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文化遺產的原真性(1 / 3)

城市理論前沿

作者:沈 堅

摘要:文化遺產的核心價值,在於其原真性。國際通行以及國內長期認同的關於文化遺產的管理製度和規則,都是圍繞著嚴格保持其本來麵目、反對造假這一點展開的。無論是申報世界遺產,還是在入遺後持續展開的維護工作中,都應始終堅守原真性這一基本原則。

關鍵詞:文化遺產;原真性;申遺;入遺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4-4144(2010)03-13(6)

為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十七次大會於1972年11月16日正式通過《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1976年成立世界遺產委員會,並製定《世界遺產名錄》。中國在1985年12月12日成為《遺產公約》的正式簽字國,1999年10月29日又當選為世界遺產委員會成員。1987年,中國首批項目入選《世界遺產名錄》,此後20餘年裏,世界文化遺產工作日益成為中國文化事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起步雖晚,申報世界遺產工作的進展卻極為迅速,目前,中國已擁有獲準的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38處(包括單純的文化遺產、自然遺產及文化一自然雙重遺產),位居世界前列。顯然,這同我們民族享有得天獨厚的自然美景,以及我們祖先創造的無數引以為傲的曆史文化財富,是有關聯的。

申報世界遺產,最終旨在告別過去那種閉關鎖國狀態,把中國同世界聯結起來,把我們國內的自然與曆史文化遺跡完好地向世人展示,爭取獲得國際社會的承認與重視,參與到保護和創建人類共同文化財富的進程中來,並通過交流,學習國外先進的理念、製度、保護和研究的經驗技術,盡力爭取各方麵的援助撥款。申遺的初衷,或者說,最根本的目的應在於此。

文化遺產的概念,並非從來就有,而是在漫長的曆史進程中逐漸形成的。文化遺產,是指那些具有傑出而普遍價值的文化財富,它代表著一種獨特的藝術成就,一種創造性的天才傑作,能在一定時期內或世界的某一文化區域內,對建築藝術、紀念物藝術、城鎮規劃或景觀設計方麵的發展產生過重大影響;能為一種已然消逝了的文明或文化傳統提供獨特的見證;可作為一種建築或建築群景觀的傑出範例。簡而言之,就是先人創造的那些最具曆史文化價值、最值得永久性保留的優秀文物、遺址和建築。

古代一般很難見到將物件、房屋甚至場景視作遺產而予以珍惜、存留的現象,無論東西方,皆然。文化遺產及保護觀念的出現,至少是古代晚期、近代早期的事,歐洲大概一直要到文藝複興時期,中國則更晚。隨著那時資本主義工業文明的急速推進,新舊更替日新月異,社會出現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擾動,公眾物質生活有所改善之後,開始關心精神文化層麵的問題。對已經或即將逝去的時代及其生活情趣、建築和物件的留戀、追懷情愫,開始日漸凸顯,以珍藏和守護曆史舊物為主要旨趣的觀念,便應運而生了。可以說,這種將文化也看作是一種需要全力維護和傳承的遺產的觀念,歸根結底是從近代工業文明的土壤中孕育出來的,並一直延伸至今。而對中國人來說,文化遺產的理念也是一件取自西方的舶來品。中國近年經濟發展的勢頭迅猛,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文化遺產更加關注和重視。這是社會發展的重要標誌,也是當前的世界潮流。

文化遺產觀念的提出,最終就是為了留住曆史的記憶,將現實與傳統加以連接。不管是一件古董、一座建築、一處遺址,對文化遺產實施保護是第一要義。保護,就要盡量使其原狀原貌、原汁原味,是為了留住遺產本身包含的必要的曆史信息,正確反映當時真實的曆史情況,不讓歲月的流逝將其改變。文化遺產的核心價值,就在於它所體現的原真性(Authenticity),亦即真實性。

關於文化遺產的一係列管理製度和原則,概括起來,都是圍繞著保持其本來麵目這一點展開的。早在1964年5月,國際社會通過的《古跡保護與修複憲章(威尼斯憲章)》,首次引入並奠定了原真性對文化遺產保護的意義,嚴肅表示“將文化遺產真實地、完整地傳下去是我們的責任。”1972年通過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進一步確立了遺址遺物“原址保護”、“原狀陳列”的基本原則。幾個“原”字,所要追求的和實際體現的,就是最重要的文物的原真性。因此,隨意搬動、更改、增減、粉飾和另起爐灶式的重造,都是違背這一基本原則的。1994年12月,在日本古都奈良又進一步通過了有關原真性原則最重要的國際文獻《奈良文件》,肯定了關於原真性在文化遺產中的定義、評估和監控作用。

作為這個基本原則的延伸或發揮,國際文化遺產界在麵對一些亟待維修的陳舊曆史文化建築時,便一再強調必須做到“修舊如舊”,而不能整舊如新。如今人們習以為常的這一“修舊如舊”原則,其實就是從維護這一文化原真性出發的,以保持或恢複建築的原貌。在這方麵,中國文物管理部門與國際社會的總體思路是完全一致的。原真性原則在中國文物古跡的保護實踐中,是一直被認可和實施的。1992年通過的《文物保護法實施細則》就明確否定了對那些已經損毀的建築物實行重建的做法。2000年國家文物局頒布的《中國文物古跡保護準則》指出,保護的目的,就在於真實、全麵地保存並延續其曆史信息及全部價值。保護的任務是通過技術和管理的措施,修繕自然力和人為造成的損傷,製止新的破壞。所有保護措施都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

保持城市和建築原貌的理念,在歐洲國家更為深入人心,做得也十分到位。巴黎的城市規劃堪稱舉世無雙,奠基於18、19世紀,至今看來,依舊優雅華貴,無與倫比。其房屋大多高不過三四層樓,從埃菲爾鐵塔上俯瞰花都全景,絕少見有高層建築,僅蒙巴納斯若幹年前建過一幢高層,至今“金雞獨立”式的矗立著。由於它破壞了巴黎城市原有的曆史文化風貌和“視覺完整性”,當時即招致議會一片反對之聲,從此便無人再敢鬥膽越軌,亂砌高層了。俄羅斯聖彼得堡作為世界文化遺產,全城均被劃入保護範圍,除近郊有些蘇聯時期留下的建築外,城內基本上保持了18、19世紀的建築格局及文化氛圍。彼得保羅大教堂的尖頂,原為全城建築最高點,而現在依然如此,沒有新建任何高層超越它,城市的天際線還是維持了原狀。

這樣的城市和建築規劃,顯然比較原汁原味,因為它保持了過往的曆史文化風貌,使之定格在了人們所要永世存留的最美好的那一刻。應該說,這樣的文化遺產保護,體現了原真性,堪稱成功的範例。

一位中國的市長到某個北歐城市訪問,東道主曾站在一座建築的窗戶前,指著牆上掛的一幅百年前風景畫,十分自豪地告訴來訪者,從這裏看出去的城市風景,同早先畫上的景色一模一樣。顯然,他把城市景色的沒有改變、城市原貌的保持,看成是引以為傲之事,這同我們汲汲求變、刻意追慕“舊貌換新顏”的理念是根本不同的。從這位外國市長的話中,從他們的城市文化管理的理念中,我們不也可以得出某些有益的啟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