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首都創新人才向企業集聚政策環境分析(3 / 3)

1.健全人才評價激勵機製,以福利待遇吸引人才

政府性科技人才獎勵資金向企業傾斜,政府性科技經費優先資助在企業技術進步和產學研合作中發揮重要作用的科技人才。

進一步創新科技人才評價機製,針對不同行業、不同領域建立不同的評價標準和評價規範。對從事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的科技人才,著重考察其技術創新能力、自主知識產權情況以及科研成果的產業化情況。

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係,改革退休金雙軌製度,提高企業科技人才退休後的福利待遇,使企業科技人才退休金不低於高校和科研院所退休人員的退休金。

加強保障房建設,擴大對北京地區企業、尤其是中小型企業科技人才保障房的支持範圍和支持力度。

2.激勵科技人才創新創業,以創業環境激發人才

增強政府主管部門服務科技人才創新創業的能力。推動研發服務機構、創業輔導機構、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生產力促進中心和科技企業孵化器等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為企業服務。優化科技創新服務平台建設,探索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的新機製和新模式,促進科技資源麵向北京地區的企業開放共享,實行市場化運營服務。

支持引導社會資金以及銀行、保險公司、證券機構等金融部門投資處於種子期和起步期的科技企業,為科技人才提供創業資金支持。設立“高層次科技人才創業基金”,以政府直接投資、出資入股和人才獎勵的方式支持科技人才創新創業,並對高層次科技人才創業進行跟蹤服務。

進一步完善保障機製,激發科技人才的創新創業熱情。高層次科技人才創辦的企業若在京建設總部、研發中心和產業化基地,政府可根據項目研發生產需求,代建實驗室、生產廠房等基礎設施,以租賃方式供企業使用,企業亦可適時回購。北京市屬科研機構、高校和事業單位的科技人才可離崗在職創辦高新技術企業,其離崗期間,由原單位繼續為其繳納養老、失業和醫療三項保險費;同時,允許這些創業人員在兩年內回原單位競爭上崗,並享有與其他工作人員同等的福利待遇。

3.支持企業重視技術研發,以科研環境凝聚人才

加大政府財政資金對企業自主創新和研發投入的支持和引導。建立以政府投入為引導、以企業投入為主體、社會資本廣泛參與的、多層次科技投入體係。加大對具有獨立知識產權中小企業技術產品的政府采購力度,激勵企業重視技術研發和設立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增強企業的知識產權意識。支持重點產業技術領域的骨幹企業進行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研發平台建設,對申報國家重點實驗室的企業給予財政補貼。

充分利用北京地區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人才資源,促進校企合作,不斷完善首都科技條件平台建設。支持北京地區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實施以企業項目研究為主導的產學研聯合培養精英工程人才的“雙導師”製和項目資助製,建立和完善人才培養質量保障體係,探索工程人才培養的新模式。建立和完善麵向中小企業的公共技術服務平台以及科技資源共享機製,為中小企業利用公共科技資源和公共研發平台提供條件。

4.重視企業科技人才培養,以發展空間留住人才

進一步推行“項目+人才”的多層次、多樣化的企業科技人才培養模式和產學研合作人才教育模式。鼓勵企業參與國家和地方科技項目的申請,由企業主導的產學研項目可考慮優先立項。提高北京市科技計劃和科技人才培養計劃在企業的數額分配比例,加強對創新團隊的資助力度。改變以項目投標方式進行的科研資助模式,增強科技人才的立項自主權。逐步完善科技項目管理機製,逐步調整政府科研項目的“硬”投入傾向,提高參與企業項目科技人才的福利和待遇,減少項目管理中的過程控製,給科技人才以較大的經費使用自主權。在科技項目管理、政府科技計劃製定以及課題立項時要充分考慮企業的實際需求。

設立企業科技人才發展專項資金,對企業科技人才進行在職培訓,尤其重視對企業青年科技人才的培養。開展市級百千萬科技人才培養工程,分領域、分類別、分層次培養青年科技骨幹。加強企業博士後工作站的建設,為企業博士後提供良好的研發平台和研究環境。啟動優秀企業博士後激勵資金,對有突出貢獻的博士後給予獎勵。

加大企業科技人才的國際化培養力度,搭建有利於企業科技人才國際化發展的平台,加強國內企業與國外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企業的經驗交流以及人才合作。提高公派出國留學和出國訪問人員中企業科技人才的數額比例,促進企業科技人才隊伍的國際化、高端化和集群化發展。

5.搭建人才溝通交流平台,以柔性方式使用人才

建立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間的人才柔性流動機製。在總結北京科技人員進企業“十百千”行動經驗和借鑒其他省市的科技特派員政策基礎上,立足北京地區產業發展需求,尤其要充分關注中小企業的人才需求,利用北京的地區資源優勢,選派有一定科技專業理論、技術、工作經驗、指導方法、管理能力的專家、教授、研究員、博士等組成顧問團,深入到企業研發第一線,協助企業製定企業技術發展戰略,參與企業研發,解決企業生產和新產品研發中的技術問題。充分發揮引智辦的國際科技合作交流職能,推動海外智囊進企業為企業服務創新,為北京地區企業吸引具有世界眼光、站在技術發展前沿的專家創造條件。

搭建企業、政府與科技人才之間的信息溝通平台。推動企業與科技人才之間的信息交流,定期舉辦企業與科技人才之間的人才和技術對接洽談會,建立雙方的溝通橋梁。建立“政府-企業”之間的科技人才雙向交流機製。政府科技管理人才要有到企業中掛職“科技副總裁”和“科技副廠長”等職務的經驗。為企業科技人才到政府掛職交流創造政策條件。

建立健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與企業溝通交流機製。在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設立企業創新人才客座研究員崗位,選聘企業高級專家擔任高校或科研機構的兼職教授或研究員。同時,引導高校或科研機構科技人才到企業兼職。對於在企業兼職從事創新研究的科技人才,在職稱評定和崗位晉升時可參照不同的政策標準,給予其一定的政策優惠。對於以“柔性方式”為企業提供服務的科技人才,在戶口、子女入學、住房等方麵給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也可考慮由市財政補貼,保證這些轉向企業的科技人才在企業工作期間的工資和福利不低於原有水平。

6.消除科技人才流動障礙,以暢通渠道獲取人才

逐步消除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之間、中央與地方之間的人才流通障礙,在社保遷移、戶籍管理、子女入學、醫療保險等方麵為高層次科技人才開設綠色通道。

製定北京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緊缺人才目錄,針對該目錄中收錄的科技人才,在被北京地區的創新型中小企業聘用時,政府可給予一定的政策優惠。對於電子信息、新能源等戰略性產業緊缺型海外人才的引進,可在戶籍、薪酬、稅收和社會保障等方麵給予政策優惠,並逐步向國際標準靠攏。