普通老百姓的頭上。最後鄉紳和老百姓們一看——嘿,你這朝廷搞的什麼玩意兒啊,變革了半天,私塾先生都被你們趕走了,還要我們加倍掏錢,這國家哪裏變好了?

實務改革載灃搞不定,政治改革他更搞不定。

西方推翻君主專製的時候,最積極的是大商人、大工廠主,因為他們手上有強大的經濟實力、為國家生產了巨額的財富,卻沒有得到相應的政治地位。那些舊君主、舊貴族對國家的經濟貢獻很小,卻擁有各種特權,可以利用特權去掠奪商人們的財富。所以商人們一看,我實力明明比你強,我為啥要聽你的呀,就起來鬧革命,要求政治權力了。

清末立憲也是這種情況。

在搞立憲的人裏,有些是純粹的理想主義者,就是想讓國家富強,不再受外國的欺負,比如梁啟超。但更多的人是為了自己的利益盤算。比如慈禧搞立憲,目的是要讓“大清的統治千秋萬代繼續下去”,所以她搞的那個憲法大綱非常吝嗇地隻出讓了一點點皇權,她就像是個必須割舍財富的守財奴一樣,隻希望能用最小的代價換取皇位永固。

另一群搞立憲最積極的人是各省的漢人督撫,以及各地的大商人、鄉紳、地方實權派。他們的動機和歐洲那些搞立憲的大商人們類似:洋務運動這麼多年來,這些地方實權派已經成了為國家經濟貢獻最大的一群人。但是在君主獨裁的製度下,這些人的權益朝不保夕,隻要朝廷隨便一句話,他們就會財產充公、人頭落地,這種情況任誰都不樂意。而且八國聯軍的入侵還證明清政府已經失去了最基本的統治職能,對內不能富國強兵,對外不能抵禦外敵,作為實權派來說,誰願意被這麼一個無能的朝廷指揮,陪你一塊去送死呢?

所以這些地方實權人物對立憲的呼聲最高。他們希望通過國會的形式參與朝政,讓朝廷分出一部分權力給他們——你搞不定,那你下來換我上呀。所以在慈禧宣布計劃搞立憲後,各地的反響特別熱烈,立刻出現了很多立憲團體,寫文章、搞集會、搞聯名上書,支持立憲。當然,慈禧的那份立憲大綱是不怎麼樣,可這不還沒正式立憲麼?憲法還沒定,這就是還有機會嘛。

慈禧在的時候鎮得住場子,這些人還不敢鬧得太過分,等慈禧去世後,各地立憲派都鬧了起來。有的人擔心載灃未必會履行慈禧的立憲承諾,有的人早就對9年的期限不滿,認為得加快立憲的進程。一時間各地要求及早立憲、立刻立憲的呼聲越來越高。

其實在立憲上,載灃是按照慈禧原來宣布的9年計劃,老老實實執行著的。但是國內外各種立憲組織都等不及了,他們多次請願,要求朝廷在一年以內立刻召開國會。載灃一看,這立憲還哪兒都沒到哪兒呢,你們這不亂來麼?一律以“籌備既未完全,國民知識又未劃一”為理由拒絕。

結果到了載灃掌權兩年後,各地的請願運動到達了高潮,19名督撫聯名致電軍機處,要求立即組織責任內閣,並於明年開設國會。還有什麼各地谘議局、教育會、商會,各種組織都強烈要求立刻開國會。

注意,這裏最重要的是那19名督撫,這實際上是地方大員集體跟朝廷叫板了:朝廷你聽著嘿,我們各省地方大員一致要求你立刻開國會。你要是不做……後果怎麼著你自己猜吧。

載灃這時候不妥協已經不行了,隻能答應縮短立憲期限。承諾在第二年,也就是1911年設立內閣,1913年設立國會。載灃倒不是說空話忽悠人,承諾完後,他很快就拿出一份每年都需要幹什麼的時間表來,還公布了當年的國家預算。

因為載灃的承諾,國內的壓力終於小了很多,大家一看不就還剩兩三年嘛,等等就等等吧。

結果1911年的內閣,就搞出事了。

“內閣”,就是中央政府裏負責實際工作的部門。內閣的主要成員是各部部長——教育部長啊,農業部長啊,文化部長啊,等等,再加上一個總理用來統籌工作(有的內閣不設總理)。議會是負責製定法律的,是負責為國家指示方向的,而具體一件件的國家大事,就由內閣開會商量著辦。用現代公司來打比方的話,議會有點像董事會,而內閣就是總經理和各部門經理。

載灃打算先建內閣後開國會的動機之一是,他認為民眾更關心的是減稅,但國家現在最重要的任務是建立陸軍和海軍。載灃擔心一旦成立國會,國會為了減稅,會停止陸海軍的建設。為了實現自己的建軍計劃,載灃希望先搞一個自己能控製的內閣,搶在國會成立之前把該做的事做完。

所以載灃建立的內閣,絕大多數都是“自己人”,各部部長都是原來的各部尚書——就是說,國家機構就是換了個新名字,其他什麼都沒變。連英國的《泰晤士報》都諷刺說,這樣的內閣和舊軍機處沒有什麼區別。這還不算,當年清政府為了滿漢團結,規定每個部都必須有一個滿族大臣和一個漢族大臣。那現在咱要搞政治改革了,沒有舊規矩那一套了,所以“滿大臣”、“漢大臣”的劃分也就沒有了。結果現在的13個內閣大臣,一共有8個滿洲貴族,1個蒙古人,隻有4個漢人。漢族大臣的數量反倒比過去更少了。

地方的實權派一聽,全都嘩然了。因為他們期待的內閣是英國模式:內閣總理由國會多數黨的黨魁(即黨的領袖)擔任,再由內閣總理去任免閣員。換句話說,將來誰控製了國會多數席位,內閣就是誰的。如果采用這樣的製度,那麼國家權力很容易就掌握在地方實權派的手裏。

可現在呢,載灃組織出一個“皇族內閣”來,和大家的期待完全相反。按照慣例,君主立憲製國家的皇族不能擔任重要職位,你得避嫌。但是載灃這個名單,卻把大權都收到皇族的手裏——可是各地歡迎立憲,就是為了要皇族交出政權呀,否則還立憲做什麼!

於是各地激烈抗議,可是這回載灃沒有退縮,還搬出《欽定憲法大綱》來,說任命百官的權力屬於君主,議會不得幹涉。

這個結果猶如一盆冷水,澆到各地實權派的頭上。朝廷把實權派最後一絲希望也給堵上了。那怎麼辦啊?

那軟的不行咱就來硬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