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逐步實行人大代表專職化。
現在的人大代表既有職業崗位,又兼有代表身份;既要履行工作職責,又要履行代表職務,往往總是忙於工作,沒有時間和精力參政議政,影響了人大整體效能的發揮。要解決代表這種雙重身份帶來的時間和精力的衝突與矛盾,就必須提出逐步實行人大代表專職化的問題,這是人民代表大會製度運行機製建設的內在要求。可采取逐屆擴大專職代表的數額辦法。首先是推進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專職化。人大代常委會是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其職能作用的充分發揮,有賴於人員較合理的結構和較高素質。雖然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不得兼任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職務,但沒有限製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其他兼職。目前,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有相當一部分是兼職的,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工作精力。實行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專職化,能有效增強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力量,集中時間和精力從事人大工作,更好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其次是逐步實現人大代表專職化。要充分發揮代表作用,需要人大代表投入很大精力和很多時間,深入開展閉會期間的活動,專心會議期間工作,而隻有代表專職化,才能做到這些。在人大常委會常委專職化的基礎上,再在其他代表中按比例逐屆擴大專職代表的數額,直至實現全部代表專職化。在實行代表專職化後,應適當縮小現有人大代表數量規模,既要考慮代表的廣泛性,又要考慮到發揮議事效能等諸多因素。代表數額適當減少後,要更深入調查研究,充分討論決定問題。代表人數的減少也降低了決策成本,節省了人力和經費,提高了工作效能。
(五)積極營造有利於人大代表履職的良好社會氛圍。
一是各級黨委要高度重視人大工作,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職權,帶頭遵守憲法和法律,依法保障代表各項權利實現。二是各級人大常委會要切實履行工作職責,不斷推進人民代表大會製度與人大工作與時俱進,加強改進代表聯絡工作,為代表履行職務提供保障和服務。三是“一府兩院”要自覺增強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監督的意識,主動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認真落實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決定,虛心聽取人大代表意見和建議,辦理落實好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不斷改進工作方法,解決代表和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四是更深入持久地宣傳人民代表大會製度。采取多種方式,通過多種途徑向廣大幹部、群眾進行人民代表大會製度和憲法、地方組織法、代表法等履職事跡的宣傳。對代表法的實施情況,人大常委會要定期組織執法檢查,保證“一府兩院”及有關單位嚴格依法辦事,通過一係列行之有效的途徑和方式,不斷增進各級組織和個人對人大性質、地位和作用的認識,營造尊重代表、支持和協助代表履行職責的良好社會氛圍。
參考文獻:
[1]於子清.憲法學[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黎生良.和諧社會背景下人民代表專職化路徑探討[J].科技創業,2013(6).
[3]何天敬,郭亞海.人大代表應加快職業化進程[J].決策探索(下半月),2011(6).
[4]胡國慶.罷免人大代表理由的法定標準[J].上海政法學院學報(法治論叢),2013(6).
[5]胡映雪.對人大代表履職不力現象的思考[J].運城學院學報,2014(1).
[6]王麗梅.我國人大代表履職研究[D].西南大學,2012.
[7]張生燕.淺談人大代表素質的提高[J].學理論,2013(27).
[8]任斌.我國人大代表履職問題[J].人大研究,2008(3).
本文是安徽省公安廳重點調研課題《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構建法治公安》的階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