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中小曆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與可持續發展(2 / 3)

古碼頭至清末民初,沿江有三十二碼頭,其中有藥業、米業、煤炭、漂染等專業碼頭,現存西門碼頭和柳家碼頭,創始於唐,曆有整修。

古城牆沿江尚存500餘米,始建於宋,壘石為陡岸,上築女牆。

古城門

現尚存建於元至正年間的隆禮門和建於明萬曆年間的柳家碼頭城門。

古街巷至清末,城區有大小街巷108條,現尚有溪西古街及探花、彩衣、繡衣、封君、忠錫、桃花塢、狀元第、世德等古巷,建築為明清特色,粉牆青瓦,古貌宛然。其中探花、忠錫等巷的懸空券牆,被建築專家譽為建築史的創舉和傑作。

古書院市區尚存天福山仁山書院、石埠嶺湓東書院、雲山路雲山書院舊址。

古廟宇現存有東嶽廟靜性壇、城隍廟、藥皇廟、文昌閣、梵音寺、觀音閣、靈源積慶侯廟、蘭陰寺、公魯廟等,為平日市民、商人祭祀和遊賞場所,其中藥皇廟又為藥業公所所在地。

古會館現存寧波會館、紹興會館、義烏會館、永康會館(殘破)及米業公會、錢業公會會館等。

名人故居現存有清道光進士、大仆寺卿、都察院左副都禦史唐壬森故居:清光緒解元、進士劉煜東園遺址及明吏、刑、兵尚書唐龍以及其子孫故居等。

古祠堂尚存徐氏宗祠、郭氏家廟、明著堂、嚴氏小廳。

古商人住宅尚存當年號稱“四龍”、“四大金剛”、“十八羅漢”的大批富商巨賈住宅,如曹德隆、嚴盛隆及蔡氏、李氏、鄭氏、唐氏、徐氏等,或富麗堂皇,或簡樸實用,各有千秋。

古橋尚存回龍橋,其餘如慶成、平康、思親、轉虹及學官泮橋、雲山書院聚奎橋等皆填埋於地下,尚屬完整。

古亭尚存回龍橋惟善亭及塔山忠清廟前戲台上石亭。

古騎街樓尚存自由路騎街樓。

古井

尚存星官巷雙眼古井、桃花塢古井、蘭陰寺古井、黃湓二仙井等,其中桃花塢古井昔為釀酒用井。

古堤黃湓堤路位於城北蘭江邊,起自蘭江鐵路大橋,終於黃湓村,原現存約1000餘米。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由浙江巡撫朱軾委金華知府張坦壤率蘭溪知縣建,名永惠堤,長358丈,底寬2丈,麵寬及高各1.12丈,全用條石灌糯米石灰漿砌築,堤麵正中鋪青石板,兩側鋪鵝卵石,故名黃湓堤路,曆經水患而穩固無損,現因築新防洪壩埋於新壩中。

古碑尚存明趙侯古祠碑、明蘭溪縣治廳壁記碑、明禦史行台碑、清橫山禁開山采石碑、清王家碼頭保護環境碑、重修永惠堤碑記、清督撫二憲禁碑等。其中督撫二憲禁碑,記載了清康熙間蘭溪染踹工人罷工事件。

名人墓葬規劃市區範圍內尚有明東閣大學士趙誌皋墓,明福建布政使章僑墓等。趙誌皋墓前後石馬,章僑墓神道石碑坊及墓前石人石馬、石羊、石虎至今尚存。

五、蘭溪古城保護與現代化建設的矛盾

蘭溪扼錢塘江上遊,素為金、衢門戶,自古為兵家必爭之地,近代以來曆遭兵燹之劫難,如太平天國期間,侍王李世賢部將譚星占領蘭城近兩年之久,凡衙署、廟宇、宗祠等焚毀殆盡,撤退時,又四處放火,殃及市廛、民居,大片繁華市區被燒為白地。北伐戰爭時,軍閥孫傳芳部潰退,市麵又受劫掠。抗日戰爭時,日寇多次轟炸,大片民居被毀,同時由於防空、疏散需要,拆除了大雲山上的能仁塔和北、東、南三麵城牆。“文革”中,南門同仁塔和排嶺輔仁塔及大量古牌坊被毀。

建國後,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現代化進程迅速推進,古城保護更是舉步維艱,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矛盾。其原因有:

1,房地產開發。由於經濟利益的驅動,近年來,有大片民居被拆,如沿江解放路一帶,花園巷(建新世紀廣場)、青龍巷、同慶巷、人民南路、和平北路等,其中不乏重要曆史和文物意義的建築,如明代文學家胡應麟二酉山房故居、蔡氏宗祠、祝氏宗祠、聖壽寺大殿、清末進士《庚子西狩叢談》作者劉煜東園故居、祝裕隆商鋪及民居等。

2,道路擴展。由於車輛暴增和消防、救護的需要,原有的古街巷已不適合形勢的發展,至2005年底,市區保護較完好的古街巷隻有後揚左路、南後街、桃花塢、探花巷、風箏巷、忠錫巷等寥寥可數的十數條,其中黑虎巷、世德路半邊拆除建了新樓,隻能算是半條。許多街巷雖沿用舊名,但已“煥然一新”。

3,居民改善居住條件的需求。我國的古民居多為木結構,與西歐的磚石結構有所不同,就蘭溪來說,舊民居大多為太平天國戰後重建的簡易房屋,陰暗潮濕,無衛生設施,擁擠雜亂,逐漸被居民拋棄,居民要求拆遷的呼聲強烈,現留守在老房子裏的大多為老人、小孩或外來打工者,安全隱患嚴重。

4,從申報到製訂保護規劃的時間漫長。蘭溪從1990年7月開始申報省級曆史文化名城,1997年繼續申報,2000年批準,2002年製訂保護規劃,時間長達13年。這期間由於無法可依,造成許多文物建築被毀。

六、蘭溪古城的保護與發展

1加強曆史文化名城的保護意識

保護層,包含兩層意義:(1)恢複原有建築的麵貌和特色,主要是指文物和有曆史價值的建築:(2)修複改造原有建築,以賦予新的意義,也就是恢複其原有曆史建築的技術、藝術價值,發掘出愛國主義內容,並同時賦予旅遊價值。

蘭溪是較完整的小型古城之一。它布局結構遵循古製,民居建築精美雅致,街巷依山沿水,既自然又不失整齊,廟宇祠堂華麗典雅,店鋪鱗次櫛比,城郊又有豐富的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做好古城的保護工作,對激勵人民群眾,特別是青少年的愛國主義精神,增強凝聚力和提高文化素質有著重要的意義。

當前,重要的是加強中小曆史文化名城的保護意識,特別是提高一個城市主政領導的思想認識尤其重要。20多年前,蘭溪的主政者曾提出“開辟新區,老城隻拆不建”的方針,對老城區的保護起了很好的作用,但由於人事變遷,這一方針未能延續下來,令人有人去政息之感。而杭州河坊街“四拐角”得以保留,除了社會輿論的呼籲之外,很大程度上得益於當政領導的從諫如流,文物保護意識強。

2明確古城保護與發展的目的和原則

名城保護與發展的目的不外乎三方麵:一是曆史,二是文化,此外還可以提供文化休憩旅遊資源。

名城保護與發展的原則應遵循《威尼斯憲章》和《裏約宣言》的原則,具體來說有五方麵:

(1)對文物建築的保護是按原貌修複,其方針是整舊如舊。

(2)對有曆史、文化、藝術價值的傳統建築,包括民居、園林在內,一般應按原有麵貌進行恢複,包括室內和室外,如確屬有困難者,或因資料不全,或因環境需要,其原則是必須恢複其外貌,而對內部允許一定範圍的改造。

(3)對名城應保護其麵貌和特色。包括它的範圍、布局、道路係統、城牆、城樓、民居、園林及山水布局,特別是成片成區的建築,更應保護。如市保單位寧波全館、蔡氏民居等,由於附屬建設及周邊建築全部被拆,隻保護了一座孤單單的主體建築,致使曆史環境風貌改變,曆史地理坐標迷失。由於許多古民居產權分散,有的部分屬住戶私人,部分在“文革”中沒收為國有(至今因種種原因未歸還),影響了房主維修古民居的積極性。建議統籌解決古民居產權分置問題,並對私人維修古民居予以適當的資金補助和技術指導。鼓勵古民居逐步完善現代化的室內廚衛設施。應把上下水道、供電、交通建設,包括增辟廣場、停車場以及文化休憩廣場等納入規劃。這是保護古城的必要手段,特別是在傳統街區,要逐步把電線納入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